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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没见过俘虏!

如果说此前大家对曹猛的怪力只是停留在比普通人强上一些的层次的话。

那么现在,大家才和唐重有了同样的认知,那就是曹猛是个外星人。

那身甲胄,少说也有三百斤。

两把锤子,一把至少也有一百五十来斤。

加在一块,那就是六百斤的负重。

六百斤负重在身,这家伙依旧是健步如飞,浑若无物一般,此等怪力,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够相比的了。

别说普通人,就是神仙来了他也得皱皱眉头啊。

“唐主簿,看来这身宝甲,好像就是给这位小英雄量身定做的一样啊。”

一旁的步骑总领适时拍了个小马屁,唐重自然是十分的开心。

虽然他跟曹猛一开始相遇的时候并不算是多么一见如故,但这几年下来,唐重早就把这个憨傻的傻小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一般对待。

此时再听到有人夸赞曹猛,唐重这心里能不美吗?那真是美的都冒了泡了。

呵呵一笑,唐重说道:“那当然,我这弟弟可是天生的神力,这副盔甲几百年都没人穿,就是在等我弟弟过来穿呢!”

唐重高兴之下说的话,却叫亲弟弟唐玄有些尴尬,因为论起来他才是唐重的亲弟弟,此时听到大哥如此夸赞曹猛,虽说他跟曹猛的关系也不错。

但小孩子嘛,心里总会有些小情绪。

总之,大家伙看曹猛穿着这身装备没什么事,就叫他脱下来,别一直穿着,哪有人没事闲的顶着好几百斤的负重走路的?

哪知道曹猛这浑小子以为是大家伙要抢他身上的盔甲,说什么都不肯脱下来。

最后还是周老爷子怒道:“不想脱你就别脱了,你就穿着这身跟老夫回去训练!”

就这样,曹猛都不肯脱下来,真是把这盔甲宝贝的紧。

之后在场众人便各自散去,周桐带着唐玄和曹猛回去练功,唐重等人则是还有其他事情要准备。

其实旁人不清楚,但见多识广的周老爷子刚看到这身盔甲的时候就认出了它的来历。

这确实是当年太祖麾下的精锐,猛虎营军士所穿盔甲不假。

但这身还不是一般的虎卒所穿,而是猛虎营中的军官所穿。

普通虎卒的肩头并没有吞肩兽存在。

不过既然是军官,那就应当配备一把凤嘴大刀才是。

但看样子武库里并没有这把凤嘴大刀的存在,那倒是有些可惜了。

因为据说猛虎营军士的兵器也是跟盔甲一样,利用精铁所铸,一般的兵器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而在猛虎营军士所用的所有兵器当中,凤嘴刀又是最好用的长杆兵器,重量差不多也有个七八十斤左右。

在周桐的眼里,盔甲倒是其次,好的兵器,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作为将领,那有匹好马就更加重要了。

当天晚上,曹猛连睡觉都不肯把这身甲胄脱下来,这一宿被压的做了噩梦。

唐重对此的评价是活该,因为他不止一次的告诉过曹猛,至少睡觉的时候要把盔甲脱下来,不然胸口被压住,很容易做噩梦。

可这傻小子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说什么都不肯脱下来,还怀疑唐重他们,会等自己睡熟了之后,把他的宝贝盔甲都偷走。

唐重是气的直跺脚啊,心说这个浑小子,真是着了魔了,谁.他妈没事闲的去偷好几百斤重的玩意,偷完了穿又穿不上,这时候又没有什么地方回收废铁的,万一再把腰给闪了,犯上犯不上啊?

因此唐重干脆也就不管他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吧,累了,心累了。

过了几天,兴许是扛不住噩梦的折磨,顶着两个熊猫眼圈的曹猛,总算是放下了他的倔强,睡觉的时候把盔甲脱了才睡。

不过日常的生活之中,他还是穿着行动,对此唐重没说什么,一方面他也觉得曹猛这样做虽然不便很多,但是穿着这几百斤重的盔甲,一旦习惯了,脱掉回家之后的速度那自然是相当恐怖的。

