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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梦

黑狼开着车,来到一个小区楼下,此时已经换回运动装的黑蝴蝶打开车门下了车。

“真的不用和老大报告吗?”

看着黑蝴蝶背起背包准备离开时,黑狼略有担心的开口询问。

“不用,放心交给我吧,一周之内,我肯定会把那个混蛋杀掉的。”

黑蝴蝶冷声说着,随后准备离开,但是她又忽的想到什么,便对着黑狼问道“喂,黑狼,我问你个问题,你说我执行任务时候穿的紧身衣好看吗?”

“啥?”

黑狼被黑蝴蝶的话问的一懵,随后他脑子里回想起黑蝴蝶一身黑色紧身衣的样子,那紧身衣将黑蝴蝶玲珑有致的身材衬托的近乎完美,自然是好看的啊。

黑狼是不知道黑蝴蝶为什么忽然问他这个奇怪问题,他轻咳了一声,然后有些尴尬的说了句“好……好看,很漂亮。”

在得到黑狼的答案后,黑蝴蝶便自顾自的嘀咕了一句“我就说吗,明明就很好看的,哼。”

随后她便转身朝着小区内的一栋楼走去。

看着黑蝴蝶进了楼,黑狼重重的叹了口气,他调转车头离开了。

黑蝴蝶在七楼一间门前停下,她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门。

“小晴晴,我回来了。”

黑蝴蝶进门同时喊了声,而屋内主卧的门打开,只见穿着粉红色睡衣的肖晴走了出来,她看向黑蝴蝶道“晓倩,怎么才回来啊?你吃晚饭了吗?”

“没有吃啊,小晴晴有给我留饭吗?”

黑蝴蝶换好拖鞋,然后便跑到厨房,打开冰箱查看。

看到冰箱保鲜层内有密封好的盘子,而里面放着的是之前肖晴做好的菜。

“哇塞,是我最爱吃的蒜薹炒肉啊。”

黑蝴蝶立马端出盘子,然后掀开保鲜膜,直接就要用手抓着吃。

肖晴却是跑过来,伸手拍了下黑蝴蝶的手背,略带责备的说道“菜都凉了,要热一下才能吃,否则会拉肚子的。”

说着,肖晴从黑蝴蝶手里夺过盘子,然后将其放到微波炉内温热。

“嘻嘻,还是我的小晴晴最关心我了。”

黑蝴蝶笑嘻嘻的就要伸手抱肖晴,肖晴却是推开她,有些嫌弃的说道“别贫了,快去洗手。”

“遵命,晴妈妈。”

黑蝴蝶半开玩笑说着,然后去了洗手间。

肖晴有些无奈的看着黑蝴蝶,心想自己这个室友真是的,明明都二十好几了,可是说话和做事却还跟小女孩一样,尤其是喜欢吃棒棒糖。

没错,黑蝴蝶和肖晴是室友,只是在肖晴面前,黑蝴蝶并不是杀手黑蝴蝶,而身份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研究生梅晓倩。

大约一年前,肖晴进入岭南第一中学担任实习老师,而作为学校的老师,岭南一中给肖晴安排了廉租房,只不过这个房子是两室一厅的。

虽然是廉租房,但是每年也要交付近一万的租金和物业费,刚刚上班的肖晴为了减轻压力,便将次卧出租了出去。

而第一个来租房子的就是黑蝴蝶梅晓倩。

当时的梅晓倩是接下了“黑死帮”的一个暗杀任务,暗杀的目标就是住在梅晓倩所在小区的附近的。

为了更好的接近目标,梅晓倩便伪装成大学女研究生来租下了肖晴的次卧。

那次任务虽然很快完成了,但是在和肖晴的相处之下,梅晓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舒心感,那是她做杀手多年从未感受过的。似乎和肖晴在一起的时候,梅晓倩便能忘记自己杀手的身份,可以真正的做一个普通人生活。

当了多年杀手的梅晓倩,已经早就忘记如何当一个普通人了,可肖晴却让她重新找回了那种感觉。

梅晓倩有些沉迷于当下的生活,所以在任务结束后,她没有离开岭南,而是继续住了下去。

对此,虽然“黑死帮”的老大黑山羊是知晓的,但是她并没有过多的干预,毕竟只要梅晓倩能按规矩完成每次任务,那么剩余时间她想做什么,黑山羊并不在意。

梅晓倩洗过手后,便坐到了餐桌上,而后肖晴将热好的蒜薹炒肉端到她面前,同时还热了一碗米饭。

“谢谢你,小晴晴。”

