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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内忧外患

“他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可是这天下的沦落人,却在互相残杀,眼看着就要变成别人的食物了,阎凤本也没那个心情。但他确实很好奇,那个男人,真的来了吗?

“来了。”惜云苦涩的笑了笑,这个故事,她已经隐藏了很久很久,久到她自己都快忘了,还有那么一件事,“但我们并没有我想的那般甜蜜,我是个苦命人,小时候很苦,我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父母将我卖到了青楼,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但老鸨子每天都要我们训练,我亲眼看见一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女孩子因为没有天赋学习才艺,十一岁初红刚过就被迫接客,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接客的惨叫声,被殴打的声音,也永远忘不了,她的绝望,她的恐惧,也永远忘不了,她在跳井时指着我说,下一个就是我。”

人间本如炼狱!

阎凤明白了,为何一个女鬼会成为一界鬼王,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不会被任意摆布,才不会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

“我很羡慕你们这个年代的人,远离了战争,远离了饥荒,当你们还在选择跟什么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却只能选择被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趴在身上恶心的放纵。”惜云此时已经完全看不见从前的端庄和娴熟,她就像一条恶毒的狼,上下打量着他们,阎凤,过了这么久,居然还一点要倒下去的征兆都没有,“当我以为做了鬼会好过一点的时候,却发现,我过的,连活着的时候都不如。那个男人出现了,他告诉我,他是一个鬼,他告诉我,等他强大了,他会保护我。可是,他却让我去出卖灵魂出卖色相换取作为一个鬼能够生存下去的任何资源,原来,不光人会死,鬼也会,我不想死,我已经死过一次,不想再死第二次。”

惜云等不了了,夜长梦多,等时间长了怕是会坏事。此时一个婢女跑了进来,神色慌张,连行礼都忘了:“主人,外面,外面,整个鬼城的所有鬼都聚集在门外,他们要鬼王交出这两个活人,否则,就要把鬼王撕碎。”

“是嘛!”消息走漏了,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这鬼王府也不见得每个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好,非常好,你去告诉他们,谁敢跨进来,我就吃了谁。”

婢女全身一颤,说道:“是,鬼王。”

惜云笑了笑,看向阎凤他们,只能说,这惜云还是有些本事的,都火烧眉毛了,还能如此淡定,丝毫不输须眉男儿。

“好了,我并不是要你同情我,只是有太多的感触,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感触那么多,或许那个男人真该好好谢谢我,是我让他成为了鬼王。”

阎凤大吃一惊:“鬼王血痕!”

惜云的男人,居然是血痕,真没看出来,血痕居然是个超级渣男。

惜云笑了笑,道:“是的,是他,他也还算不错,当他慢慢强大以后,对我倒是好了很多。可惜啊,我早已对他心如死灰,男人啊,靠不住。既然他这个鬼王有我的一半,为什么不能干脆是我呢?”

阎凤皱了皱眉头,道:“不错,并没有哪条律法规定,女人不能称王。”

相反的,整个中原大陆,女鬼王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女人天生属阴,在修炼阴煞方面确实比男人要有很强的天赋。夫妻本是同林鸟,能共苦却不能同享福,确实是件悲哀的事。

惜云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都充满了无尽的悲哀。她比许多鬼要好很多,许多的人死后,灵魂入不了地府,成了孤魂野鬼。他们有的才几天就烟消云散,有的靠吸收可怜的阴气勉强混完那短暂的阴寿,而有的,却靠着吸食别的鬼魂来延长自身的寿命,增长自己的力量。

惜云是不幸的,她的不幸,不仅仅是生前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她的不幸,更多的是死后,一步步成为了血痕的工具,变强的工具。她变的比平常的鬼魂更加长寿,也更加煎熬。

她活了多久,就受了多久的折磨,她死了多久,就忍受着多久的痛苦。

“我要吃了你,吃了你,就能成为地级灵魂,别说益州,就算整个秦国想要杀我,都是痴心妄想。”惜云露出贪婪而可怕的表情,手成爪型,原本乌黑亮丽的头发瞬间变成了干枯的白发,脱开束带,长发飘飘。手指上精心修葺过的指甲也突长了三分,张牙舞爪,一双如蛇一般的眼眸恶狠狠的盯着阎凤,好似随时都要把他吞下去,好成就那万年功法。

惜云的改变也是吓了阎凤一大跳,这才应该是惜云原本的样子,所谓现原形,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现形,由于要保持非正常状态需要许多能量(人类的为真气,鬼的为怨气,妖的为妖气等等),而在这种非正常状态下,要压制自身至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力量,境界越高,这种力量被压制的也就越多,一但主动现出原型,这股力量就会如同核弹一样爆发,威力惊人。而另外一种,就是被动现形,被某种极具克制性的方法(比如照妖镜等)或者比自己强的太多的敌人打到严重受伤现出原型,那么,自身力量就会被极大的损毁,当然了,如果是遇到比自己强大得太多太多的敌人,被打出原型后,一般只有三种结果。

逃!如果能逃得掉的话。

求饶,如果求饶有用的话。

不然就只能选择任人宰割了。

说回正题,惜云一直保持着人的模样,也就是生前的模样,自身实力被极大的压制,此时为了得到阎凤的灵魂,也是拼出了老命,不顾丝毫的颜面了。此时惜云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内忧的是众鬼已经意识到惜云的目的也是为了阎凤的魂魄,毕竟那么大块蛋糕在那里摆着,之前是因为不够团结,被打残的打残,魂飞魄散的魂飞魄散,可现在不一样了,鬼城内闻讯而来了几位实力不俗,手段略低于惜云的大鬼,他们一直折服,就是等机会把惜云拉下来,甚至吃了她。外患的是阎凤,面对阎凤,惜云总是保持着几分忌惮,惜云的感觉没有错,鬼魂,特别是怨气极重的鬼魂,和阎凤对抗时,总会相对于的弱上一两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邪不压正?

正义!

笑话,真是笑话,如果这世上还有正义,那么她也不会死的如此冤屈。

惜云如长蛇出洞般飘了过去,嘴里发出可怕的“呜呜珑珑”的声音,好似在咽口水,又好似在笑。那一双锋利的指尖直冲阎凤的喉咙,鬼魂杀人,特别是像惜云这个级别的鬼,已经不用千方百计的把人杀死,再夺人阴魂,而是直接简单粗暴的抠出生魂,这样吃起来比较营养。就好像孙海江直接朝人的脑子里插根管子,把人的生魂吸出来,这方法有些像人吃猴脑,但不会伤及身体,人在受到极度惊吓的时候会昏厥过去,而这个时候,人的灵魂会迅速收回到大脑之中,身体属于休眠状态。

阳魄、阴魂,在这一刻会暂时性的分开,所以当初孙海江只要让刘大海把头带回去就可以了。

而阎凤不同,阎凤不是普通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