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游戏小说 > 伊格纳斯之翼 > 第三十一章 逃跑全文阅读

第三十一章 逃跑

正准备要做龌龊之事的霍尔被这突如其来的踹门声吓了一跳,慌忙用麻袋盖住恶魔,赶紧转身看去,只见来人气势汹汹地瞪着自己,手里还提溜着一根猪腿。

“雷……雷德!你在这干什么?”

“你在这干什么?”雷德大声说道。

“我……我……在这……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

“你管我能不能来,快把她放了。”

“放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竟敢这么跟我说话。”

“我管你是谁,你放不放?”

“我不放!”

“好,你不放是吧,不放是吧,看我……看我的猪腿。”雷德抄起猪腿就抽了过去。

霍尔怎么说也是大将的儿子,再怎么样也有些战斗力,可是他压根就没见过雷德这种战斗方式,况且来的还那么突然,一下被猪腿砸到墙边上,本来屋子就小,魔法哪赶得上拳脚来的快,霍尔刚想反抗,雷德又一猪腿砸了上来,直接给揍趴在地上。

“来……来人啊!”

霍尔刚喊出一嗓子,紧接着又挨了几猪腿,被砸晕过去。

雷德赶紧过来叫女恶魔。

“喂……喂……醒醒啊,醒醒。”

三摇两摇,女恶魔被摇醒了,突然清醒过来,看见雷德还有些害怕。

“别怕,别怕,我现在就救你出去。”

雷德拉着女恶魔赶紧往外跑,穿过挖的地道很快来到了校验场。

“你能自己回去不?”雷德问道。

“能。”

“下次小心点,别再被抓到了。”

“嗯,我知道了。”

“你脖子上的环怎么办?”

“没事,我爸爸应该有办法弄下来。”

“好啊,那你快走吧。”

“我叫蒂露,你叫什么?”

“我叫雷德。”

“好的,雷德,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报答你。”蒂露说着展开翅膀,尾巴甩了两下,腾空而起,飞走了。

雷德也不傻,知道自己闯祸了,先不管那人是谁,能在那种地方自由进出的人肯定不是雷德得罪的起的,趁着对方还没醒,雷德已经打好注意了,跑。

埃德蒙,自己一个人住一个帐篷,这也是军需官给他开出的特别优待,毕竟埃德蒙的老爹位高权重,埃德蒙每天的事情就是把脑子里记得书赶紧写出来。

“喂喂!”

埃德蒙一听这声音就浑身不舒服,真想把雷德掐死。

“这么晚了你咋又跑来了?”

“咱走吧。”雷德迅速钻进埃德蒙的帐篷,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又惹祸了?”

“嘿嘿,还是你了解我。”

“你又干啥好事了?”

“我把一个叫霍尔的揍了。”

“霍尔?走,你给我走!”

“你别推我啊,这个霍尔是谁?看把你急的。”

“你揍的霍尔是陆军大将的独子,这下你知道了吧。”

“啊?这下完了,嘿嘿,咱一起跑吧。”

“跑?你跑你的,你拉上我干嘛?揍人的又不是我。”

“但是我在你这啊。”

“来人啊,来人啊,快把打人的凶手抓走。”

雷德见埃德蒙喊了起来,赶紧上去捂埃德蒙的嘴:“别,别喊啊你。”

“我告诉你,这次甭想威胁我。”

“好,埃德蒙,枉我把你当做兄弟,几次为你出生入死,换来的却是你的恩将仇报。”

“你少来,为了找你我也差点死在魔兽的手里。”

“那后来不还是我救你出来的,你……”

“停,停,这事已经翻篇儿了。”

“好,你无情我不能无义,我知道自己莽撞,经常惹是生非,我不会拖累你的,只求你告诉我逃到哪能安全些。”

埃德蒙看着雷德可怜的样子,无奈的说道:“唉,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走吧。”埃德蒙收拾了一下已经写好的书,跟雷德一起逃走了。

两人刚出军营没多久,整个军营就炸开锅了,霍尔扯着嗓子召集了一个百人队好像受到了天大的侮辱一样到处在追捕雷德,当兵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上面下来命令了,好事的插个嘴,所有人都知道雷德和埃德蒙两人已经逃出军营了。

按照埃德蒙的指示,两人向南一路狂奔,回城是不可能的,晚上所有的城门都会关闭,更何况回去只会连累埃德蒙家里的人,往南跑就不一样了,南方有一座整个莫德尔大陆上最著名的城市——斯普瑞尔,也被称作誓约之城。相传是当年三位主神击败毁灭神伊格纳斯后共同建立的都市,并在此立下誓言,斯普瑞尔是永远和平的城市,并共同施展了强大的防御魔法,以保护斯普瑞尔永远不会受到侵犯。