所以他算是乐见其成。

正好,这天办差官提供了牵马岭的王寨主准备进攻牛角山的消息,唐重这边也是立刻集结人手。

因为唐重得知消息的时候比较早,加上他也不想大规模的集结,然后打草惊蛇,导致自己扑空。

所以他从一开始,制定的计划就是化整为零,让那五千多士兵各自带着武器军械,去到牛角山附近,或是方便集合的地方先变成老百姓等着,等时候到了,再派人去通知他们。

这个方法果然奏效,直到曹猛杀到王升的脸上时,王升都不知道背后有官兵当了得利的渔夫。

至于韩寨主他们没有上山的,远远地看到官兵来了就已经一窝蜂的跑掉了。

唐重分了些人手去追,主力还是放在了牛角山上面。

手持盾牌的士兵走在前头,一些弓箭手就跟在后面,一帮人列队往山上走,看到人就直接射死。

虽然县兵们所用的盾牌什么样的都有,什么木盾,铁盾,大盾,小盾,甚至还有一块圆木板上过着皮子的小皮盾。

但再怎么说这也是正规军,平日里虽然训练的不多,但好歹也知道怎么前进,比起山贼那一窝蜂往前冲的态势,这边明显就显得专业很多。

一路上山都没见到人,曹猛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穿着一身宝甲,手持两把大铁棍,曹猛就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却无处施展。

这时候正好有个山贼探出头来,曹猛二话不说就从军阵当中跳了出去,想要把那人给打死。

唐重喊了一声没喊住,哎呀一拍大腿:“臭小子净给我捣乱!”

说完就让众军士加速前进。

凌飞也是担心曹猛的安危,从一个弓箭手身上要来了长弓和箭筒,抬脚就追了上去。

俩人一前一后,紧追着那山贼不放。

那山贼一边跑,一边大喊:“不好啦!出事啦!不好啦!救命啊!”

跑了一段路,看到了前面的王升,这山贼就喊:“报!报……”

话还没说完,就被抓到空隙的凌飞给一箭射死了。

要是没看到王升,曹猛说不定还会因为人头被抢了而有些小脾气。

此时此刻,他只是失去了一滴水,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片汪.洋大海。

王升扭头一看来了个官兵,为了拖延大叫一声:“你是何人?”

“俺是你爷爷!”

曹猛丝毫机会都不给他,直接抡棍就砸。

王升抬起鬼头刀招架,结果鬼头刀就被曹猛一棍砸成两截。

曹猛依旧没有停手,手中大铁棍顺势砸了下去。

正正好好就砸在了王升的天灵盖上。

你想想,且不说曹猛用的力气有多大,就是一百多斤的重物往人的天灵盖上落,那还能有个好么?

王升当场就被咋的脑袋开花,人头就好像西瓜似的被砸的粉碎,脑汁迸的到处都是。

站在王升身边的几个喽啰兵,方才听到动静的时候就已经回头了,但为时已晚。

他们都来不及反应,王升的血就迸了他们一脸。

“我滴妈呀!”

眼瞅着大王叫人一棍子砸死了,眼前这个银盔亮甲的小将又如同杀神一般将棍子咋了过来。

这帮小喽啰兵是鬼叫一声,连滚带爬的闪开。

有那闪不开的,挨了一棍子,当场就是往地上一趴,进气少出气多,活不了多久了。

这帮山贼是横惯了,但他们什么时候也没见过这么横的啊。

一时间脑子也是有些转不过弯来,被曹猛一个人像赶牛一样往上赶。

前头的人不知道后头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是王升命令后方加紧进攻,于是一个个更是嗷嗷叫着往寨子里头冲。

正这时,后面的官兵也赶到了。

本身曹猛一个人就已经够吓人的了,这时候官兵也跟了上来,众山贼见状赶紧喊:“快进寨子啊!快进寨啊!官兵来啦!”

“什么?!”

前头的山贼扭头一看,正好他们也是在上坡处,一扭脸就能看到从下坡处上来的官兵。

“我滴妈呀!”

这帮山贼顿时是慌张不已,便开始争先恐后的往山寨里头涌。

毕竟到了山寨里面他们还能有个防守的依托,但要是没到山寨里头的话,这前后夹击之下,全军覆没的可能性极大。

牛角山上防御的众山贼得到了空前的压力,因为他们也看到了官兵的到来。

这下他们是什么希望都没有了,怎么都没想到官兵竟然在这个时候到了。

牛角山的总寨又不是那么好逃脱的地方,这里之所以易守难攻,就是因为上来的路只有一条,反之,下山的路也是只有一条啊。

如今下山之路已经被官兵占据,当初抵抗官兵的手段如今肯定也是拿不出来了,所以摆在他们眼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投降,要么就是战死。

投降或许还有活路,可眼前不只是这帮官兵,还有牵马岭的山贼也在呢!

