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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蓑笠男

远远看着眼前的这一片火海,花无叶低声长叹。

想当年哥我也是拿过三好生奖状的红领巾,如今却为了你华熊,杀人,放火都干了,你也死得其所。

这一把火,花无叶可是下了极大决心,才放下这一把火的。好不过,那门口的四个酒鬼,花无叶则不忍心,把他们拖到一旁。不过却把他们的衣服给剥了,手脚绑起来,免得他们醒来拼命。

为了这把火,也把花无叶给累得够呛。要是有几桶汽油倒省事,可惜没有啊。幸好周围的是树林,干柴枯枝倒不少,只是搬运过去累得出一生大汗。但本着为民除害,再苦再累,那是值得。

被拐来的这个石屋是华熊他自己找人修建的,是在一山谷里头,平时来这里的很少。正是因为很少人来这,所以华熊才选上这地方来修建刑房,供他取乐。

可这就苦了花无叶,在山谷里摸黑地转了大半天,直到天亮才摸出山谷。却发现,出了山谷,外面还是山,傻眼了。

最惨的是,花无叶他迷路了,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往哪去找郭大叔他们。唯一知道的是,要往西南方向走。

哎呀,真是糊涂。太阳升起的方向,可不正是东边?

花无叶一拍脑袋,发现自己在山谷里转了一个晚上,竟然差点把这个基本常识给忘记了枉自己还是个大学生呢。

如此山路,让花无叶忍不住想起了李白的蜀路难。妈妈咪的,换了一双登山鞋,扔下了半打矿泉水瓶,总算看到个人影,可以问路了。

不过此人有点古怪,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他竟然十分悠闲地在路边一块大石头,摆放着一张长桌子,跪坐着,清着抚琴。

花无叶对音乐没什么研究,这种五弦琴也是听过,让他不由得想起了阿月。以前阿月也是很喜欢弹这种琴,似乎好像也是这首曲子。

嗯,没我家阿月弹得好。

花无叶停住脚步,忍不住评价。原先还打算找人问下路的,不过看他那深情和陶醉的样子,花无叶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这人是在装逼。你说呀,这人闲着没事干,跑到这深山野岭来,还有如此好心情弹琴,这不是装逼那是什么?

穿戴却是蓑笠,若是年迈老者还看得过去,可偏偏是一个二十都不到的小白脸,还坐在这里扮深沉,难怪花无叶有如此感觉呢。

“你可终于来了!”一首不知名的曲子弹奏完毕,那人然慢悠悠地对花无叶说道,那语气真像是认识花无叶十年多年的老朋友。

可问题是,花无叶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什么认识这么一个人。不过再仔细看看,发现此人似乎还真的有面熟,但敢肯定自己是不认识的,最多只是与自己认识人当中的某个人长得有点相似而已。

“你等我?”花无叶惊讶地指一下自己,问道。

“对,没错!你是不是感到很意外,很荣幸?”那人把秦放在一边,扔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过来。

花无叶听了差点就要喊神经病:“意外倒是有,倒是那荣幸却从何说起?”

“你不知道我是谁?哦,差点忘记,你乡下人极少进城,不认识我并不奇怪。相信过了今天,你一定会记住我华帅这名字。”那蓑笠男神态自若,轻拍一下蓑衣下的那件白色丝绸丽服说道。

看那样子,花无叶真的很想上去踹他两脚。呃?奇怪了,这人明明才第一次见面,怎么看他就是那么不顺眼呢?难道是又因为仇富心理作怪?

“我猜你一定很疑惑,为什么我会在这等你吧?因为昨晚你放的那一把火,我很满意。为了那一把火,我这敬你一杯。”花无叶这才注意到,这叫华帅的蓑笠男身旁还有放着一壶酒,两个杯子,似乎专程等花无叶过来喝酒似的。

“什么?昨晚你也在那里?等等,你也姓华,难道你……”花无叶不由得大吃一惊,不由得后退一步。

唉,没办法。虽然昨晚他是顺应天命,为民除害,但毕竟是杀了人,心虚啊。这突然有个人说是昨晚的全过程,非但看到了,并且还是华府的人,饶是如来佛祖也坐不住。

“呵呵,莫惊,莫惊!我虽为华府中人,华熊还是我大哥,不过我华帅却不会为难于你的,大可放心。非但不会为难你,还要感激你江小石。你虽出身于贫民,却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你们寕村的面食坊,还有那个天下钱庄,我知道这都是你在背后的出的力。人才,我华帅这人最看重的就是人才。”华帅看到花无叶似乎马上就要转身跑开,连忙说道。

