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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猫脸老太

“方先生先不要觉得奇怪,不要觉得,我们土工连黑僵都不怕,何况只是一群人类呢?这是因为幽王之冢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幽王冢不是陆地之坟,而是在海里边,是一座海底之坟。这比陆坟的压力更大,我们不仅要破除海坟中的机关,还在面临海水的巨大压力,并且,这海坟周围到处是巨大的特种虎坟章鱼,具备较强的攻击力。我们平常人,就算是巫师,进到海里,自保尚可,但在水中打斗,却是困难。但这群特殊的人,却在海里跟鱼儿一样。任你是顶级巫师,在海中,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虎斑章鱼”

我惊疑的问道:“那么,只要是在水中搏斗,你们土工,根本无法战胜他们吗?”

“确实如此,完整的了解到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我也才知道,为何这个地方叫清凉台了,这海底,确实够清凉的。族中长老们也告诫我,现在告诉族中等人,只能是让他们去白白送死。他们让我等待时机到来,我这一等,就是几十年啊。”

“可是,我不明白的是,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难道时机成熟了?何况,这幽王墓,跟这大三陵王墓,又有什么关系呢?”

“两者当然是有莫大的关系了。说穿了,这幽王之冢,是三大陵王为别人个性的坟墓,而三大陵王墓是三大陵王为自个造的死后长眠之地。这两者的机关,是有很大的相类这处的。我确实觉得时机成熟了,至于为什么要告诉你,那是因为你身边的那头带香气的老虎。这个消息,是施一告诉我的。当年,华夏族的土工,即将在幽王之冢全军覆灭时,突然出现了,也是一只带着特殊香气的虎形动物,这才让土工这一脉,活了下来。这种动物,那是神物,非常稀少。方先生既然有一头,那自然就是当年曾出现过的虎形神物了。方先生,您不会告诉我,您 身边这头考虑的香水,是您喷上去的吧?””

听完老爷子最后一句话,我“哈哈”大笑了起来,赶紧对他说道,“这个老爷子放心,我身边的老虎大宝,这种特殊的香味,是自然的,并没有人工喷上去。我也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是给它洗澡时无意中发现在。并且,龙族的龙墓守卫,对它非常感兴趣,为了得到它,不惜跟我开战。可惜,目前他们仍未如愿。”

老人听后一喜,说道:“那就没错,看来,长老们跟我说的没错。这头老虎,就是我一直要找的‘机遇’了。我父亲曾跟我说,如果再次遇到这样的一只老虎,那就是我们的机遇,清凉台那富可敌国的财富也就算摆在我们面前了。”

“老爷子,不是我薄您面子,眼下我的最紧急任务,那是需要得到四大尸王身上的玉佩,然后集齐后唤醒飞天将军。这幽王之冢里的东西和我关系似乎不大吧,我对这些财富,也不太感兴趣。。”

“方先生,我觉得您看问题应该全面和整体一些。虽然表面看上去,这幽王冢似乎与飞天将军的复活没有必然关联,不过你可别忘记了,这子母阴怪,那可是生活在南华夏海中的尸王,这点儿和其余三者有着本质的不同。那龙袍老尸和铜矿铁尸都是有固定的栖身之地,猫脸老太虽然相比较两者而言,活动范围较大,但再大,通令也不过毕竟只是一个县级市。而南海的面积,那可不是一般广大了,华夏大陆的整体,也不如南华夏海的十分之一吧。加之,此怪每次出现都是在狂风暴雨之时,这就更加增添了寻找她的难度。不过,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子母阴怪的栖身之所,那就在幽王冢里。所以,你想要找到她,就必须去幽王冢,没别地儿可去。”

我笑着说道:“说实话,老人家,我还是觉得这二者间的关联有些勉强。”

“你可以认为我是在骗你,不过,方先生你肯定会知道最终结果的,我在这里可以断言,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您真的太自信了,老人家。但愿如此吧,因为虽然我对于幽王冢里的财富不太感兴趣,但我确实希望知道大宝身上所隐藏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见我没有直接答应这件事情,老人略有些不高兴的说道,“想必施一已经为方先生安排好了晚餐,老朽年老力衰,就不能陪方先生了,还望见谅,方先生请便吧。”

看来,这老爷子见我不愿意帮忙,就要下逐客令了,我也不便再聊下去,就起身告辞了。打开门后,就见施一在外边等着,他对我说道:“已经很晚了,请方先生用膳吧。”说罢,就将我们一行带入了一间阴森森的小木房中,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火锅,几个炒菜和一瓶酒。虽然简单,倒也雅致。

或许,永安土工本身就是一个“安静”的族群,这桌晚餐,除了施一后,就再也没有人陪坐。席间,他说道:“方先生,我将和你们一同去往通令,协助你们找到猫脸老太,杀死这个怪物。”对付这些怪物,那当然是力量越多越好,何况,永安土工有自己独特的寻尸优势。我也就没有拒绝,于是吃喝过后,我们休息到第二天一早,便起身直往通令而去。

这通令县在华夏大陆东北地区的东山省,而永安则是在华夏大陆南方的建安省,两省相距,那可真是几千公里开外了。何况,我们还带着大宝和云兽,这一种行来,那真是艰辛万般。但好在我们都精力旺盛,几乎一天4小时,除吃喝外,轮流开车,车不停人的走了足足八个整天,才进入了通令县城,然后四人两兽,总算是安定了下来。

但是,对于“猫脸老太”这只尸王,我们手中拥有的讯息,那可真是跟传说是一样样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猫脸老太肯定是在通令县境内,肯定不会在别地儿。据坊间说法,这只尸王跟之前的龙袍老尸和铜矿铁尸一样,身体灵活,靠吸人精血生存。但通令县,光县城就有十几万人,加上附属村镇,人口三十万开外了,我们真是一头蒙了。到达的当天白天,就在县城和附近村镇,没有目标的瞎转了一圈,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到了晚上,我们不再瞎转悠,带着一身的疲惫,走进了一家旅馆,准备好好休息一晚。定了房间后,见老板颇为热情,我就抱着一丝希望,随口问道:“老板,你听说过咱们通令的猫脸老太吗?”