不管牛角山和牵马岭的山贼是怎么想的,总之昌平县县兵一雪前耻的时候到了。

步骑总领一声令下,头一次捡到大便宜的县兵,心中激动不已,根本按捺不住,嗷一嗓子就冲了上去。

这郑朝的军队结构其实在唐重看起来有些奇怪。

最基础的便是民兵,普遍在各个村庄镇店都有,这种就是纯粹的业余军人,一年到头有那么两三个月能够进行军事训练就不错了。

之后是县兵,这县兵说白了也就是高一级的民兵,不是职业军人,顶多算是半职业军人。

因为他们平时会自己去赚外快,比如买点力气活,或是找点什么工作做一做,训练的时间也不算很多。

唐重现在手底下的这一帮就是县兵,看着是五千人,人多势众,但说白了也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只不过是比山贼们更懂得配合,武器装备更好而已。

若论军事素质,这帮人根本不够正规军打的。

县兵之上,便是州兵,到了这一阶段,基本上就全都是职业军人了,所在的部队也都是有番号的。

平时不是打仗就是训练,不会出现什么跑出去打零工赚外快的情况。

所以像现在这样,见到敌人就再不管阵型,一窝蜂的冲上去的情况,只存在于县兵和民兵当中,到了州兵这个阶段,是无论如何都不容许这种事发生的。

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哪怕是打赢了,回去之后,从将军到小兵,没有一个人能免得了主帅的责罚。

眼见这帮人现在是这幅模样,唐重无奈的叹了口气。

还好现在并不是什么势均力敌的情况,不然的话就这一波,就能把自己所有的谋划全都送出去,付诸东流水。

在官兵从背后的进攻之下,前方牵马岭的山贼愈加癫狂,几乎是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了,一定要杀进牛角山的山寨之中。

其实这时候也不是没有聪明人看出来,即便是杀了进去,也无济于事,因为官兵人数众多,哪怕是拿唾沫往寨墙上吐,都能把寨墙给吐倒了。

抢不抢的下来寨子,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事情,等着他们的唯有死亡而已。

“杀啊!杀啊!冲啊!”

无论是山贼还是官兵,这时候都喊着同样的口号。

终于,牵马岭的山贼彻底占领了牛角山总寨的寨墙,将牛角山山贼从寨墙上驱赶了下去。

随后,他们挪开挡在大寨门后堆放的杂物,打开寨门,牵马岭的山贼鱼贯而入。

但这样做,就注定了有一部分人是进不来的。

否则官兵要是跟进来了,他们岂不是白把这寨子打下来了?

“哎!别关门啊!我们还没进去呢!”

正当寨墙上的山贼想要关门的时候,下面的其余山贼不干了。

举着刀高喊,一脸的惶急之色。

上面的山贼就喊:“对不住了兄弟,实在是没办法,总不能叫官兵进来把咱们都做掉吧?委屈你们了!”

“草拟马啊!”

“你们难道觉得就靠这破寨子也能守得住官兵吗?”

“狗东西你敢关门,老子他妈爬上去弄死你!”

一时间众人是群情激奋,加上后面的官兵有如神助一般,十分凶狠的砍杀着众山贼。

正面作战打不过,痛打落水狗的事情,是个人都能做得到。

曹猛一路猛砸猛打,不知不觉早就深入了山贼群之中。

这帮山贼也不是没试过反击,奈何曹猛身上的盔甲是刀枪不入,刀子看上去都迸火星,人却是什么事都没有。

更有甚者,使出吃奶的力气砍曹猛,结果自己的刀断了,人家的盔甲上连个刀印都没留下,自己也是反手被曹猛一棍子送去见了阎王。

几次三番下来,众山贼也都知道,现在他们拿这个银盔亮甲的猛人是无可奈何,于是只得给他让开一条道路出来。

这一让,就直接让到了寨门前头。

曹猛虽然憨傻,但也没傻到家。

一看人家要关门,他一琢磨,要是把门关上了,哥哥他们怎么能进来?

于是一棍子敲死眼前一个挡路的山贼,曹猛踩着他的尸体就冲上前去。

“关门!快关门!”

门口那些个山贼嗓子都喊破了,但为时已晚。

曹猛是闷头往上冲,好几百斤的重量,再加上速度和冲击的力量,关门那几个山贼怎么可能挡得住。

就听轰地一声,这寨门居然直接让曹猛给撞倒了。

除了曹猛本人之外,其余所有人都傻了。

“我滴妈呀!”

