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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超级“傻子”

“但也很难,是不是?”

“没错,任何一门禁术,修为的过程都充满了艰难险阻,这需要修炼者有足够的耐心和勇气,这点,我想你早该有心理准备?”

“没错,不过我可以控制巫毒娃娃完成一些简单的任务,这算不算是控鬼?”

“当然不是,巫毒娃娃被人唤醒后,封印会带有强烈的仆从意识,这不是你给予的,而是封印鬼魂的召唤师所为。当然,召唤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你也可以封印巫毒娃娃。可是,如果你连控鬼都无法做到,那更是根本不可能学成封印的。我的想法是,先教会你避鬼术,这对于你日后的召唤术修炼或许都有很大帮助。”

我连连点头道:“真要如你所言,那可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了,那现在就开始了?”

马云禄没说话只是直勾勾的望着我,过了很长时间还是一动不动,我觉得有些古怪,便问道:“马大哥,你是不是有些话不太方便说?”

话音刚落,忽然听见敲玻璃窗的声音,猝不及防我被吓了一跳,扭头望去却见马云禄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车外。这可是出乎我意料,因为从头到尾没见他动过分毫,可是当我再转头,却发现车厢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是如何做到在我眼皮底下毫无声息的出了车厢而不被我发觉的?难不成他学会了《七龙珠》里的“瞬间转移”?顿时就引起了我的好奇。

马云禄开门上了车子后,笑着说道:“我下车都弄出那么大的动静了,你居然没发现?”

“没感觉啊,我就是觉得你一直盯着我看,然后就听见你敲车门了。”

“这就是避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首先吸引你的注意力,然后将你的注意力定格在此物之上,之后我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被你发觉了。”

“这确实太奇妙了,难道当时我盯着你看的时候,其实你已经在做动作了?”

“对,你眼中看到的景象和真实的景象有很大的差别,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这相对于人而言是容易做到的,比方说催眠师就可以通过催眠的方式让你产生幻觉,但是对鬼而言这就需要了解它们会被怎样的动作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的朝那叠纸钱看去,问道:“难道就是你手里的纸钱?”

马云禄满意的点点头道:“你真的很聪明,确实没错,虽然人和鬼不一样,但是从手法而言都是需要制作一些让对方感兴趣的行为,这样才能真正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你才能获得足够的时间脱身。所以,寻找吸引对方注意力的手段是最重要的方式。”说罢马云禄从口袋里掏出那柄骨刀道:“总的来说第四级的修炼并不需要高深的能力,你必须做到两点,首先你必须每天连续年用老公羊的血泡身体七七四十九天,因为老公羊是性格极度阴沉的动物,它能轻易的看到人世与鬼途,所以当你沾染它的鲜血足够长时间,身体的阴气再也无法驱散。而当一个人阴气渐重,自然就能够做一些鬼事了,其实我的动作并不快,只是在我行动的那一刻,你根本看不见我,看见的只是自己认为看到的情况。我能躲避人的视线,自然也可以避开鬼眼。其次还是要有强健的体魄,这就得加强体育锻炼,当然是用黄麟兽的鳞片也可以增强体能,这就可以让你的行动变的更加迅速,虽然速度在避鬼术中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绝对需要的,所以只要你能弄到足够的老公羊血液和坚持锻炼,不久的将来就可以炼成避鬼。”

“我觉得老公羊血不太好弄,每天用血洗澡,还得七七四十九天,上哪弄这么多羊去?”

“这不需要你操心,我都替你办好了,你只要能忍受羊血的腥膻味,并坚持泡澡七七四十九天就可以了。”

亲眼见到了避鬼术的神奇,我当然不愿意放弃了,因为其功用不仅仅是避鬼,对付人一样可以使用,于是干脆的说道:“这你放心,我一定能坚持下来。”

听了我这句承诺,马云禄病歪歪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红润之色,他勉强笑道:“兄弟,我托付你的几件事就拜托了,过不了多久我就要去昆仑玄宫,这里面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你也知道,我就不说了,而且即使我能太平的回来,相信虫王也不会放过我,总之里外都是死路一条,我不怪任何人,只希望你能帮助我达成最后的心愿。”

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如果不是因为走到了绝境,是绝不会说出这句话的,我也没什么可推脱的说道:“你放心,万一你有事,我一定照顾好两个孩子。”

