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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棉花糖背后的野心

《棉花糖的故事》应该算天竺刚开始走入社会时摔的第一个跟头,或许也是摔得最惨的一次,但我一直觉得,当时天竺的精神是值得被讴歌的,她做的蠢事,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版本不同而已。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认识她以前,当时她才十二岁,对于没有社会经验的人,这个世界的因果关系、发展逻辑与她头脑里的概念完全不同。

“你知道朱古力·彩针的真名是什么吗?”天竺问我。

“不知道啊!”我继续装傻充愣。

“我就知道”天竺颇为得意的笑道:“她叫做‘倏糖棉’,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查到的,你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吗?”

我回想起那段给倏糖棉起名字时候的往事,当时她家族里的族长给她出了一条谜语“圆圆的,像棉花的东西是什么啊?”,她回答道“是棉花糖啊!”

这便是“糖棉”二字的由来,天竺当然不知道这段情节,所以她想到另外一条思路上去了,但总算天公疼憨人,倏糖棉真的爱吃棉花糖,所以她是歪打正着。

天竺继续说道:“朱古丽·彩针这个名字是中宫一位乐坛元老级别的人物给起的艺名,我知道她并不喜欢朱古丽·彩针的这个艺名,只不过是那一位在中宫举足轻重的慈祥老人非要给我的偶像冠以这个艺名,说她和这个名字相得益彰,并且为倏糖棉撰写堪称传世不朽的鸿篇巨著《朱古丽·彩针》,她才不好驳了对方美意,相反,她最爱吃的是棉花糖,所以才叫‘糖棉’的。”

“我当时啊,为了投其所好,花光了自己的全部零用钱买了一台棉花糖机,在她首次公演的地方摆了五十九天的棉花糖,就是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幻想着她来买我做的棉花糖,这样我就能认识她啦,额呵呵呵!”

“为什么是五十九天?”我问道。

“你不知道朱古力·彩针的成名作就是《作业本的五十九个涂鸦》啊,总共是五十九个风格完全不同的专辑,每天演奏一个,我当时为了等她,就把做棉花糖这门手艺练得如火纯青,我甚至会做一种超级棉花糖,以后做给你吃,但是现在没法做,你这破机器和糖都不行。”

我笑道:“那好,我就拭目以待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点泛酸,我以前吃过她做的“超级棉花糖”,确实很好吃,但是难道她随便碰到一个人就推销吗?

后来又一想就释然了,如我这样了解她内心的伤痛并且勾起她对棉花糖的回忆的人,恐怕也不多。

天竺耗费这么大精力去做这件事情,显然不只是作为朱古力·彩针的歌迷,去听一场演唱会或者求一个签名这么简单。

那次行动包含了天竺第一个伟大的人生目标,说起来,这个家伙还是挺有野心的。

天竺和倏糖棉同岁,作为同龄人,她不仅是听着倏糖棉的歌长大的一代人,对倏糖棉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崇拜,而且对于倏糖棉的人生非常羡慕,梦想着自己也能像倏糖棉一样活得精彩,当时倏糖棉作为来自南山馆的童星,已经在中宫乐坛混得风生水起。

“如果我当时能跟她做朋友,以我的才华,也许就能取代她当时的搭档,然后和她一起同台演出了,最低限度也能让她收我做徒弟吧。”

六年后的今天,我再一次听到天竺的这番感慨,仍然忍不住想笑“你的野心真不小,你这个唱歌跑调的家伙,以你的才华?”

我点了点头,问道:“也许可以她负责唱,你负责演奏,你会拉小提琴吗?”

天竺摇头:“不会,所以才想跟她学啊!”

天竺不知道现在坐在她旁边的人就是朱古力·彩针的搭档,在倏糖棉十岁以前,我一直是她的首席琴师,作为家族最擅长乐器的人,我和倏糖棉从小就一起玩音乐,充当她的陪练,后来倏糖棉逐渐显现出音乐的天赋,我再也跟不上她魔鬼般的成长速度,于是在她首次公演之前,中宫乐坛的一位非常有名的音乐家取代我成为了倏糖棉的新搭档,一直到现在,想起那段经历,我就很气愤,并且产生一种跟天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悟。

算一算时间,如果天竺说的“首次公演”是在“安魂剧院”那次,刚好是我被踢出朱古力·彩针创作团队的不久之后的事情。

我都敌不过倏糖棉的现任搭档,天竺当时的想法纯属异想天开,我承认天竺做的超级棉花糖有可能博得朱古力·彩针的好感,但是天竺头脑里的逻辑顶多是一个吃货的逻辑,是不符合现实社会的发展规律的,她做棉花糖的手艺是否高超,与能否成为朱古力·彩针的搭档是两码事。

这是天竺那次行动的唯一破绽和最大悲哀,但是我并不讨厌她做的蠢事,甚至觉得有些悲壮,我们每个人都至少犯过同样的蠢,就像一个单纯的中宫男孩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娶到女神,取决于家族的背景和综合实力,与自己深爱她的程度没有半毛钱关系。

“真是罕见,天使游乐场居然阴天了?”说话声来自一对经过我们面前的情侣。

我抬头看向天空,对于天竺这样一个拥有天候异能的女孩来说,讲述一个伤心的故事真的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效果,现在是中宫的冬季,其他地区的天上布满了乌云,仿佛在酝酿一场降雪,此时天使游乐场上空的云洞愈合了,“奇迹之晴”的咒语正式被破解了。

冬季的风重新席卷了这片乐土,天竺穿的少,打了个冷战。

我说道:“你回去加件衣服吧,明天别忘了给我带饭。”

天竺有点意犹未尽,说道:“你不是六点下班吗,晚上咱们一起吃饭吧?”

我纠结了一下,决定拒绝,两个人如果聊得来,关系会发展的很快,按理说这次是我自己找上门来的,但事到临头,我又有些害怕这种发展速度,因为我还没想好应该把天竺放在心里的什么位置,甚至没有搞明白自己对天竺的感情是爱情还是其他的什么。

“算了吧,我的那家店铺女店长特别的啰嗦,回去还不一定要收拾到几点呢,明天见吧。”

天气冷了,我收工之后,独自一人去吃了火锅,然后回到单身公寓,靠在床头看书,竟然能够平心静气的把书看下去!

因此我推断自己对天竺的感情不是爱情,如果是爱情的话,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应该有耳热心跳的感觉,可是没有!

南山馆的风气比较保守,以前我跟女朋友约会的时候一般是晚上各回各家,当时有百爪挠心的感觉,可是跟天竺就没有!

跟天竺在一起的感觉应该说比爱情更奇妙,兼职的第六天,在天竺给我送饭前的五分钟,我特意做了个测试,紧盯住手腕上的脉搏手环,随着天竺向我这边走来,我的心跳从75次/分钟下降到65次/分钟,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女朋友会让我心跳加速,而天竺会让我的心跳减速,产生一种无比安心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