跟见了鬼死的怪叫一声,门后的这些山贼连滚带爬的就要往里跑。

就听曹猛说一句:“让你跑!”

然后就是一棍子下去,说一句‘让你跑’,就砸一棍子。

他就跟打地鼠似的,一棍子敲死一个山贼。

两只手两条大铁棍,逮着人就往下敲,凡是中了棍的,就算当场没被打死,也是疼的昏迷不醒了。

还有那没死利索的,只能眼睁睁的等着自己慢慢死去。

有曹猛如此勇猛的带头,县兵们也仿佛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也都是自信心爆棚,凶狠无比的跟山贼砍杀肉搏。

不过是数百人而已,在官兵这五千多人的阵仗前,也没坚持多久。

更何况,他们所倚重的寨墙,连大门都没了,还如何能够抵挡官兵的进攻。

一个个是被追杀的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可即便是躲到了山洞里头也无济于事,官兵历经五年之久,头一次杀到牛角山的总寨里头,那真是连个老鼠洞都不放过,一一仔细搜查,凡是山贼,一个都逃不掉。

最后一帮山贼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了投降,当这帮人被押解到唐重面前时,步骑总领看着那将近有三百多号人的俘虏,小心翼翼的问唐重:“唐主簿,这些俘虏应当如何处置?”

唐重扫了一眼,见这帮俘虏之中,有老有少,此时一个个虽然都是灰头土脸的,但就连那小孩子看着自己的眼神,都十分的凶狠。

唐重没有冯骏材的经历,对山贼的本质谈不上了解,但他心里也清楚,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可是负隅顽抗到了最后一刻的,实在被逼的没办法了,这才投降。

刚才唐重就亲眼看到那个跟唐玄个头差不多的小孩,还拿着一把匕首,戳倒在地上没断气的官兵脖子。

这群人,没有拯救的可能。

唐重把头一偏:“俘虏?什么俘虏,没听说过,这次我们不是把牛角山的贼匪全歼了吗?”

说完这话,唐重背着手,扭头就走。

一旁的步骑总领也不是傻子,领会了唐重的意思之后,倒抽了一口凉气。

在他眼里,唐重是个很随和,很平易近人的人。

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

三百多人说杀就杀啊?

步骑总领虽然这样想,但他也清楚,这些人都是罪有应得。

换成其他的山寨也就罢了,但这牛角山和牵马岭的名头他是早就听说过。

像是其他的山寨,寨子里好歹还有活着的女人。

这牛角山里根本就没有一个活着的女人,个中缘由,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够想得出来。

于是步骑总领一边指挥着部下搬空山上的物资,拆毁房屋帐篷,一边命令那些俘虏,找了块空地,叫他们就地挖坑。

那三百多个人都是老山贼了,哪怕是个小孩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当时就不干了。

老子们投降是为了活命,你叫我们挖坑,不就是让我们自己给自己刨坟么?

这哪能干啊?

于是一个个就开始骂骂咧咧的,到了最后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左右都是死,弟兄们,咱们跟他们拼了!”

这话一出,众山贼哄的一下就冲上来了。

但赤手空拳如何能打得过人家手中的利刃,不多时,三百多人就全都叫官兵杀了个一干二净。

满地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步骑总领也懒得叫部下挖坑了,直接用山上的干草干柴,堆了个大火堆,让部下把人都丢到火堆里去,直接焚烧成灰。

古人讲究一个入土为安,这在后世被称为是环保的处理方式,在这个时代算是对罪人的极刑。

死后连个全尸都落不下,还埋不进土里,迷信的古人认为这样做之后,死人会变为孤魂野鬼,连投胎都投不得。

一般都不会这么干,哪怕是之前的慧九和尚,官府也是给他找了个地方埋了起来。

可这牛角山的贼匪实在是罪大恶极,人神共愤,这么多年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人在他们手中失掉了性命,正因如此,步骑总领觉得自己做的也没什么过分的。

下山之后,唐重看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怎么看怎么眼熟。

他是县兵们在一个山洞里面找到的,身边还躺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过路的商客,身边躺着的那位是他们掌柜的。

商队经过牛角山附近时被抢劫了,整个商队就只剩下他们俩人。

为了勒索银子,这才留下了他们俩的性命,得亏是官兵及时赶到,把俩人救了出来,不然他们俩什么下场,还真不好说。

听他说完,唐重点了点头,这样的事情也是有的,就是这男子的长相,实在是叫唐重颇有种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