马云禄点点头说道:“大恩不言谢了,另外你一定要记住我的这句话,将来如果你觉得需要借助黄麟兽提升自身灵修力,冥河之水就在我栖身的悬崖洞中,位置就是顺着断魂崖石碑直接往下约在半山腰处,石壁上有一颗松树是用塑料做的假货,拔下后就是入洞的洞口,如果找不到冥河之水,就使用通幽术,总之你会知道答案的。”

我心里微微一动,听他的意思似乎在洞里有鬼魂存在,不过暂时我不觉得自己有必须提升灵修力的理由,所以并没有把这句话往心里记。

之后马云禄没有再说什么,他打电话叫回马松开车带着我朝市里而去,到了我的目的地,下车后他看了我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却并没有说话。之后,车子绝尘而去,我默默回到了摆放巫毒娃娃的屋子里,才发现那个皮质包裹,不知道何时马云禄已经挂在了我的脖子上。打开后只见里面除了牛眼泪、金盘、骨刀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知道自己迟早会知道这些物品的用途,当时也没多想就放进了抽屉里。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给我送来了用食品盒储存的老羊血,倒进浴池里腥气扑鼻,我犹豫了很久才脱光衣服钻了下去,泡了半个小时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去淋浴,可这一整天我都能闻到一股血腥气。到了晚上,我给自己鼓了很长时间的劲儿,这才召唤醒了朱钰,他道:“叫我何事?”

“没事,你能看见我吗?”

“能。”

“麻烦你站我面前啊。”说罢我用骨刀割破自己右手,将血滴在金盘中,接着擦在了左手之中,接着握起放在自己的左眼上,却发现只有空气,接着四下张望仍是什么都看不见,我有些失望地问道:“你在吗?”

“在的。”

“那你可以走了。”

看来,看似简单的第一层境界因为缺乏足够的灵修力,我还是无法见到朱钰。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忽然我脑子里想到大萝卜。这小子不是说自己能见到鬼吗?或许他的血对我有用,想到这里我一阵激动正要打电话给他,忽然听见毛毛口齿不清的说道:“叔,我、不傻。”

他终于说了有别于“毛毛”的另两个字,我笑道:“行啊毛毛,你现在终于……”和他面对面时,我发现昨天被他自己划破的伤口已经丝毫不见了,难道他有自动修复伤口的能力?

作为一个天生的战士,还能有比这更实惠的能力吗?可如果真是如此,将军墓里的那两个“超级战士”应该不会死啊。

想到这里,我仔细打量了毛毛一番,发现他除了傻笑、瘦弱的身体,实在看不出半点战士的模样,难道这小子是扮猪吃虎。想到这里,我忽然拿起骨刀朝他心口刺去,按理说这种突然情况下发生的攻击,对手肯定会下意识的躲避,毛毛却根本连动都不动,依旧对我傻乎乎的笑着,刀尖快触到心口时,我停了手道:“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没想到毛毛伸手就抓着刀刃将匕首抢了过去,刀口划开手掌,鲜血流淌而出,我吓了一跳,赶紧抓住他的手腕道:“松手。毛毛。”

毛毛“嘿嘿”傻笑着松开了五指,我用纱布将他手上的血液擦干净,只见两道极深的伤口在我眼中清晰的自动愈合,接着连一道疤都没留下来,我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这时,睡的两眼红肿的卢海洋迷迷糊糊的走到我房间道:“老大,这小子是个练武奇才,昨天下午我在看黄飞鸿电影,根本没注意到他在看,结果电影放完后李连杰打的那套拳他可全会了,我看这小子一点都不傻。”

毛毛嘿嘿笑道:“毛毛不傻。”

我点点头道:“这下我明白了,他这种状态根本就不是智商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对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并不熟悉,就像一个各方面都没有缺陷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却没人教他说话。成年后,他发音肯定不标准了,所以他始终在强调自己不傻,因为他只会说这句话。其他话,都没有学会。”

听了我这句话,毛毛脑袋点得犹如小鸡吃米,表情也显得非常开心道:“毛毛不傻……”

晕,这傻小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啊。

卢海洋伸手就拍他脑袋道:“知道你小子不傻,有什么好说的。”

我说道:“毛毛应该是能力非常特殊的一种人,你要好好带他,说不定将来他能派上大用场。”

幻首说道:“这人的力量和血族战士不同,后者是靠虫蛊改变自身的能力,而他的能力是天生的,刚才夺匕首那一下,速度快的我都没反应过来,培养好了,这小子就是一个超人。”

还好,这个超人,现在是我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