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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红楼(一)

既然信王感觉自己的身体好了一点之后,也重新回到了书房读书不提。

信王一向好学,因此书房中的书柜里摆满了不只是不止是四书五经,老庄史记,还有一些戏曲话本什么的。面对这些突然出现的戏曲话本,信王虽然暗自纳罕,毕竟他自己知道自己前世不爱听戏看戏文,只喜欢儒家的圣贤书,但是出于谨慎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突然信王想到,在大明一个人可以读不好书,但是字也得练好。因此就索性练一会字打发打发时间。毕竟在后世那么长时间,不是用硬笔就是之接用电脑打字,很少能用毛笔。因此前世练字的根基可能会退步。为了赶上前世的根基,朱由检也得抓紧练字。

只是下手一写,发现自己如今的字体居然发生了变化,虽然因为意识和身体不统一的缘故,字体有些稚嫩错乱,但是一下笔却发现自己此时此刻的字体居然是那种瘦硬而刚劲挺拔的字。这种字体一看就是柳体字。柳体字的特点以均匀瘦硬,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结体严紧著称。

虽然不太像前世类似于欧阳询,董其昌的字体,但是比起前世赵孟頫,董其昌的柔美轻浮,倒是骨气嶙峋,气韵清雅。前世的自己自学了董其昌的书法之后也觉得董其昌的轻浮飘逸不适合他帝王的身份,因此特意学了欧阳询的部分风格。

柳楷法度森严,讲究“笔势紧密,结构紧凑,横竖舒长;笔笔顿挫,筋骨开张…”,如果学的不好,差一点点就会写成四不像。可入帖、但难出帖。柳体的“锋利、瘦硬”风格,贯彻到了字间架结构的细节,甚至是笔画与笔画之间。如果想在学完之后完美出帖非常难,主要是难以推陈出新。因此柳体虽然一字千金,但是很少有人去特别学他字体。

望着眼前的这一行歪歪扭扭的柳体字,信王突然觉得无比诧异,但是既然已经学了柳体那就要练好,因此自己日后在书法上还要多多用工才是。

自己突然暗自腹诽道:“为什么你非要我学柳体这种虽然很美但是实际上非常难练的字体。”

突然间脑海中突然出现一道陌生而温润的男子音色:“乍一看柳体奇崛锋利,但是一笔一划自有其法度森严。因此运笔如运心,笔可以自由,但是运笔的手……以及写字的心必须自有法度。”

“为什么?”

信王感到有点好奇,因为之前赵孟頫和董其昌都强调写字千千万万不要有格子的意识。但是他的想法却和宋明以来的主流书法审美不一样。

“因为只有发自内心地不越逾规矩才能真的算是从心所欲。”沉思了一会之后,脑海中的声音才说道。

“可是孔圣的原话是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从心所欲不逾矩其实是一种人生阶段而不是为人处世的方式。”突然间,朱由检的好胜心突然升起,因此在心里默默地反驳到。

“就你爱显摆。我也知道这不是孔圣人的原话,是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教导我的,现在我一个人生活,越琢磨越觉得他说得才是对的。你也不要死读书,毕竟圣人也说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遇到圣人之言不只要记熟背诵,更要多思考,多体悟,要把圣人的东西化作自己的东西,才是真的学有所成。”

想到这里,信王突然感觉脑门一阵刺痛。那一刻,自己仿佛找到了什么?但是望着以前看似熟悉的一切,他又抓不到熟悉的一切了。

突然间信王伸出左手,发现自己也能写一笔类似赵孟頫,董其昌的好字。前世自己没有练过左手写字,为什么如今的自己居然左手也能写一笔好字?

就在这时,信王突然隐隐约约感觉自己的右手有一种火辣辣地疼,仿佛记忆中有人用戒尺打了他的手心。估计那个让他学柳体的人不愿意让他学董其昌,估计是此人同样鄙夷董其昌人品。看自己弟子居然学这种人的字体,气急败坏之下打了他三十戒尺。小由检虽然父母双亡,但是也有皇族的高傲,虽然不好反抗此人的命令,但是他却用左手悄悄练习董其昌书法。一般人都习惯用右手,左手是不方便写字的,但是信王凭借着那点倔强硬是学会了用左手写一笔好字,可见在儒门圣徒之下,朱由检本人隐藏的实际性格还是颇为骄傲叛逆的。

不管怎么说,重生之后书可以不读,但是字必须好好写。书房正好对着窗户,朱由检练字的时候,阳光落在他漆黑的长发和雪白的衣袖上,他练字练得很认真,因此没有发现周围小内侍正在悄悄看他。此时此刻,眼前神情专注的信王殿下一袭白衣,发垂委地,肌肤玉映仿佛一个从内到外都隐隐约约透着温润光泽的和阗玉人。

“殿下,奴婢最近到外面给您弄一些新话本,您要不要看看?”趁着给朱由检喝茶休息的时候,高起潜突然窜出来问道。

其实信王不喜欢高起潜如今的莽撞冒失,急功近利,只是顶级贵族的涵养却让他隐忍了他一时半会的粗鲁。

“好吧!”

