无错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疯了吧,你管这叫心理医生 > 25、同学聚会全文阅读

25、同学聚会

“唉,你有上进心是好的,但是不能有那种轻生的念头,考不好不代表你不行,你想想父母辛苦把你拉扯大,你就这样来回报他们,你不觉得自己很自私吗?”林南训斥道。

“我是来找你看病的,你怎么还教育我!”轻生女孩恶狠狠瞪着林南咬牙切齿道。

“哈哈哈,我知道你是来看病的,但是你这幅状态就很精神啊,我感觉你现在至少活跃了一些,比刚才那会儿肯定好了一点,不是吗?”

林南看着面前的女孩,感觉这是在逃避自己,他很想训斥一下这个女孩,但是他的职业是心理医生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我没事我就喜欢来你们医院转转,看看哪个病房又死人了。”

女孩直勾勾盯着林南静静说道。

林南一听感觉这个女孩好像有点意思,因为她看到死人可以感受到那种痛苦,从亲人的角度能看到对死者的哀痛,所以她想知道自己有一天也是这样自己的父母会不会也这么难过。

“你还有这个爱好?”林南撇着嘴道。

女孩看着林南开始沉默不语,她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但是林南感觉她在憋大招,因为这是他行医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过的患者,很有个性。

“因为我总来你们医院,所以我知道你手下的患者治死率是最高的,我又不敢死,所以我来找你了……”

女孩弱弱的说一句。

林南一听又想笑又想哭,这也太打击人了,幸亏自己是个心理医生心理素质能强大一些,不然换做一般人要是被病患这么对待,那真的会得心理疾病。

“你确定你看到的人是我吗?”林南质疑道。

接着女孩又滴咕着一句:“你不是王医生吗?”

“我姓林,哈哈。”

女孩一听自己找错人了,瞬间尴尬的不行,她低着头半晌!不说话,然后忽然起身往外面跑去,林南叫也叫不回来,估计是跑了。

喝了一杯水后,林南看了看时间马上要下午了,但是午饭还没有吃,他看了看时间还来得及,于是林南三步并两步来到了食堂里,看着菜盘里还剩点菜底,林南笑了笑,够吃了。

他对着打菜阿姨指了指菜盘里的锅包肉,“阿姨,这个帮我打一个。”

阿姨一看就剩五六个锅包肉哪够吃,“小伙子,我再给你盛一碗汤吧,你泡着饭吃。年轻人正长身体不能饿着了。”

“谢谢阿姨。”林南开心端着餐盘来到了一个角落里。

食堂被他包场了,就他一个人在吃,但是他依旧吃的很香,剩点福底的时候,林南的手机震动,他掏出来一看,紧忙放下了快子,是原主的发小打来的电话,这要是不打电话来,林南可能都忘了原主还有一个女发小。

林南循着记忆发现。原主和发小还有一段感情故事……

这个张傲雪是原主上大学的时候追求了很久的女神,因此他在学校里获得了一个外号,毅力男!

但是最后,以一句不合适被婉拒……

迟疑片刻后,林南接起了电话。

“林南,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了我想组织一场同学聚会,忘记提前告诉你了,时间今晚上六点,现在还来得及,你先收拾一下,地点在不夜城!”

“可以带孩子吗?”

“可以。”林南还没来得及说完,对方就挂掉了电话,本来不想去,但是这么多年老同学还是发小,还是聚一聚吧。

想到小红好久没出去玩了,就当是带小红出去长长见识了。

从食堂回来的路上林南看到了颜若,正好告诉她一声。

“颜若,我晚上带小红出去同学聚会,到时你和你姐弄点吃的,可能晚一点才能回来。”

“好。”

看着还有将近三个小时时间,走过去也来得及,于是林南来到了小红的值班室,正好小红的班长也在,他看到林南立马起身打招呼,“林医生你好,你有什么事吗。”保安班长笑脸相迎着。

“我来带小红出去吃饭,让她提前走一会儿。”

“没问题,我找个人替她,去吧小红。”

林南一看小红这身保安服,想让她换一身衣服,但是怕换完时间来不及,所以至于收拾,就这身吧,他看着小红黑裤子白衬衫领子扎着蝴蝶结,脑袋戴着贝雷帽,也挺像那么回事,不磕碜。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林南带着小红来到了不夜城楼下的路边等候张傲雪。

此时小红眼睛乱逛周围,发现直通云霄的摩天大楼和灯红酒绿的繁华大道上飞驰而过的豪车,没想到这座城市竟然这么繁华,只怪她没有好好欣赏这座城市。

没过一会儿,一台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路边,跑车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包括林南,但是他现在已经有这个实力随手可以提一台,不过他如今不想张扬,只想走路过来。而且他的宾利慕尚比眼前这台法拉利贵很多。

右边车门缓缓打开,黑色的高跟鞋先落地,紧接着出来了一位身材凹凸有致的美女,她漂亮而又精致的面孔出现在林南眼前。

这就是原主大学追求的女神,张傲雪。

她向小红招了招手,右手指了指法拉利,对着小红礼貌道:“保安小妹,车停在这里不会被贴条子吧?”

林南领着小红快步迎了过去,他憨笑道:“不会被贴的。”

张傲雪定睛一看,她竟然是和林南一起,她紧忙走上前,握住了林南的手,随后噗嗤大笑道:“林南啊,好久不见,车里是我们的老同学,李刚。”

张傲雪是一个非常狡猾且聪明的女人,她的情商很高,她清楚男人好面子,为了缓和尴尬气氛,她立马表现出很热情的方式。

林南随着原主的记忆发现,二人毕业后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电话互相问好,平时一般都不联系,也没有见面。

但是今天林南见到张傲雪感觉还挺美丽动人的,一身白色的旗袍,将婀娜多姿的身材勾勒的凹凸有致,因为林南在原主记忆里发现这个张傲雪最喜欢穿旗袍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穿。

“确实是好久不见啊,有十多年了吧?不对,是一年多了……”

林南的眼珠子在张傲雪身上逛了一个来回,她一头乌发简单捆扎在后脑勺,显得慵懒却有一种特别的韵味。

林南也不想这么打量她,因为他想替原主教训一下她,让她上学的时候拒绝原主,现在这副身体就是他的,所以间接性的也让感到耻辱。

“是呀,是呀!”张傲雪看出林南的眼珠子不老实在自己身上乱转,但是她这么聪明哪能表现出来,自然当做没看到了。

眼看着气氛开始尴尬。

林南转移话题,调侃道:“你长得这么好看,身材这么好,不去当明星真是可惜了,像白曦那样多有排面。”

林南刚才循着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大学同学里,混的最好就是白曦,算是个大名人了。

“咱们同学白曦人家现在可是二线明星!我哪有那种本事……”

张傲雪都囔着粉红小嘴,随后贝齿微现咬着粉唇,喃喃道。

这时,停在路边的红色法拉利跑车,下来了一位青年男士,一身名牌抵林南现在在医院一年的工资。

这就是他们的老同学李刚。

他和张傲雪一样,毕业后都来到这座边境城市做调查记者,因为他们双修学位,选修的专业都是新闻学,但是李刚人家有背景,拿着老爹的钱开了一家杂志社,现在混的风生水起,在同学里面算是一个成功人士了。

李刚只是站在车旁,没有走过来,微笑了一下,澹澹道:“林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啊老同学。”林南见对方没有过来,自己也懒得理他,简单打个招呼意思一下得了。

“走路过来的?”李刚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