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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更新更新

这天清晨, 朝阳才朦朦胧胧地露了一点儿边, 叶孤城就照例早起练剑了。约莫等到叶孤城练剑的时间过了一半左右,宫九才慢吞吞地起床洗漱,然后懒洋洋地踱着步子来到了院子里, 静静地坐下,静静地观看。

叶孤城淡定地继续, 他并不介意宫九看他练剑。一来于高手而言,招数已是其次, 道才是根本, 叶孤城每日练剑只是养成了习惯,练的也都是最基础的招数,只不过是为了从中感悟剑道而已, 并不存在什么绝学绝招要防人偷学的问题。事实上就算是天外飞仙, 宫九都看过好几次了,以他的悟性和记忆力, 应该早就会使了, 只不过不同的人使出来,威力和效果肯定也是不同的——这一招也只有叶孤城来用,那才是真正的天外飞仙。再者说来,宫九难道还需要偷学叶孤城的剑法么?

宫九自然是不需要的,他看叶孤城练剑, 看的根本就是人而不是剑。宫九始终觉得,认真练剑时的叶孤城对他而言真是太有吸引力了,看多少次都看不厌, 而且每次他都会看得目眩神迷,心笙浮动。

是以当叶孤城收剑回鞘之后,就见宫九坐在开得很灿烂的花树底下,“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叶孤城稍稍愣了愣神:宫九这个家伙……长得实在是好,唉,好得他都快抵挡不住了啊。

暂时被皮相所“迷惑”的叶孤城不由得就想起了昨晚上宫九那“委屈的小模样”以及那两个可爱的小面人,准备往书房迈去的脚步也就停了下来——话说这段时间里白云城安平祥乐,还真没太多的事需要叶孤城亲自处理的,回来也这么多天了,总闷在城主府里,就是叶孤城自己也觉得有必要出门走走了。

于是叶孤城便淡淡地说:“我欲出府去,一起?”

宫九骤而眼睛一亮,连连点头,起身走上前去,亲密地挽住叶孤城的胳膊,“柔情蜜意”地说:“阿城你终于有时间陪我了,我好感动……”

叶孤城已经挺习惯宫九时不时的肉麻了,所以也没太大反应——果然应该说习惯才是最无敌的么?他非常淡定地任由宫九就这么挽着他,两个人便出府“约会”去了。

柳娘站在门边,一脸欣慰地看着两个人的背影渐渐远去,感叹道:“多好哇,有阿九作伴,总比抱着冷冰冰的剑睡觉要舒服吧……”她一边感慨着一边走回府中院子里,立马换了一副周扒皮一样的表情,叉着腰呼喝道:“快点快点,谁都不许偷懒,按我说的开始布置,必须要在城主回来之前完成,都听到了没有!”

且先不提城主府里发生了什么,叶孤城出了府后,便径自往城外的山上去了——那山上怪石峋、陡峭险峻而少有人烟,是叶孤城颇为喜欢的一个静地,既可练剑悟道,又能俯瞰整个白云城,直令人心怀大畅。至于为什么要走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嘛……还不是因为牛皮糖一样黏着他、甩也甩不掉的宫九了,叶孤城虽然习惯了宫九的陪伴,也有心让城主府里的人们升升级、甚至练成淡定神功,但却不代表叶孤城愿意在整个白云城里“败坏”他孤高剑圣的城主形象,所以还是别给外人看到了罢。

宫九当然知道叶孤城为什么要带着他直往小路里走,从这一点上,其实宫九的观念和叶孤城是差不多的,宫九喜欢在小范围内展露他诡异多变、随意不羁的个性,却不代表他喜欢被凡夫俗子们当作怪物围观——事实上“九公子”在许多人的心里,那也是个神秘莫测、冷漠自负的“高人”。

再说了,终于又能和叶孤城共度美好的“二人时光”了,宫九也不会想要遇到一堆路人的,所以他乐滋滋地挽着叶孤城,两人一起轻轻巧巧地踏着山间怪石一路上山去了。

山风在怪石中穿梭,时而还有云雾低绕,古松和野花各有千秋,白鹤与灵雀竞相展翅,能在这样的景致里与心上人把臂同游,当真是人间一大乐事。

在这样美好的场景下,宫九说起话来也正常了许多,既没有耍痴弄癫,也没有添油加醋,他就用清冽如水的语调将这几日里游逛白云城的种种琐事徐徐道来,倒让叶孤城听得津津有味的——宫九说故事的本事果然不凡,就算是再平淡不过的小事也能让他说得有滋有味的。事实上宫九之前在和叶孤城的堂妹们一起的时候,也充分发挥了他的这项特长,将他和叶孤城在江湖上遇到的事说得绘声绘色的: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温润君子花满楼,还有神偷司空摘星和为剑而生的西门吹雪……这些人本就是江湖上传言最多、最为精彩的一群人,他们的故事又是从宫九的那张能够把花苞都说开的嘴里道出来,自然而然地就征服了叶孤城的那些无比向往江湖的堂妹们。

