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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易容有方

三吴风景,姑苏台榭,牢落暮霭初收。夫差旧国,香径没、徒有荒丘。繁华处,悄无睹,惟闻麋鹿呦呦。

柳永的这首《双声子》形象地将这个江南小城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苏州并不小,为何称其小城呢?因其精致,恬雅,重细节而不疏整体,尽奢华而不显俗气。自古姑苏出美人,该是从西施开始,浣纱女西施从诸暨(越国)嫁到苏州(吴国)的那一天开始就让苏州城成为美丽传说的发源地。这个捧着心颦着眉的大美人留给苏州的不仅仅是一座馆娃宫和一个美丽的传说,似乎在不经意间把她的绝代风韵也传给了苏州城,以至于苏州的女子即使在经历了千年的滚滚红尘后,其一颦一笑之间也恍如有着昔日美人的神采,让人不禁怀疑当初西施在吴国也确留有后代。这些“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苏州美女,皆从听曲开篇,而弄丝竹管弦、浅吟低唱、梦幻悠长,可真是“其情其景向谁诉,芳心惆怅细思量”啊,她们的柔媚、清丽、优雅、婉约、灵秀、敏慧、细腻、纤巧使得苏州这座城市也蕴含了“幽藏内敛”的习性。

云空自那西北苦寒之地来到这烟波雨渺的人间天堂,虽然已是秋日,但如同秦观《浣纱溪》里描述的那样“漠漠轻上小寒楼,晓阴无赖似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恰逢雨日,只见那雨打在屋瓦上,韵律清脆,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刚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听雨一张张敲过去,象似一张古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有一种柔婉与亲切,在听觉上是一种美感。单调而耐听的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江南小调随着丝雨优优雅雅的被二胡如一阵清风般徐徐拉出,那袅袅的微风淡淡地勾画出层层叠叠的翠色和轻柔飘逸的气质,舒缓而流畅,细腻而柔情。乐声重起之处,是古琴和箫幽幽扬扬潺潺远远的伴着涓涓流水之声,令初到贵境的云空为之心醉。

来苏州这一路,云空也不知道遇上过多少江湖豪客,但云空自己一个人没有那么多顾虑与负担,一般都是连照面都不打就闪的无影无踪了,他的金刚身法委实太过惊世骇俗,完全无迹可寻,令追捕他的武林人士很是苦恼。

当然,云空更是苦恼,他夜不能寐,日不能食,无论走到哪里,那些江湖人都能第一时间找到他。为此云空很是好奇,莫非有人专门为自己作画,所以这些人才能第一眼就认出自己?为了求证这个问题的答案,云空耍了个花招。他先是逃开几个道人的追捕,然后又躲在暗处,探听消息,才明白自己一路上衣服也不换,胡子也不剃,头发也不整,这不人不鬼的样子靠想的也知道是谁。

于是云空便换了一套衣衫,剃了胡子,扎起了长发,更主要的是。。。换了皮。。。

何谓换皮?当日云空在那昆仑山坐忘峰谷底时,曾误食那吸瘴气为生的小树上结的紫色毒果,后来在不知不觉间运功逼毒至体表后全身皮肤的颜色转为紫色。而后虽逼尽余毒,皮肤回复原样,但这件奇妙的事却深深地印刻在云空的脑海里。他本天资聪颖,在时无计的启发与教导下又学会了推理,详细推想起来,明白自己是在无意间运功将毒逼至表皮,还借此机会提升了相当的功力。而当下如果只是做换衣服刮胡子这些表面工作,难保还会有人能认出自己,但是如果连皮肤的颜色都变了。。。恐怕就是神仙也不敢贸认吧。

于是,云空这个不知道该说艺高胆大还是胆大妄为的小子,居然上药房抓了一包砒霜服下,然后逼毒至体表以改变肤色。。。如此创意,想来即使是那号称可以妙手换颜的药王白瑞,也是自叹弗如吧,真是太疯狂太匪夷所思了。更绝的是,云空初次食用砒霜过量,皮肤黑得跟碳一样,乍一看就是山精现世,再细看如同阎罗复生,总之是九分不像人。所以云空在吓晕几个人后,只得又割开手指,逼去一部分毒,然后再将余毒扩至体表,以此来调控体色,可怜那砒霜号称“杀人越货,通奸害夫,故往今来,必备毒药”,却被云空这小子用来做染色剂了,实在很是冤枉。(韧体恶搞细胞又在作祟了,原谅我吧)

几番实验以后,云空将体色调为淡褐色,他熟读佛经,又见过天竺来的番僧,知道那边人自出生便是那样的体色,而江湖易容之术也没有能力改变体色,故而如此一番变形,对外谎称自己来自天竺,便万无一失了。

如此果然有效,自那以后,云空便是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也不会有人能认出来了,但是他却又陷入另一种困扰之中。

始作俑者,仍然是他那倒霉的皮肤。江南不比中原,来到这里的外邦人士很少,而自西域那里过来的就更加罕有,云空走在街上,不时有人对他指指戳戳,而那些含笑而温婉的苏州女子们,更是看着他捂着嘴偷笑。这些令云空暗暗着恼,又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这位大叔,请问。。。”云空实在无法忍受了,拦住一个中年汉子问道。

“年轻人,你中毒了吧,还不赶快找家郎中看看!”那个汉子打断他的话,脸上一脸担忧。

“我,我,没有啊!”云空大惊失色,以为自己被看穿了。

“阁下眉间隐隐看的见黑气,此乃中毒甚深之相啊,难道没有感觉一点不适吗?”那个汉子又惊又疑,暗忖自己数十年行医的经验,难道今日竟是看走眼了?

“这个,我没什么特别不舒服啊?”云空暗悔自己莽撞开口,还所问非人,真是运气有够背的。

“哦,有此等事,容在下为小兄弟把脉一看。”那汉子职业病犯了,每见疑难杂症,奇异病症,都是说不上来的兴奋。

“先生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不过在下还有要事须马上去办,不能在此处耽搁太久,所以。。。”

“胡说!还有什么比性命更重要!”医者父母心,救死扶伤是每个行医者的天职,那汉子不由分说,便伸手来抓云空的手腕,云空下意识一缩,那汉子便抓了个空。

“好小子,原来身有绝世武功啊,果然英雄出少年!”那汉子的眼中满是赞叹,他本是医道中有数的武功高手,那一伸手的动作已经如同条件反射般自然迅捷,能轻易躲开者寥寥,但云空却轻描淡写地避开了,让人看不出深浅。

“在下‘同仁堂’李贤,敢问小兄弟贵姓,师出何门?”那汉子对云空更感兴趣了。

“我。。。在下天竺神象上人门下,忽而胡,久仰中华上国文化,自幼学习汉语,功成后便来贵境观光学习。”云空脑筋一转,决定冒上次那个番僧博尔伯的师兄弟。

“咳,小兄弟。。。”李贤突然走进几步,放低声音说道,“在下不知小兄弟有何难言之隐以至于要冒充番僧,只是你着书生长衫,背一个书架,(未免惊世骇俗,里面装的是蝠王,可怜它从前傲啸山林,今日只得屈身于一个小书架里)除一身褐色皮肤类似天竺人,其他分明就是一个汉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啊。而且你感觉到四周不少目光注视着你吗,明处与暗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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