梅晓倩对着肖晴故作妩媚的眨了眨眼,然后就毫无吃相的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肖晴微微笑着摇了摇头,因为她已经吃过晚饭了,所以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房门后,肖晴打开电脑,然后打开了电脑桌面上一个叫“爱情秘密”的文档。

这文档是肖晴之前编辑的,内容则是她写小说。

肖晴从小就喜欢幻想,脑袋里总是天马行空的会出现各种新奇的事务,而长大后的肖晴则是将自己的一些突发奇想写成了小说,只是这些小说肖晴从未对外发表过,一直都储存在她的电脑里面。

现在肖晴正在写的这本“爱情秘密”讲述的是一个大学老师爱上了自己的学生的故事。

美丽漂亮的女教师因为童年的不幸而性格封闭,后来遇到了阳光开朗的男学生,两个人从互相敌对到彼此爱慕,最终走到一起,这便是肖晴所写小说的全部内容,虽然桥段比较大众和狗血,但是女孩子似乎都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

肖晴十指如飞一般敲打着键盘,此刻她正写到女老师和男学生在桥头争执的场景。

而当肖晴写到男学生抓住女老师的手的时候,她忽的想到白日里面自己的手被项天抓住的场景,当即脸上一红,打字的手也停了下来。

想起和项天一起的事,肖晴心跳都加快了不少,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何会有如此异样的表现。

深深的吸了口气,肖晴想到许多作家在写小说的时候都会习惯将自己带入小说中,假装自己就是小说中的主角,这样写出来的人物才是有血有肉的。

而肖晴觉着自己很有可能也是犯了这个毛病,她之所以一想到项天就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就是因为她在写一本关于师生的小说,而自己则不自觉的把自己想成了小说里面的主角。

可在肖晴的小说里面,男主角可是一个帅气非凡的男生,不仅智商高,身材好,还学过武术,并且还是某个集团的大少爷,典型的富二代,是集所有完美人设于一身的存在,但项天却是……一个体重两百多的大胖子。

虽然这么想自己的学生不太好,不过肖晴觉着项天和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有很大差别的,再说小说是小说,肖晴身为一个人名教师,是绝对不可能对自己的学生有任何奇怪想法的,这个她可以肯定。

那既然如此,自己这心头加速和面红耳赤是因为什么呢?

肖晴自己也有些糊涂了。

她保存了下文档,然后关了电脑,之后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

可没想到在睡梦中,肖晴居然梦到自己成了自己所写小说的女主角,而此时她所在的地方正是文档关闭前所写的桥头位置。

一身白色连衣裙,带着遮阳帽的肖晴此时站在桥上。

夕阳西下,桥上已无其他过客,而肖晴站在这里,从远处看,好似一幅画像一般。

“老师!”

远处有个充满磁性的声音传来,梦中的肖晴知道那是自己的白马王子,她转头微笑,却看到跑上桥面的是一个穿着一身名牌,但身材却很肥胖的青年。

“秦项天!”

肖晴惊呼一声,下一刻,她“腾”的一下从梦中惊醒,身子直接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肖晴此刻大汗淋漓,她没想到自己做梦都会梦到项天,并且梦到的还是自己和项天分别成了自己所写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

一想到刚才那个梦,肖晴再次红了脸,她咬着牙,心里乱的很。

而此时,在项天家中,他在赶走了黑蝴蝶后,便马不停蹄的来到秦楚月的房间。

项天准备找一件秦楚月的贴身衣物来施展“追踪术”,而所谓的贴身衣物自然是要天天穿在身上的,要直接和皮肤接触的那种。

打开秦楚月的衣柜,在翻找了几下后,项天找到一件女士内衣,当下直接拿了出来。

因为项天把秦楚月当成自己的姐姐看待,心里不会有任何肮脏的想法,所以他在拿出那内衣的时候也是毫不迟疑的。

项天将秦楚月的内衣放在床上,然后双手合适开始结起印来。

只见项天的手指灵活变化,在结印的同时,嘴里还不断念着什么。

在几分钟后,随着项天轻哼一声“以吾之血,寻汝之主。”

话必,项天咬破一根手指,然后将血滴在了秦楚月的内衣上。

结果血滴上的瞬间,那内衣发出一道微光,随后一股气浪以内衣为中心发出。

而当气浪打中项天的时候,他脑海内忽然出现了秦楚月的身影。

当下,项天知道秦楚月现在人在哪里了?

他没有过多迟疑,直接冲出了家门,然后朝着市第一人民医院跑去了。

而此刻,秦楚月也是刚到市医院没多久,她来到项天所住的病房,却是没看到项天,当下心里担忧不已。

正想要出去找项天,却是看到一个拎着保温饭盒的女生敲了下开着的门,对着里面问道“请问秦项天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