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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天堂和地狱

女孩最喜欢什么样的男孩?答:一个能让她为之崇拜,同时又对她无比宠溺的男孩。

所以,她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他,虽然这并不是真正的巧合。

他一见面就爱上了她,爱她的美貌,爱她的娇憨可爱,甚至爱她的刁蛮任性,把她像一只天使般捧在手心里呵护。

她喜欢玫瑰花,嫉妒那些每到情人节就能收到很多玫瑰的女孩,所以他就买了几千朵玫瑰铺满她的房间,让她仿佛活在玫瑰的海洋中,让她感觉自己就像个花之仙子。

她喜欢吃椰蓉包,他二话不说就亲自坐着直升机跨越了四个城市,买来了全国最著名的一家店里,早晨刚出炉的椰蓉包,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飞回来,送到她手中时还是热乎乎的。

她撒娇不想吃饭,只想吃哈根达斯,他就带着她到一家专卖店的门口,告诉她这家店已经被他买下来了,以后只为她一人服务。

她看中了一款奢华项链,只可惜那是限量版,已经销售一空,他说没关系,然后直接赶赴那家法国的品牌公司,用手枪指着公司老板的太阳穴,请求再为她专门打造一条,用最昂贵的宝石,并且还刻上了她的名字。

她感冒了,他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陪着她,照顾着她;她发脾气了,他满脸温柔的哄着她,呵护着她。

她看偶像剧看哭了,他说她是小傻子,却又陪着她一起哭;她不敢一个人看新上映的恐怖片,他虽然很忙,但依旧连夜从国外赶回来,陪着她一起看,再连夜做飞机回去。

这是梦吗?不,这是真实的,而且他此刻就站在她面前,满脸微笑的看着她。

他是个很帅的男孩,还冷冷的,酷酷的,应该有很多女孩喜欢,但他却只钟情她一个,只为她而痴迷,而沉醉,他也是个很有本事的男孩,实力非常强,虽然并不算无敌,并不算巅峰,但却足以让她为之崇拜。

这样完美的男孩,如此炽烈的爱情,又有几个女孩可以抵抗?

何况,他们连爱好都完全一样,连理想都交织重合,她很想做杀手,而他恰好就是……

她在无数次的梦境中都幻想自己是个誉满天下的超级杀手,甚至不惜离家出走,不惜和一个不认识的姐姐同行,原因只是那个姐姐能带她出道。

可惜,那个姐姐带她回来后就消失不见了,某些承诺始终没有履行,甚至还不许她独自离去,很是有些囚禁的意味,这让她很是烦躁。

而他却在这时候出现了,带着她出道,带着她去做那些最刺激的事,带着她远赴南美,共同刺杀了一个排行榜上实力不俗的家伙。

虽然那家伙的排名只有0+,但对她来说,那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敌人了,却被他轻轻松松的干掉了,当着她的面。

爱情之火就此点燃,他爱她,她也无法克制的爱上了他,为他的实力而迷醉,为他的无微不至而感动,她还开始幻想,他们将成为杀手界最最著名的神仙眷侣,他对她发誓,他们一定能做到。

所以当那天,她洗去身上的血腥时,他贸贸然的冲了进来,她惊呼,却没有责怪,她羞愧,却还是把身子给了他,从此之后,她完完全全的属于他了,只属于他一人。

那天,他十九岁,她十六岁,她觉得他们的未来一定会无限美好,这份爱必将永恒。

不过,那次的翻云覆雨中,她却又有些挣扎,有些烦恼,当高潮降临时,她揪着小脸对他说,其实她有未婚夫的。

“是谁?我杀了他!”他目露凶光道,那份冷酷,那份为了爱不惜一切,让她再次着迷。

她告诉他,那个人叫轩泷,是她青梅竹马的小哥哥,虽然只是指腹为婚的,彼此间并不算是真正的爱情,但她其实还挺喜欢这小哥哥的,他也一直当她是妹妹般疼爱。

可怜的轩泷,头上绿油油的一片,还被人咬牙切齿的记住了名字。

之后,又是一场翻云覆雨的zuo爱,他在床上彻底征服了她,让她为之娇喘,为之呻吟,为之浑身颤抖,再也离不开他的怀抱。

而就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小苍,出发了,任务即将开启。”锋殇冷笑道。

“是。”他点了点头,嘴角浮现了一抹冷冽的微笑,他吻着她的头发道:“乖乖的睡会,洗干净等着我,那个轩泷我会亲自去说,让他主动放弃婚约。”

“有任务吗?那说句爱我才许走。”女孩腻声道。

“我爱你,好爱你,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男孩用力吻着女孩的唇瓣道。

其实这句话,小苍并没有说谎,他真的很爱女孩,原本这只是一场锋殇交付他的任务罢了,但相处久了,他却真被女孩的可爱所迷醉了,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拥有这么漂亮的女孩,第一场初恋,他是真心想轰轰烈烈的爱一次。