“身为通令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那当然是听说过了,不可能连这事儿也不知道。不过,这位老板,这件事儿近几年被压下来了不少,关键是实在太吓人了啊。在我上小学时,那是闹得最厉害的时候。据说,这个老太太生前孤苦伶仃,只有一只狸猫与她做伴,死后,这老太太则被这只狸猫截了气,所以尸变成了精怪。我很清楚,当时传的实在太厉害,太真实了,上小学那会儿,校长都竟然在开会时告诉我们,要在左手腕上系个红颜色的绳子,听说猫脸老太害怕红绳子。当时,通令几乎所有的孩子人手系一条红绳啊。而且,一到晚上家长就不允许我们出门,孩子不出门,大人也不出了,本来小孩子们都是单人一个房间睡的,但猫脸老太的事情出来后,孩子们也跟父母睡在一起了。那段时间,那感觉,真是恐怖到家了啊。”

“这么猛啊,老板,您能具体说说这方面的故事吗?我其实是个作家,每到一地,就特别喜欢收集这方面的素材,用以自己写恐怖故事。”说着,我掏出一包好烟,散了一根给店主。

看来,我是找对了人。这能够开旅馆的哥们,那绝对肚子里全是故事,何况,这县城的旅馆,人流不是太大,生活比较安逸,所以,人们也爱聊天。这哥们接过烟去,点着了,用一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对我说道,“关于这猫脸老太,有三年不同寻常的事情。第一件事情是,据说,这老太还活着的时候,大白天时,总有人看见这老太就安静的躺在床上,床边的饭食,根本就一动没动啊。但是,却没人发现这老太饿着饿死。让人奇怪的是,到了半夜三更,老太家周围的邻居,却总是听到老太家里,整夜传人有人悉悉索索走动的声响,但到底是人,还是小动物,分辨不出来。” “这紧接着发生的事情,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因为没有关涉到大家,反而还有点益处,所以也没有人在意。咱们通令是县城,不大,周围全是庄稼或森林,所以县城里老鼠、蛇什么还是不少。但是,这老太死后,大家发现,家里的鼠、蛇,还有其他害虫,竟然大白天,就集合成群,往县城外逃去。这蛇鼠搬家了,那年代,大家存粮也不多,没有鼠害了,反而觉得是好事。”

“但随着第三件事情的发生,这好事,可就变成坏事了。县城里,开始不断有孩子失踪。刚开始的时候,是不到一岁的婴儿,再后来,连四岁五岁的小孩,也开始丢失。那时,整个县城人心惶惶,都以为‘拍花党’大批来到通令了,但作案手法又不像啊。有的家长,夜里锁好门,把能顶的地方,都顶上,还把孩子放在父母中间夹着。可早上一醒来,原来锁着的门,不知怎么就大开了,而小孩子也不见了。好多人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人干的事情啊,如果是人干的,怎么就一点响动也没有啊? “再后来,有特别仔细的父母发现了一些线索。家里孩子失踪后,他们在床上,或者家里承重梁上自然生成的灰尘里发现了脚印,这脚印竟然是华夏族封建时代时,女人缠足的小脚印。这时候,人们才把孩子失踪的事情,跟猫脸老太联系了起来。一开始,也没人想到,是猫脸老太本人。有老人说,应该是老太太养的那只老狸猫,年深日久成精了,披了老太的死人皮在作怪,以着自己体型之变,夜里窜到苦主家里,寻机乘晚上睡觉时,把孩子拖走了。”

“但是,怀疑并不是肯定,如果肯定,估计大家就纷纷搬离通令了,毕竟,这出事情的,是极少数的人家。但既然大家怀疑到了老太太的猫,那老太太周围的几家邻居,可是担惊受怕了,整天整宿轮班守着自己的孩子,根本不敢睡觉。也是凑巧,有一天夜里,一个邻居,突然听到自家院子里一声响亮的孩子哭声,之后像是被谁堵住了嘴。”

“刚听到声音,这男人猛的一激灵,以为是自己家孩子被拖走了。赶快瞪眼一看,自己家孩子还在床上好好睡着。但这男人还算胆大,也没糊涂,确认自己肯定听到了孩子哭。于是,他就着月光,盯睛朝自家院子看去,竟然看到一个小脚老太太,怀里像是抱着什么东西,正在一摇一摇走着。这人索性打开了房门,朝院子走去,这老太一看人来,慌忙朝这男人家西厢房跑去,一不留神倒在了房里的柴禾上,这一侧脸眼睛滴溜圆,直看着男人。男人心里有些慌张,看了半天,见老太太不说话,鼓足勇气说道,“大娘,你这怀里,抱的是什么啊?”

男人这一问,就把自己惊了个半死。这老太听到男人发问,就转过头来,面对男人露出了整张脸,那另半边脸,竟然就跟京剧脸谱一样,齐整整的,一边是老太太脸,一半是猫脸。猫脸那一边,口中正淌着鲜血。见男人发呆,这老太太开口了,却传出一声清晰的“喵……”声。而老太太怀里抱的东西,借着月光,男人也看清了,竟然是一具肉身已十不三的婴儿尸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