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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铅华淡淡

半小时以后, 林燕羽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鞋盒, 告诉萧磊,她在酒店的商务中心买了一双高跟鞋。萧磊正在把她的化妆品往桌子上摆, 扭头见她脚上穿着一双新买的黑缎高跟鞋,奇道:“怎么这时候要买鞋?还是单鞋。”

“搭配我的衣服呀,一会儿我们下楼吃饭,我打扮的漂亮一点才配得上你。你那些朋友要是见你带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女人,多半会笑话你。”林燕羽是个很讲究生活质量的人,出席什么样的场合,就要搭配什么样的衣饰, 她不肯将就。

萧磊哧的一笑, 他并不在乎这些,可是他也知道,林燕羽是为了让他有面子。这个圈子里自有一套规则,像萧磊这样的身份, 身边的女人不能太掉价。

这一晚, 林燕羽化的妆比平时要浓,她的眼睛是五官里最美的部分,描完眼线涂上眼影之后,拿起睫毛夹把睫毛夹一夹,让眼睛看起来黑而幽深,非常妩媚。

一瞬间有点恍惚,镜子里的美人漂亮精致, 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清纯可爱的少女。林燕羽打量自己一眼,有种说不出的伤感。当初她花心思学化妆打扮和穿衣之道,就是为了让秦隽一见钟情,现在的她,还能回到当初的自己吗?

整好头发之后换上一件简洁的黑色薄羊毛裙子,露出漂亮的锁骨和白皙的颈项,裙子的剪裁非常好,把她细致的身材勾勒的十分美妙,为了显示郑重,她特意选了一副明晃晃的钻石耳环戴上。

“盛装出席?”萧磊见她往手腕上喷香水,揽着她的肩看。

“好看吗?”林燕羽扭头问。

“美极了。”萧磊低头在她颈上一吻,没碰那娇艳欲滴的红唇。这样的红唇,像颗新鲜的草莓,留着晚上慢慢品尝。

林燕羽伸出手指轻轻的在萧磊鼻子上一点,手指向下滑到他嘴唇上,停留片刻,在他咬住她手指的那一瞬,她迅速把手指拿开,嫣然一笑。

萧磊被她撩拨的心里直痒痒,上下打量她,手在她身上抚摸:“你跟小时候,不大一样。”林燕羽也端详他:“怎么不一样了?”

萧磊抿嘴笑:“小时候你像个天使,清纯活泼,小猫咪一样,让人想把你揣在怀里;现在嘛……”他顿了顿在她耳边道:“比以前性感多了,变妖精了。”揣在怀里已然不够,还想压在身下狠狠的爱。

“那你喜欢天使还是妖精呢?”

“都喜欢。只要是你,只要你的心不变,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林燕羽一双美目看着他,心里说,我对你的心永远也不会变,不管是生还是死,哪怕烧成了灰,也只爱你一个人。然而,她并不把这样的话说出来,只默默的放在心里。

这么诱人的身段、若隐若现的曲线,不能让别人的眼睛分享太多,萧磊忽然很想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到她,似乎唯有这样,她才是他私藏的秘宝。终于理解了古时候有钱人为什么不让女人出门,太漂亮的女人,还是关起门来自己慢慢的欣赏就好,带出去,就算不招惹祸端,也会引人品头论足。

隐藏起私心,萧磊故意漫不经心的在她行李里找了一件酒红色织锦披肩搭在她肩上:“多穿一点,别着凉了。”

哪里会冷,酒店里的暖气明明很暖和,林燕羽心里一笑,却不说破,顺着他的意把披肩拉了拉遮住胸口,回头替萧磊也整了整衣领。在某些事情上,她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既是尊重,也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

镜子里,一对璧人男才女貌,他们有着最登对的外形。临出门前,还不忘抱抱,十指相扣,她温顺的跟在他身边。

服务生领着他们去了一间装潢的辉煌灿烂的包间。一进门,耀眼的灯光就叫人眼前一亮。到了陌生的地方,林燕羽紧紧的攥着萧磊的手,看到包间里坐了五六个人,有穿着军装的,有没穿军装的,除她之外没有女客。

那几个人看到萧磊他们进来,纷纷过来打招呼,萧磊还和其中一人抱了抱,看样子关系是相当不错。

“要不要找个人陪陪林小姐?”那人看了林燕羽一眼,问萧磊。萧磊摆摆手:“不用了,她不喝酒,吃得也少。”萧磊一转身把林燕羽拉上前,把众人一一介绍给她。

林燕羽的出场令人惊艳,说不上来她具体是哪里吸引人,可就是叫男人们看到了移不开视线。

细细的高跟,不仅拉长了腿的线条,也将步履变得更加优雅,一双明眸尤其美,配上温柔淡雅的表情,长睫闪动,有一种让人看着就怜惜的楚楚动人,淡淡的性感由内而外,举手投足皆是风情。