“感激我?为什么?难道你们兄弟在华府,还暗中争权夺利不成?”花无叶听这蓑衣男这么一说,倒还没跑开,不过却已经准备好,随时开跑。这蓑衣男,看上去和普通小白脸无异,但以花无叶将近两年的穿越史来看。这人绝对不简单,能够如此悠闲地出现在这里,最少身手不会比自己差,要不就是还有人埋伏在旁。

“看吧,看吧,我就说你是个人才,一说就中。很多人都羡慕我华府那样的豪门,却很少会注意到我们这内部的竞争。在华府上,我父亲妻妾甚多,我的兄弟姐妹也众多。不过,就我大哥深得我父亲的宠爱,按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早晚会继承我们华家的大权。但从今天开始,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华熊这么一个人。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激你?哈哈……”华帅得意地对天长笑,手中的那杯酒一饮而尽。

妈妈咪,这华府的都是变态。那个华熊变态,这蓑笠男更变态,死了亲大哥还笑得如此开心,还邀请嗜兄仇人喝酒庆祝。这让花无叶对华帅的评价,从负三十分,直跌为负三百。

看这蓑衣男也喝下酒,花无叶也不疑有诈,对递过来的这杯酒也不拒绝。反正这年代的酒,度数还真不是一般的底,就当喝饮料。

“江兄果真是够豪爽!不知道,江兄对华某刚才的提议,考虑得怎么样?”华帅自认为,今天自己的这一身打扮,应该比较有亲和力。简朴、大方、爽快,这些都是学足了那些看破世俗的高人。只要稍微有点眼光之人,都能感觉到自己是位胸怀大志,等待时机干一番大事的好主子。传言孟尝君食客三千,最初就是凭这身打扮,结识了众多高人门客。

说到孟尝君,那是华帅的偶像。还别说,此身打扮来招贤,前不久还真让华帅招到两位门客,如今正在他华府里某事着呢。

只可惜,这招对花无叶来说,除了说装逼外,真的看不出什么诚意来。作为一个后世人深深知道,打工永远都是给别人干活,付出远大于回报。唯有自己做老板才是王道,即使是个很小很小的老板,干得再多,那也是给自己干活,得到的统统是自己的。

更何况,花无叶他现在用得着给别人打工?

“什么提议?”花无叶暂时还不知道这蓑衣男是否埋伏有人,不好直接拒绝,只好装糊涂。

“当然是来我华府某事!竟然江兄你对买卖如此精通,我将会把华府分在我名下的一百一百三十二家店铺买卖都交给你打理。等我拿到了华府继承权,那你将能够管理华府所有的店铺。怎么样?来吧,我们轰轰烈烈地干一场,也不枉身为男儿身!”华帅这说得很煽情,也说得很理所当然。

在此时古代众人的社会观,价值观而言,华帅他所说的这一番话,确实是很干劲,很有搞头,也很有人生意义。

但在花无叶听来,怎么就感觉着蓑衣男的脑袋似乎进过水的呢?说得好听,让我一个人给他管理一百多家店铺还不满足,还要我以为管理他整个华府的生意,真当我花无叶是傻子呀?这又不是为社会,为人民,为国家做贡献,我真去给你干,除非我傻了。

干死干活,钱没捞到多少,倒把自己大半辈子贴上,白痴!

花无叶心中无限鄙视一把这蓑衣男,自然是摇头拒绝:“呵呵,我感觉现在挺好的。有吃有穿,你们华府那样的大生意,我可没那本事打理得来。”

“哦?江兄你再考虑一下?我华某敢担保,只要你加入我华府,昨晚的事情绝对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华帅特意强调一下昨晚两个字,言下之意不言而喻。若是你花无叶不听从我话,那你就等着华府的报复。杀了华府大公子,这事情可不得了,谅你一个普通贫民也扛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