确实,这场恋爱真的轰轰烈烈了一把,不过这两头货却始终是个悲剧,云淑芸根本不知道一切都是炎黄之血安排的,女孩自以为很聪明却只是个小傻缺,而小苍……则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原因?请参照某人第一次见到他时的评论。

当然,这场恋爱中,最最悲剧的就是轩泷了,他还在问某个胖老头,为何他未婚妻没来。

“小芸芸最近很皮,又不知道疯去哪里了。”云远岚尴尬道,表情有些凄苦。

“没来也好……”轩泷长吁一口气,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未婚妻可言,某个让他一直烦不胜烦的小丫头,终于在屡次求爱不果后,潇潇洒洒却又无比悲催的红杏出墙了。

从简小敏到云淑芸,轩泷真的很悲剧,不过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某人会再给他介绍一枝花的。

轩泷始终没发现云远岚表情的古怪,可这古怪却瞒不过其他人。

友情一旦深厚到一定程度,加上彼此间的相处时间较久,就能在一些小细节上看出友人的古怪,比如我仅仅凭血狐的嘴角扬起弧度就看出了他有没有骗我,而轩皓霆……

三大家主彼此间认识了多久?或许连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轩皓霆第一次跟随家族长辈去拜访其他家族的时候,他不过是个青涩的少年,那时的云远岚还穿着开裆裤,那时的慕长空还是个到处爬高上低的小猴子,当然现在依旧是,只不过变成了老猴子。

所以云远岚的苦涩,轩皓霆一眼就看出来了,连忙挽住胳膊亲切的问了几句,他感觉这老兄弟应该是有点什么事,但却不敢说出来。

轩皓霆猜对了,云远岚有很多事都不敢说,所以云淑芸的事至今其他两大家族都不知道,甚至连胖老头自己家人都不清楚,那七个互撸娃就被瞒了下来。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最近有些烦闷。”云远岚支支吾吾道,他真的不敢说,同时他看着老兄弟的关心,心中痛的几欲死去,他该怎么办?他没的选……

锋殇一直很精明,很会威胁逼迫对手,他每一件事都喜欢花上很久的时间去做,做的完美,做的极其针对弱点,他抓住我之后足足折磨了二十多天才像周国豪开出条件,而这次,他更是精密计划了超过半年。

锋殇知道每一个人的弱点都不同,如果用和我一样的方法去威胁云远岚,效果是几乎没有的,他要是折磨云淑芸,那胖老头愤怒之余,很可能直接放弃一切,拼着这孙女不要了,都得和炎黄之血死磕。

毕竟,这胖老头和轩皓霆年轻时可是和轩皓霆并称两大暴走级怪物的强者。

这半年,锋殇查了很多关于云远岚的资料,几乎摸清了这老头的一切脾性,然后他才定下了某些计划。

锋殇做了什么?他开给云远岚的条件是什么?很简单,他拍了很多云淑芸满脸微笑和小苍约会的照片,送给了胖老头,然后留了一段话。

对付周国豪,硬逼就行了,因为锋殇知道周国豪是个表面强硬,实际上非常疼爱孩子的父亲,甚至因为长久以往的麻烦,让他感觉亏欠了自己妻儿很多,一些鲜血,就足以让周国豪为之崩溃。

但对云远岚这种看惯了生死,一辈子在鲜血中打滚的老怪物,这招就毫无用处了,必须给他看到希望,再看到绝望,再对比天堂和地狱间的差距,从而引发老头子心底深处的挣扎。

那段话是这么说的:“她现在笑的很可爱,但我也可以让她哭的很难看,炎黄之血真诚希望能和云家合作,所以我帮您的孙女介绍了一个很有前途的好小伙,但如果云家觉得这样不够,那我就再给她介绍一百个!”

一个,会让云淑芸爱的死去活来,那一百个会怎样?老头知道锋殇的意思,那天,他捧着那叠照片险些疯掉。

云远岚不说,轩皓霆也就没多问了,这老头其实很是有些大大咧咧,他精明,但他对很多事都不忘心里去,他从不怀疑自己的老兄弟,所以他甚至还在劝云远岚,有什么事都暂时放下,大家开开心心过和好年,年后老哥几个聚聚,看看有什么烦心事不好解决。

可惜,轩皓霆不知道这个年已经没可能过好了。

可惜,慕长空没来,否则这老猴子一眼就能看出破绽,脑子一转就能想通问题所在,因为云远岚从不自己出门的,哪怕逛逛菜市场,都喜欢把家里那几个宝贝孙子和孙女带着。

而这次,他带来轩家的却是几个面色阴冷的护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