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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7章 原来变向还能加速

“德里克!”

“秦!”

公牛客场挑战公牛的夜晚,秦野和罗斯各自摆出要在比赛开始之前先打一架的架势,彼此路过对方的时候,狠狠的击了个掌。

嘭!

两位力大如牛的大力士的这一次击掌,声音如同两头野牛相撞,他们的队友全都听傻了眼,竟然感觉自己的手腕都在隐隐作痛。

痛!

那必须是真的痛!

秦野和罗斯击掌之后,都在压抑着疼痛的痛苦,惺惺相惜彼此对视。

这种时刻,还得是秦野更狠,只见他再次举起了那只已经使不上一点力气的右手,想要再找罗斯击一次掌。

罗斯不甘示弱的伸出拳头,秦野大笑一声,大手包住了罗斯的小拳头:“这场比赛不需要我亲自出马,会有人亲自出面收拾你。”

贝里内利听到这话,就差扑通一声跪到地上,怒问老大为什么坑我?

还好罗斯没太在意秦野的话,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等着”,就头也不回的回到公牛的替补席。

贝里内利眼泪都快飚出来了。

老大,你不厚道啊!

你怎么不去收拾他呢,赛前给我拉仇恨,这算什么大哥所为嘛!

秦野自然有他的道理。

磨炼菜鸟嘛,如果你不折磨他,他就永远只会是一只菜鸟。

比赛双方的首发阵容陆续来到场上,罗斯略显孤傲的撇了贝里内利一眼,忍不住腹诽道:“还以为秦野会找谁来收拾我呢,原来就是个意大利的货色?”

贝里内利也感受到了罗斯不屑的眼神,莫名生起一丝无名之火。

不就是朵风城玫瑰吗?

这世界上哪一朵玫瑰,还能逃过别人的辣手摧花了?

比赛开始。

诺阿为公牛跳的开场第一攻的权利之后,罗斯持球立于弧顶,嘴里嘟嘟哝哝叫嚷个没完。

他的话大概翻译过来,就是:“全都拉开吧,我会打爆勇士的,他们对绝对的力量一无所知。”

秦野倒是觉得罗斯的垃圾话挺有水平的,大有一股站在世界篮球之巅的最高点睥睨众生的桀骜之气,秦野突然在想,要是老子初出茅庐的时候,就有罗斯这份扎实的基本功和睥睨天下的霸气就好了。

当然,人跟人的起点,是没办法比的,不过人生最精彩的莫过于此,有的人,明明起点很高,但却逃不过半路夭折的悲惨命运,有的人,明明起点一般,最终却能攀登上真正的巅峰。

这一切,即是命,也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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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不一定是王,但败者,永远只能为寇!

公牛开场的第一攻,角色球员全部拉开,罗斯弧顶炸球暴起,单是这一步的速度,贝里内利就跟不上了。

更令贝里内利没想到的是,罗斯起步加速之后,后面还能更快!

一步快过一步!

罗斯甚至在遭遇图里亚夫的补防时,还能用一个近乎飘逸的三次加速,辗转腾挪闪到篮筐下面,最后一记腾空折叠暴扣收尾,着实惊呆了全场球迷的眼睛。

漂移,就是一种弯道不减速,反而一脚油门踩到底的高阶过弯技巧。

罗斯的技术特点很像术语中常说的弯道加速,正是因为这一不讲理的特质,谁都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贝里内利悻悻然朝着秦野摊了摊手,秦野立马给了他一榔头:“比赛才刚开始呢,就想这么算了?”

贝里内利哑然。

勇士的进攻,秦野的得分欲望同样是一脚油门蹬到底,公牛主力小前锋泰鲁斯托马斯同样只配吃秦野的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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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秦野没有罗斯那种极其损害身体的暴力变向,突破过程中遭遇诺阿的顽强补防之后,秦野不变向高高跃起,大手按到诺阿的面门之上,骑到诺阿的腰上扣了一个!

嘭!

单论两人暴扣时的视觉效果,罗斯无疑是篮球场上的精灵,任何人都很难触碰到他的衣角,只能把身后要守护的篮筐拱手让人。

而秦野则是一位无坚不摧的杀神,他从不需要像罗斯一样躲避防守,只需借助身高、力量和弹跳方面的优势,就能骑在任何一个人的脖子上,将球砸进篮筐。

倒地不起的诺阿很没有面子,跳起身来口水四溅,却丝毫引起不了秦野的反击兴趣。

诺阿的防守积极性一直都是全联盟最好的一个,但是防守积极性,有时候就意味着他永远是被扣翻的最难看的一个。

罗斯有意要在开局就跟秦野一决胜负,接管球权之后,面对贝里内利的防守,罗斯照例是最简单的炸球突破,但贝里内利就是跟不上。

贝里内利跟不上,勇士的防守就能指望篮下的大个子补防,而罗斯又是打法最克制大个子的球员。

大开大合的体前变向之后,罗斯轻易的过掉图里亚夫的第二次补防,篮下拉杆,篮球应声入网。

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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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主场的球迷交头接耳,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优秀的菜鸟了。

哪怕出道即巅峰的詹姆斯,论战绩、论统治力、论带队能力,都远远不如菜鸟时期的罗斯。

在罗斯之前,上一位出道即巅峰的球员,恐怕还要追溯到魔术师约翰逊身上。

魔术师约翰逊是毁于糟糕的私生活,导致他只打了十一个赛季的NBA就不得不因为艾滋问题退出联盟。

罗斯在这一点倒是跟魔术师不相上下,但他就是太虎了,球迷疯狂推崇着他的同时,也在担心他过于激进粗暴的打法,会早早的把他毁了!

勇士开始在防守端变阵,直接祭出122联防,由贝里内利突前领防,贝尔和莫若进行追防,秦野和图里亚夫在三秒区附近区域补防。

这是一套在欧洲和亚洲篮坛被使用的防守策略,但在NBA的出场机会非常少。

122联防相较于23联防有着更大的防守面积,同时也更侧重于限制对方的突破型后卫。

不过,122联防在NBA的大环境下意义不大。

只要不是遇到公牛这么奇葩的球队,其余球队谁还不配备一两名三分线投篮高手啊?

NBA正是因为投射距离上的优势远胜欧亚男篮,因此才会成为世界篮球的第一大赛事。

不过公牛就把NBA一下带回到欧亚两州的比赛节奏去了,公牛的球员都不怎么会投篮,罗斯更是对于三分球不屑一顾,于是才给了勇士守122联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