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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前往熔岩之城(2)

“有趣的故事。”法师评价道。他在识海中随意拉出一把铺垫着柔软垫子的靠背椅——即使这样做毫无疑义,“你有类似的记忆吗?”

莫提亚尔用枯瘦的长指挠挠下巴,“你说这个吗?”那本名为《巫妖与龙》的书凭空出现,就像现在被随意放在法师房间的桌上的那本一样,泛黄古旧,充满着一股因潮湿而发霉的味道,“我想这只是凡人为孩子编织的梦呓而已——我是说,我并没有类似的记忆。”

法师懒洋洋地从身边拿起它——天知道这本一模一样的书打哪儿出现,“我们可以根据书页使用的羊皮卷,语法的特点和墨水来大致判断这本书最早出现在何时——”他翻开那本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书”,“真让人惊讶,原本我以为回归纪初期的书籍已经在不断的战争中消失得差不多,不过谁知道呢,兔子从大道中央跳出来——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小镇上,我竟然找到一本刊印于回归纪一百年前后的书籍。”

“我从来没在卷轴,书本或者其他什么文献上发现过类似的描写——巫师拿出石板并最终凭借这东西击败了巨龙。噢,父神在上,作者的想象力多么可怕,一个三流的蹩脚小说家,却对法术运行的规则知之甚详——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本书的作者曾在哪儿听过类似的故事。”

莫提亚尔在虚空中翻开那本古老的书籍,“我的确没有关于巫妖的记录,但在属于我们的时代,对于那些坠入黑暗女神阿亚拉怀抱之中的强者,人们一般如此称呼他们:‘奥玛斯’——意思是无法违逆的强者。”

七叶法师——也就是夏仲·安博的表情微妙起来,“这让人想不到。我是说在现在使用这个词的半身人看来,奥玛斯似乎专指法师。”

“极致的力量——你能说战士的力量就不够强大么?在过去,被冠以奥玛斯称呼的人中不少以剑为职业,强者之间互相尊重,至少在我们最活跃的时代,战士和巫师关系亲密,有一位女性巫师的伴侣就是一位的强大的战士。”

“听上去很不错。”法师遗憾地说道:“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噢,说得一点不错。现在法师和战士却被人认为合不来,不过,总没有法师和牧师那样关系险恶。”

“那真是太糟糕了。”莫提亚尔说道,“巫师们虽然热衷于伏案研究,但贵重的原料和试验品却不可能藏在商人的仓库中,而战士也需要用珍贵的猎物换取金钱,说实在的,他们的合作真不赖。”

“好了,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上来吧。本书的作者——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留下名字,也许是在哪里听到了一个关于法师的神奇故事,然后他在无聊时写了下来,最后有幸出版——这真是史上最幸运的作者!”夏仲摇摇头,继续说道:“三流的故事情节和浮夸空洞的文笔,我真不敢相信这玩意儿居然还能保存直到现在!”

“也许我应该把它读一遍。”莫提亚尔若有所思地说道,它在一张并不存在的椅子上坐下来,“毕竟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的存在早已涅灭在历史之中,原本不应该被任何人所知晓。”

呆在锻铁镇的日子与胡博尔有些类似。绵长的,无休无止的雨天让一切都变得湿漉漉。当地人告诉原来的旅人,这里的整个冬季都将浸泡在潮湿的,阴冷的空气中,直到来年的春天。这让夏仲和贝纳德感到有些遗憾,原本他们打算好好参观看看锻铁镇,旅馆老板说:“这里虽然小,却闻名于整个熔岩之城!”

也许是因为扼守库尔科可峡谷的关系,锻铁镇在许多年中免遭战火,少人打扰。拥有自自神话纪末年直到回归季五百年的不同建筑风格,外墙浮雕以诸神饮宴为主,圆顶,门窗宽大,这多半发源于神殿建筑,那时教廷几乎统治了大部分王国,对凡人世界拥有非凡的影响力;尖塔形屋顶,房屋不再低矮,工匠们开始尝试更高的建筑——这源于那段黑暗的混乱时期,原本宽窗大门的设计被人们认为无法抵御进攻而遭抛弃,人们修建起三层或者四层建筑,窗户狭窄,外墙光滑,不再拥有多余的装饰。

当然,更多的建筑则带着最近十几年风靡大陆的风格,工匠们尝试使用玻璃窗,窗户重新回到过去那种宽大的样式,楼层却没有降低,原本单调的塔形尖顶逐渐变化为深V的船底形颜色也丰富起来,红色和棕色是最为常见的两个颜色。

不过雨天出门的确不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主意,略有遗憾地合上自那家图书馆借来的本地建筑图册之后,难得呆在旅馆大厅的法师对沙弥扬说道:“这里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城镇,但有趣的是建筑的变化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这里的领主是卡拉森子爵,他是个好人。”路过的旅馆老板叼着烟斗笑眯眯地说道,“不过锻铁镇的建筑设计多半都出自于这个家族——他们也是王国出名的设计师家族。”

