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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我要杀了他

陵江市,周家别墅顶楼阳台。

“啊……”伴随周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落下,他手背上立刻被人开了一道七八厘米的口子。

随即就有暗红色淤血从那条口子当中汩汩流出。

“蛰你的蝎子,毒素不算致命,可要是不尽快处理,一旦血肉溃烂……那才是痛不欲生。”

为周建处理伤口的,是个身穿黑色斗篷、面戴月亮标记面具的诡异身影。

这人身高估摸一米八左右,不知年纪、不知相貌,只能从那冰冷、低沉的声音判断出他是个男子。

周家掌家周正元和周家一众成员就站在旁边。

看着自家孙儿咬着毛巾、满头冷汗的痛苦模样,周正元一张老脸铁青,完全就是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

不过,为不打扰对方医治,他们全都隐忍着怒气没有说话。

直到斗篷男子为其上药包扎之后,周正元才上前两步,抱着拳毕恭毕敬地说道:

“有劳大人亲自跑一趟了!”

周建的母亲快步迎过来,满面担忧道:“那建儿肚子里的毒蛭……”

“无碍。”只是不等她说完,穿着斗篷的男子便一扬手打断,语气有些不满:

“我带过来的东西,要是拿不出解药,岂不等于打了自己的脸?”

周正元赶忙瞪了自家儿媳一眼,随即小心翼翼陪着不是道:

“妇道人家,爱子心切,还望大人海涵!”

“哼……”黑袍男子冷哼一声,说道:

“与其操心周家后人的死活,不如好好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吞下楚家那块肥肉,好将功赎过。”

话音落下,他一个纵身跃下阳台。

一身黑衣瞬间融于夜色。

“掌家,那小子的资料已经查到了。”这时,有个身着西装革履的男子拿着个文件袋走了过来:

“姓名宁凡,百鹤市瑜川县上河村人士,今年二十岁,从小就跟着他师父在毓秀山的茅草屋生活,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小混球,没有哪户人家没被其祸害过。”

“性别男,爱好女,酷爱偷看美女洗澡,没事还喜欢勾、搭村里的漂亮姑娘拉拉小手,钻钻树林……”

“行了,行了,别念了!”

刚开始还算正常,越听周正元就越觉心烦意躁:“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原本以为一个刚踏进陵江市,就先后招惹秦、李两家的小子。

纵使是无名之辈,也该有点来头,周正元才吩咐人去调查宁凡的底细。

现在看来,不过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乡野狂徒。

是自己太高估他了!

“该死的贱、民,劳资一定要杀了他……”

周建明明已经痛得差点虚脱,也不知道他到底从哪里来的力气,抓起手边的抱枕、茶杯就是一阵狂掀乱砸。

可泄愤过程又牵扯到手上的伤口,他骤然疼得龇牙咧嘴,面如纸色。

见状,周建的母亲心疼不已。

她说道:“爸,我们建儿什么时候遭受过如此大罪?你一定要替他讨回公道啊!”

“他不懂事,你也跟着瞎胡闹?”周家子孙被人欺负成这样,周正元心中同样窝火不已。

可作为掌家,大局为重,自己不能像妇道人家一般不识大体。

他眼中尽显阴霾之色:“何况,一个从穷乡僻壤走出来的毛头小儿,他还不配让我周家亲自对付。”

闻言,周建的父亲沉声说道:“爸,那小子既能打败合帮商会四大猛人之一的王墨,证明还是有点本事的。”

“确实小有能耐。”周正元满面杀意:“可跟顾五爷那位大枭比起来,他算个什么东西?”

“你们只管盯着楚家那边就好,楚钟民一有动向,立刻回来告诉我。”

在他看来,宁凡不仅出手打残合帮商会四、五十号人,还踩下顾五爷膝下一员猛将。

面对如此挑衅,以顾五爷锱铢必较的性格,势必不会坐视不理。

一旦这位狠人出面,那小子的狗命算是到头了!

……

城市的夜晚,五彩斑斓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间,已然繁华似锦。

可要论起纸醉金迷,酒吧当之无愧算得上其中之一。

灯火辉煌的街头,一个二十左右的少年,站在一家名为“夜夜笙歌”的酒吧门口。

看着三五成群结伴而入,且衣着性.感的美女,少年略显青涩的面庞,满是好奇和兴奋。

我滴个乖乖,赵叔果然没有骗我,酒吧的漂亮小姐姐就是多啊!

当然了,对于宁凡,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们身材很好,而且穿得又极少!

“可赵叔还说,城里的小姐姐除了贵,其余没毛病……就是不知道到底有多贵?”

这家伙下意识摸了一把兜里的软妹币。

原本还有三千的,可下午回蓝风小区的路上,他又买了一些洗漱用品和粮油之类,就只剩下二千七了。

想到什么,这家伙又伸手从另外一边裤兜里掏出一把软妹币,这是俞向晚早上留下的。

稍稍清点了一下,不多不少,正好二百五十块。

啥,二百五?

宁凡嘴角忍不住抽了抽,那娘们故意的吧!

小小的郁闷之后,这家伙又不由变得沮丧起来,这么一点钱,应该还不够亲.亲漂亮小姐姐的小嘴吧?

说起这个,这家伙就觉憋屈不已。

要知道,连他们村里跟这家伙同龄的矮冬瓜张麻子,都已经把自己光荣献身了。

可他这么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大帅比,竟然到现在连一血都没被人拿下。

管特娘的,反正来都来了,纵使不能被拿一血,也不能无功而返。

毕竟,没有什么能难倒上河村的扛把子!

只是稍加思索,这家伙便双腿盘膝、席地而坐。

他身上穿着秦慕一缝制的青衫长裤,加之,少年俊颜干净白皙,置身于这样繁华喧闹的大都市。

倒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不染世俗的意味。

“你们看,那个小哥哥好帅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惊呼了一句,可很快就有不屑的声音传来:

“这年头帅能当饭吃?而且,你看他穿成那样,肯定是在作秀。”

“就算作秀也该找个青山绿水的地方,在酒吧门口装得道高人?分明就是脑子有问题!”

擦,一群咸吃萝卜淡操心的玩意儿,小爷搁哪碍你们事了?

宁凡不乐意了,毫不客气白她们一眼,结果一抬头,他突然看到近前路边停下一辆红色跑车。

尽管,这家伙并不知道车子到底是什么牌子,但他在楚岚家里见过同款,因此可以肯定,这是一辆豪车。

随即从驾驶座下来的,是个身材矮小,体型肥胖的青年男子。

他身上穿着复古花衬衣、外搭一套纯色白西装,加上定制的同色系高端大头皮鞋。

一套下来,少说也有二三十万了。

看到此时正趾高气昂,享受着众人注目礼的小胖墩,宁凡墨眸骤亮:摇钱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