那双纤细的小手青葱如玉,紧紧地攥着,她不是挎着萧磊胳膊,而是攥着他手,看在眼里别有一番旖旎意味。

暗叹,萧磊这艳福啊,难怪他出门都带着。这样的妙人儿,可不丝丝萦萦念在心坎里。若换成了自己,怕也是日夜厮连。

林燕羽暗中打量之前说话那人,见他没穿军装,身形高大健壮,眉目间很有精气神,三十出头年纪,听萧磊说他叫南珲,沈阳军区政委的儿子,想来这群人里他是头儿,不然不会由他做东替他们接风。

林燕羽礼貌的跟南珲打招呼,南珲跟她握了握手。尽管他彬彬有礼,可林燕羽能感觉到,这人是个厉害人物。往往就是这样,一群人里最礼貌最斯文的,恰恰是最厉害的一个人。一屋子的上校中校,甚至还有一个大校,全都唯他马首是瞻,足以证明这一点。

众人落座,领班亲自来问南珲,要上什么酒,南珲道:“先上五瓶茅台。”说完,顿了顿,问林燕羽:“林小姐能喝一点吗?”

“她不能喝,给她上点热饮就行。”没等林燕羽说话,萧磊已经代她说了。特意说热饮,想来是怕美人儿肠胃受不了寒,南珲心里有数,有些笑意,吩咐领班一句,有什么需要问的,不用请示他,先问问林小姐。

领班退出去之后,悄悄把包间服务员叫了出去,告诉她,这一屋子都是贵客,一定要小心伺候。服务员连连点头,回包间后殷勤的替众人端茶倒水。

这群人,一看就是部队上家世良好的公子哥儿,连抽烟的架势都不同,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和浪荡不羁融合的范儿,只有一位女客,漂亮耀眼,把这一屋子雄性气息适当中和,让他们看起来更夺目。

既有女客在,男人们都掐灭了烟,服务员细心的打开排气扇,让房间里的烟味儿散去。走到林燕羽身边,细心的问她:“我们酒店的牛奶都是澳洲纯进口的,果汁也是现榨的,不知道林小姐想喝哪一种?”

“给我上壶豆浆吧,要黑豆和绿豆掺起来现磨的。”林燕羽对牛奶和果汁都不感兴趣。牛奶喝多了上火,果汁喝多了容易胃酸过多。

吃饭的时候,男人们说话,林燕羽也不关心。别说他们的那些话题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就说在这种场合,她开口也不合适。饭菜很精致,林燕羽捡几样尝尝,并不多吃。

这群人毫无疑问都很出色,然而萧磊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疏朗大气让他置身在任何场合,都是最璀璨的一个。轻易不说话,可是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叫人折服。

重逢这么久,她都没好好看过他,他是那种值得细细品味的男人,一颦一笑,精致入骨,却又不咄咄逼人,他的锋芒是内敛的,绝不华而不实。如今,他早已不是年少时的青涩模样。而他的完美蜕变,她竟不能陪他分享。

他说话的时候,林燕羽默默的看着他,眼神多少有点崇拜的意思。女人的爱情需要仰视,一个男人若不能令他的女人仰慕,就不能令她刻骨铭心。

“小舫听说我到哈尔滨来,让我代他向各位问好,敬酒一杯。”萧磊举着酒杯,跟在座的人开玩笑。

这些人里颇有一两个是吃过叶小舫亏的,听到这话,笑容都僵了。其中一人苦笑:“叶老虎都走了好几年,你怎么还提他,我今晚要是做了噩梦,你得负责。”众人大笑起来。萧磊搂了搂林燕羽:“小舫没来,可我家丫头是他表妹。”

林燕羽脸色一变,他当众提起这话是什么意思,造成既成事实?这人怎么这么憋坏呀,这不等于在一众朋友面前宣布了他们的关系,让她没有反悔的余地。

林燕羽暗中给了萧磊一拳,萧磊在桌子下捉住了她的手,用力一握,把她的手握的生疼,紧接着又轻轻的揉一揉。桌子下旖旎的小动作,将之前些微的情绪,顿时消弭于无形。

萧磊对林燕羽照顾的很周到,清蒸松花江鲑鱼上来的时候,夹了一筷子给她,这种鱼肉质鲜美,是松花江特产,到哈尔滨来了,不尝尝这道菜枉来一趟。怕她被鱼刺卡住,他细心的把鱼刺挑出去,才把鱼肉端给她。