所以说了,口才是多么的重要啊……从这一点上来讲,惜字如金的叶孤城是拍马也比不上舌灿莲花的宫九了。

这么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到了昨晚的那两个小面人,宫九淡淡笑道:“阿城,你说我乱花钱,别的我都可以认,唯有那两个面人,可是半个铜板都不用花的。”

叶孤城默默地看着宫九,等他说下去,宫九也不再卖关子,只听他说:“昨日我们围看那个坐在街边的老人家捏面人,他喜爱这手艺,也不甚在意银钱,是以便让众人自取面团来捏,谁捏得最好,不但可以把自己捏的直接取走,他还要多附送一个。”

说到这里,宫九凝视着叶孤城的双眼,慢慢地说:“那个像我的面人就是附送的。”叶孤城听得心里一跳,似乎已隐隐猜到了宫九的画外音,只见宫九微微笑了起来,续道:“那老人家说,他捏出来的我,可远不如我捏出来的你,只因心中有情,方能成就最高的手艺,他几十年的手艺,也比不了我现学现做的那一个你。”

叶孤城顿时感觉他的脸上有些发热,心也跳得快了起来,便稍稍撇过头去不看宫九,淡淡地说:“我昨夜只是说笑罢了,你在白云城里花我城主府的钱,是无论怎么花都不可能花光的。”要不要这么煽情,哥都快要顶不住了……喂!大白天的在荒郊野外随便发情是不对的啊宫九……就算想投怀送抱,也该等到晚上吧!

宫九可不知道叶孤城在想什么,否则他真说不定就直接扑上去了。不过宫九却知道叶孤城的别扭,既然叶孤城有心转移话题,宫九也就顺他的意继续说些别的趣事,不再步步紧逼了。叶孤城这才慢慢地又自在了起来,他们就这么一个说、一个听,气氛十分和谐地来到了半山腰上——再往上的路可就更险峻了,非顶尖的轻功不足以登顶。

宫九仰头打量了几眼那陡峭的山壁,微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内力有损,今日怕是无法再继续往上了。”

叶孤城道:“观你步履,内力当复大半,勉强已可登顶,不必妄自菲薄。”

宫九怔了怔,笑道:“勉强?须知登高一事最要不得勉强,一步之差便是粉身碎骨了。”他这话说的,倒像是话中有话。

叶孤城状似随口一说:“有我在旁,必不叫你有失便是。”

宫九眼眸一亮,却没立即说话,而是顿了顿,这才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如此,我便将自己托付给你了……阿城,你可莫要辜负我呀……”

叶孤城不答,牵着宫九的手就顺着山壁往上而去,宫九的内力虽未尽复,但他本身轻功绝顶,事实上也没有太大的压力,只是每到极为陡峭的地方,叶孤城都会拉他一把,两人就这么飘飘而上,倒似乘风登仙,好不潇洒。

过得午后,两人终于登上了山顶,这里四面绝壁,是一个十丈见方的石台,还有几颗古松歪歪斜斜地从怪石的缝隙中生长出来。此地乃是飞仙岛上的最高处,云雾缭绕,几可俯览白云城全貌。

已过了午膳时间,但叶孤城和宫九显然都不是会背个大包裹出来野餐的人,不过这也难不住宫九,他随意在地上拾起了几颗松球,屈指轻弹便打下了几只雀鸟,然后他便以树枝生火烤起了鸟儿来。不多时就已香味四溢,宫九再取了松仁和野菜来做辅料,竟是让叶孤城吃得满意之极——宫九绝对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出得了厅堂、也进得了厨房,打得过主角,还推得倒皇帝”的极品好基友啊。

两个人吃吃玩玩,笑笑谈谈,不知不觉便已日落西山,他们这才携手而归。

回到城主府时,天色已全暗了,但当他们进了府中,竟是发现这城主府里不知何时已挂满了喜庆的红灯笼……

“……”叶孤城默默地看向宫九:这是在搞什么鬼?!

宫九还未来得及说话,一众打扮的十分喜庆、和灯笼们有得一拼的堂妹们就笑嘻嘻地围了上来,嘴里说着“祝堂哥堂嫂百年好合”、“长长久久情比金坚”之类的祝福,一边起哄一边簇拥着他们俩就往房里去了。

更令叶孤城无语扶额的是,这一路上居然还摆满了红色的蜡烛……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他和宫九就已经被热情无比的众人“簇拥”进了红烛高燃的房间,然后大家又一股脑地退了出去,徒留叶孤城和宫九在房里“大眼瞪小眼”……

宫九大概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发展的,感叹着说:“大家可真热情哪……”说着他忽地就贴近了叶孤城,深情道:“既如此,我们又何必辜负这良辰吉时呢?”

叶孤城淡淡地反问:“你嫁给我?”

宫九怔了怔,笑了,笑得很欢,说:“是呀,阿城,我要嫁给你,你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