“另外,尊敬的先生和女士,”老板拿下烟斗,“据说山洪冲垮了连接锻铁镇和熔岩之城的那座木桥,”他摊开手,面对两个一脸不可置信表情的客人说,“这的确让人难过,不过我们都认为那座桥被冲垮是迟早的事情——不过不用担心,到达熔岩之城并非只有这一条路。”

按照老板的说法,还有另一条穿越森林的小路可以抵达首都。“虽然是森林小路,但并不荒凉,因为得路过卡拉森子爵的宅子,先生,”他殷勤地建议道:“如果您有时间,可以去拜访这位子爵大人——他非常欢迎旅行者。”

在旅馆老板的指点下,第二天清早旅人离开了锻铁镇——“什么?你们打算等到停雨再上路?不不不,先生,那您只好等过整个冬天啦。有什么办法呢?这里的冬季的确湿冷又多雨。我们已经习惯在雨季上路啦,您看这点小雨只能打湿斗篷,我想您应该是位富足的绅士,一件防水斗篷便足以保证清洁干爽!别去河边,也别挨着山脚走,这个季节森林里只有觅食的野兔,山鸡,矮麋鹿,没什么需要提防的野兽,我看,您明天就应该出发,只需要两天,第三天下午准能站在熔岩之城的城门口!祝您好运!”

“致亲爱的亚卡拉:

我正在颠簸的马背上给你写信。这很难,不仅需要高度的平衡,还得时刻操心任性的畜生贪吃路边新生的嫩芽将你带到无人知晓的森林深处,但好在我有一个值得信赖的同伴。

这里的森林与安卡斯或者西萨迪斯的森林不同,它们更加沉默,但同时也充满生机。阿肯特迪尔的冬季雨水过分充足,栎树,枞树,红枫,高大的云杉,树干粗壮的橡树,白松——只生长于王国东部的森林中,是王室的制定家具材料,枝干坚硬修长,拥有近乎白瓷般的色泽。它们在阿肯特迪尔多雨的冬季中继续茁壮生长,和其他大陆的同胞不同,这里的树木从不在冬季深眠,它们沉静地观察着陌生的来客,并依据对方的表现施放善意或者发出威胁。

雨雾让视野很糟糕。我估计只能看到二十安卡尺或者更少。乳白色的雾气翻腾在森林中,每一张叶片都受到这些细小水珠最周到的滋润——颜色看上去堪比最纯正的翠玉。

那个旅馆老板并没有说错,雨水并未给我们造成什么困难,但也没有什么好处。潮湿得过了头,这让生火尤为困难,不论什么木柴总会升腾起一阵浓烟,我不得不持续不断地使用魔法,帮助行李,衣服和干柴保持干燥,感谢女神,这样让我们轻松了不少。

据说此地的领主住在附近的森林当中,不出意外我们将路过他的宅邸。据说他的家族是优秀的建筑设计师,不仅如此,他恰巧也是一位出色的学者,也许我们应该上门拜访他。希望他不会讨厌在寒冷的冬雨中冒昧上门拜访的客人。

及,此次随信附上的书来自吉拉斯图书馆,希望你能帮我去还掉。

又及,代我问候你的家人。

您忠诚的夏仲·安博

回归纪五百六十年霜月二十一日”

法师将写好的信小心地塞进特制的防水信封,然后放进专用的文件匣中。夏仲打算当他们到达熔岩之城后再寄出去。

按照旅馆老板的说法,即使稍微绕了一点路,这里离阿肯特迪尔首都,同时也是最大的城市,并非很远。不过一路上没有可以借宿的村庄或民居,比起大道来说少有人青睐。不过随着上上代卡拉森子爵在森林建起别墅并于此定居之后,这里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最大的证据是旅人们脚下的道路由石板拼接而成,而不是泥泞的小径或者充满碎石的林下小道。

“他为什么不住到镇上去?”沙弥扬人打破了沉默,她向法师递去一个水壶,“一般来说领主不会离他的领民太远。”

“我以为你知道。”法师喝了口水,“真难得在尤米扬还有你不清楚的事儿。”

贝纳德坦然地说:“我们与王国,我是说所有的王国的接触都不太多。”她勒住缰绳,发出“哟哟”的声音,迫使马匹极不甘愿地从一丛挂着水珠的青草边离开,“当然,大量的沙弥扬人作为佣兵加入了许多王国的军队,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这些国家有多余的感情——他们拿钱,我们打仗,很公平。”

“意思是即使服役很多年,沙弥扬人对待服役国也不会有太多感情?”

“如果是军队,”贝纳德想了想继续说道:“我是指作为战友的个人感情会很充足,毕竟我们一起战斗,负伤,流血,但除此之外,那个国家的气候,国王和贵族,人民和城市,我们都不感兴趣。”

“新鲜的说法。”法师强硬地勒住缰绳,将快要走出石板路面的马匹扯了回来,“一般来说,人类总会对一个呆得很久的地方过于留恋,甚至夸大它的好处,我惊讶于你们竟然对此反应冷淡。”

沙弥扬人认同这个说法:“冷淡?的确如此。”女战士耸耸肩,“大概是因为我们的热情全都葬送在萨贝尔军团了吧。”

“那支曾经被冠以异端的沙弥扬人军团?”

“不,是被所忠诚的国王背叛的军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