林燕羽接过去,讪笑:“我自己来就好,你吃你的,不然他们会笑你。”在座的都是男人,见到这情形恐怕会起哄,她不希望他被别人笑话,毕竟是在人前,太过了就腻歪了。

“不要紧,你慢慢吃。”萧磊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想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自从他们十几岁开始恋爱,他就是这么娇惯着她,她喜欢吃鱼,又嫌鱼刺费事,他就把鱼刺挑出去,给她吃鱼肉。

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胆子小心思细,她又是那么温柔乖巧,别说照顾周到,他连跟她说话都不曾高声。

他从不觉得这样不够爷们儿,相反,会照顾自己女人的才叫爷们儿,女人是用来保护和疼爱的,真正的大男人,没有谁会在女人面前作威作福,因为他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提升自信。

撒泼撒野、装二逼大爷的多半是人格不健全的小男人,需要用性别的优势引起重视,殊不知,越装越没格调。

桌上的某个男人看到这情形,向南珲眨了眨眼睛,示意他去看。南珲早看到了,却没当回事。要说萧磊向来不是得瑟的人,这么宠着那女的,不用多想也知道是心头肉。男人就是这样,想要他一颗真心不容易,一旦上了心坎儿,那就是掏心掏肺。

再美的女人,也得她男人会养,女人的气质,跟她身边的男人有很大关系,林燕羽这样的,一看也是萧磊花了心思娇养出来的,不是宠着惯着花钱供着就行,得用心去疼,她才会跟他一息命脉。

他的眼神瞟瞟,她就知道他要什么,之前他抽烟,她就把烟灰缸放到他面前;擦手的毛巾被暖气抽干了,她让人给他换一条;喝酒喝到兴致好的时候,他偶尔放肆的搂一下她的腰,她也表现的很淡定,手按在他手上。

人前知道分寸进退,而在自己男人面前又能撒娇撒得恰到好处而不令周围的人感觉肉麻,这是个养成了的妖精,已入骨血,可遇而不可求。

皓腕如玉,被翠玉镯子映衬的越发纤细,一双纤纤玉手,正在剥虾,她不是自己吃,是剥给萧磊,剥了两三只放在他面前的碟子里,他顾着喝酒,偶尔才吃一口菜,遇到他喜欢吃的菜,她就夹一点给他,让他得空吃一点,空着肚子饮酒伤胃。

南珲无声的看着眼前这一对儿,心中暗自赞叹,萧磊不是那种花名在外的玩家,可他真要专注于什么,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剔,要么不要,要就要最好的。跟普通的玩家比,他要的是层次。

女人的娇贵,也有高下之分,真正的大家闺秀,即便身处最恶劣的环境,也会保持着一种傲世之态。到了人前还恃宠生娇的,男人再捧着也让人感觉没层次。

南珲想起自己原先看过一本什么书,有一段讲盛宣怀的女儿沪上名媛盛七小姐盛爱颐。这位千金可有风骨,宋子文追求她的时候,盛家人看不上宋家的家世,嘲讽宋子文的父亲宋耀如曾在教会里拉洋风琴,不大看得起他,偏偏七小姐对他青眼有加。

盛家长辈一再反对,宋子文眼见婚姻无着,也是心高气傲,一气之下离开上海南下广州,拿着盛七小姐送的一把金叶子投身革命去了。

许多年以后,宋子文贵为民国政府行政院长,春风得意、权倾朝野,再回到上海,已是使君有妇,和空等他多年的七小姐再见面亦是难回首。

宋子文通过七小姐的兄长想见她一面,亦不能得,七小姐说:“他正高官厚禄,我又何必去巴结,那把金叶子他还没还给我呢。”

再后来,七小姐的外甥盛毓度被关进监狱,全家人找遍了门路也救不出来,七小姐一个电话打给宋子文,态度不卑不亢,就在第二天,盛毓度被放了出来。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七小姐也没有再见过宋子文一面。

上海解放以后,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又经历丈夫去世,七小姐总是那种冷静的处世之态,闲暇之时,拖一只小椅子坐在路边,优雅的抽着雪茄烟,看过来过往的陌生人,没有人知道,这是当年上海滩鼎鼎有名的豪门望族小姐。

这些公子哥儿,琢磨正事儿远没有琢磨这些野史村言来得精深,正事儿于他们只是按部就班,自有一套不成文的规则,在这种体制内想出新花样不容易,歪门邪道可就有意思多了,

南珲心里天南海北的瞎想,表情却是淡淡的,偶尔和林燕羽目光对视,见她很有礼貌的颔首,嘴角不由得有些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