随着时代的变迁,斯普瑞尔成为了整个大陆上最自由、最和平、也是最开放的城市,虽然它属于戈尔隆帝国,却是整个世界的文化和贸易中心,而斯普瑞尔的城主也是唯一一个与索伦公爵一样享有自治权的领主。所以只要到了斯普瑞尔就彻底安全了。

黑夜中,密密麻麻的火光好像一条喷火的巨蟒,正以惊人的速度向雷德和埃德蒙袭来。两人毕竟是徒步逃跑,哪里比得上战马的速度,这样跑下去早晚会被追上。

就在两人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时,突然看见前方路边的空地上有一片很大的营寨。营寨扎得很专业,在营寨中散落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帐篷,看样子肯定不是一般人,雷德与埃德蒙也来不及多想,翻过营寨就钻进了最近的一个帐篷,躲在角落的一口箱子里,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

“丽玆,刚才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没有啊,小姐。”

“那可能是我听错了吧。”

“小姐,已经很晚了,赶紧休息吧。”

“也好。”接着传来两个杂乱的上楼梯的声音。

忽然,外面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听上去有些慌张。

“小姐!小姐!外面来了一群当兵的,说是要抓什么逃犯。”

“什么人好大的胆子,连小姐的营寨也敢闯。”说话的是名叫丽玆的侍女。

“呵呵,走,看看去。”

“可是,小姐……”

“没事。”然后又是一串下楼梯的声音,两个人出了帐篷。

雷德和埃德蒙这才慢慢地从箱子里爬出来,仔细观察了周围的环境。

这一看可把两人吓了一跳,他俩都见过帐篷,但是从来没见过这么豪华的帐篷。帐篷共分为三层,最下面一层是大厅,大厅的中央有一个木制的圆形台子,三十人在上面跳舞都没有问题。台子的周围铺着大红色的地毯,地毯是用苏家尔高原的羊绒编制而成,一块地毯的售价至少1000金币,埃德蒙粗略地估计了一下,没有一千块地毯铺不满这个大厅。

“你说这一块地毯就能卖一千个金币?”雷德实在不敢相信。

“嗯,而且还是友情价。”

埃德蒙说着又看见了帐篷边上放着的几百把椅子,连忙跑过去,仔细摸了起来。

“格斯塔甲虫木!”

格斯塔甲虫木是以一种甲虫命名的,甲虫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格斯塔甲虫对于栖息地十份讲究,只会生活在一种树上。甲虫与树木长期共生,甲虫在求偶的时候会分泌的大量的唾液,唾液会慢慢浸透到树木里,使树木变得极为结实不易腐烂,而且永远不会被别的虫子叮咬,最重要的是因为长期被甲虫的唾液浸湿,树木会呈现出一种美轮美奂的纹理,而通常一棵格斯塔甲虫木大概需要五百年的时间才能成材,所以凡是木制品都将格斯塔甲虫木视为顶级。

“你说这样一把椅子价值在一万个金币?”雷德张着大嘴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嗯,最少这个价,还不算手工。相比之下椅子上的坐垫就不怎么值钱了,也就五百个金币。”

“晕,我随便掰块木头回去就能吃喝一辈子了。”

“嗯,就是帝国皇帝出趟门也没这么大的排场。”

“快看看,还有啥稀罕玩意儿不?”雷德催促道。

“上楼看看,没准二楼有。”

“你看看这个楼梯扶手是啥做的?”雷德毕竟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好奇心还是相当重的。

埃德蒙凑过去仔细瞅了瞅,这是一个透明的球体,球体中央有一团金黄色的物体,像气体又像液体,不停地流动变换着姿态,璀璨夺目。埃德蒙寻思了一会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太阳鱼的卵子。”

“啥?卵子,有钱人真是怪癖啊,摆个卵子当扶手。”

“你可别小瞧了这么一颗卵子,太阳鱼的卵子可是会爆炸的。”

“不是吧,那还放这?”

“没事,这是经过处理的了。太阳鱼本身是一种非常漂亮的深海鱼,因为喜欢晒太阳而得名。每次太阳鱼晒太阳时都有可能遭到攻击,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太阳鱼就会瞬间产下数千枚卵子,每一枚卵子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爆炸,几千个一起炸估计就是古德里安也抗不下来。”

“啊?那这个鱼卵是怎么得到的?”

“废话,不碰不就没事了。”

“这个得多钱?”

“现在便宜了,也就一千个金币吧。”

“嗯嗯,还是他妈的挺贵。”

两人正在感叹贫穷限制了想象力,突然外面一阵乱哄哄的声音,两人赶紧跑到楼上藏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