犹豫了很久之后,信王才说道。他不是被高起潜欺骗了,而是隐隐约约感觉这里面似乎有他前世一直抓不住的机会。

就这样高起潜为他悄悄抱了一大堆的话本儿。只可惜现在的高起潜文艺修养真的不怎么样,眼前一堆图书都是一些看起来特别粗制滥造的东西。

本来信王就不喜欢这些淫词艳曲,野史外传一看这种包装,他更是腻歪这一点。只是一本装订颇为端正的书吸引了他。

就这样信王从一堆飞燕贵妃的YY文中顺手接过那本书。本想随意翻翻,但是刚刚接到这本书的时候,他居然结发现这本书的书名居然是《红楼梦》。

那一刻,朱由检怀揣着侥幸心理以为是重名。但是刚刚翻开那本书,就看到上面白纸黑字地写道: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有个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街内有个仁清巷,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狭窄,人皆呼作“葫芦庙”。庙旁住着一家乡宦,姓甄名费字士隐,嫡妻封氏,性情贤淑,深

明礼义。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也推他为望族了。因这甄士隐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种竹、酌酒吟诗为乐,倒是神仙一流人物。只是一件不足:年过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

看到熟悉的文字,信王真的是大吃一惊,等到后面一翻书就能随处可见的宝玉,黛玉,宝钗,凤姐云云。朱由检就知道这就是那本取代了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成为后世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

“咦?这红楼梦怎么会出现在孤这儿?”意识到这《红楼梦》不属于这个时代,一向沉默娴雅的信王突然屁股都跳起来了。

“启禀殿下,这是奴婢我特意挑的。只有殿下这样清雅不俗的人才配看这千古第一奇书《红楼梦》。”一看信王似乎对这本文邹邹的《红楼梦》颇有意思,高起潜顿时对他如此奉承道。

虽然朱由检其实并不喜欢高起潜的谄媚和阴险,但是很喜欢那种被拍了马屁的虚荣心。

虽然后世主流观点认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满清江宁织造曹寅后人,之所以写《红楼梦》因为自己在康熙朝九龙夺嫡中站错队了被抄家。这个曹家后裔因为不满自己家被追查国库亏空的雍正给抄了外加怀念过去的好日子,才暗搓搓地写了这本传世巨著《红楼梦》。

也有少部分人坚持《红楼梦》不是写了男女之情,而是写了家国之哀,换句话说《红楼梦》这本书表面上是写了黛玉宝钗宝玉三角恋,其实暗示明亡清兴六十年的历史大事件。但是现在还是天启朝,李自成都没出来,我大明朝其实还没亡国,满清现在在辽东那旮瘩还叫后金呢,这《红楼梦》怎么就突然冒出来了?

想到这里,信王开始仔细观看《红楼梦》前部分的内容,结果青埂峰的那一块女娲补天石的一部分没有了,因此后面关于作者是曹雪芹的暗示也就没有。然后信王看了书的封皮之后,才发现上面歪歪扭扭的持鉴斋主人这五个大字。除此之外,这本书的作者,更明确的说是抄录者的唯一信息目前就是这一点。

后人推测《金瓶梅》的作者可以从行文上推测,但是这本《红楼梦》其实是抄的,因此依靠行文得不到作者信息。

当然朱由检也知道这个抄袭者其实是清朝之后的人,并且特别热爱《红楼梦》。要不然不回把红楼梦整个背下来。

“高起潜,你们给孤查一查这个持鉴斋主人是谁?”信王突然说道,“这个对于孤,对于大明,甚至对于这个天下四百年的运数都至关重要。”

高起潜这些人听了,都惊讶信王对于《红楼梦》的喜爱。只是唯独王承恩却看到信王目睹《红楼梦》时候那隐藏于双眸之中极深的痛楚,其中夹杂了大量的悲愤绝望。只是信王望着持鉴斋主人的名字的时候,突然脸上有一种飞蛾扑火扑火一般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