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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一胎动

其实这个天精星对陈旭来说意义并不大,陈伯母的意思是将着宝贝典当了之后买成钱,但是在陈旭的眼中,这是凯父留给他当成是念想的意思更大,他不要因为这一个宝物而过着腰缠万贯的日子,却乐意过着安贫守命的田园生活,现在心爱之狗将宝物吞下去了,这或许就是天意吧,陈旭只是轻叹了几声,但对于陈伯母的要求,陈旭还是应付式地小跑出门外追起了欢欢,但欢欢却跑远了。

当晚月落天边,古松栢轻摇着影子在微微微微晚风中落下了阴影,一群蝙蝠便成群结队地在半空中的月亮之下翩翩起舞,舞动着诡秘,炫动着夜的色彩。

月半三更,新灰埕的一条巷子里面传来了几声汪汪的叫声,欢欢在在白天受到了惊吓,灵性异常的它也知道闯了大祸了,它耷拉着脑袋,月亮的光芒将它的影子拉的好长,欢欢好像是很伤心,抬起头来朝着灰蒙蒙的苍穹吼了几声、

所谓”好猫守三家,好狗安一寨”欢欢像以前一样,踩踏着高高的柴禾和草垛子,爬上了新灰埕的围墙上,密切地关注着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有什么风吹草动也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真乃是一条绝世好狗:”如果是有人在据此一公里之外的洪阳镇的唯一通道海鳅大桥上通过,围墙之上的欢欢,竖着两个耳朵贴在了墙面上,它立马就能意识到对方的人,自从有了欢欢坚守在这里,附近的小偷,流氓地痞,混混都不敢进到着楼上村来偷窃,抢劫。因为他们忌惮这一条像战士守候在边疆一样的灵犬。”

正是有了这一条灵犬,楼上村这个地方,几年来都没有发生过一宗盗窃事故,也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村上的长老们还以为这是当地的治安环境改善或是家神在保佑着,其实这都是忠犬欢欢所做的好事。

月亮之下闪烁着朦胧的银光,蒸汽笼罩着四房,欢欢在站在了围墙上,想以前一样呜呜地发出声响,便伏在地面上睡了,此时月光照着它那毛茸茸的肚子,欢欢地黑得油亮发泽的肚皮里面传来了一阵阵颤动,像是现在正孕育着生命,忽然之间大动了起来,或许是因为疼痛,欢欢爬了起来,有点艰难地吠叫起来。

新灰埕上,一阵阵脚步声,像是晨明时候的沟边村的打浆声,陈旭趁着夜班天黑,正在找欢欢————他平日里最好的朋友,以前陈旭是知道欢欢会在村里面的围墙上守候黎明的降临的,但他此时担心的是,欢欢被陈伯母拿着棒槌往头颅上猛砸了一下,会害怕得出逃四方。所以才来找它。

眼前汪汪的叫声,陈旭将搜寻的目光聚焦在了围墙之上,”太好了,正是欢欢,欢欢快跟我走,我不怪你啦。”但是此时的欢欢好像意识很朦胧,只将火红炙热的目光往阿卡这边上漫射了过来,便不顾陈旭的召唤,噌的一声,往围墙之上直接跳了下来,便走了。

“欢欢,我是你的主人,你怎么啦,快站住,我又不打你”但是麦垛上,棚子上只有昏黄的月光在曼动着,欢欢已经是走远了。

第二天早上,陈旭从床榻上睁开眼,陈伯母正端着一盆米糠水要到庭外的小菜园里面淋花,陈旭套上了一双千层底的布鞋,对陈伯母说:”娘亲,今天早上欢欢是不是回来了啊。”

“没有啊 ,今天早上没有见它回来过,后院梧桐树下的狗槽里面的剩饭剩菜也没有吃过一点,哎,它是受了惊吓不敢回来了啊,那也正好,这条挨千刀的狗要是回来了,我可要将它给杀了,太可气,居然将那颗珠子给吞下去了,以后叫我们娘两又得在清贫之中度过了。”

“娘,怎么说,欢欢都跟我们这么多年啦,这些年来它给我们这个寂静的宅子也增添了不少的欢乐,我早就将他看成是我们的一位亲人啦,其实狗跟人也差不多一样,难免也会做错事的时候,娘,你就放过欢欢吧。”陈旭见到陈伯母还生气,便有点担心地说了。

“好了,剩下的事你就不要管了,欢欢要是回来,我非得那皮鞭将它抽几下才能解了我的心头之狠,天精星是什么啊,那可是你父亲留给我们的好宝物啊,哎,总之你先不要去管那么多了,赶紧去厨房之中将一碗竹筒面给吃了。”

可是陈旭却不听话,一心只顾着欢欢的安全,扑腾了几下,将外套披上身,便往宅子的大门走去了。

“臭小子,给娘回来,先将早饭给吃了先---------。”陈伯母边在后院的角落里拿起铁铲铲土边对陈旭喊道。

“汪汪汪”后院的柴房之中传来了几声清亮的声音,格格一阵阵的骚动声,陈旭既慌张有高兴,连忙转身向柴房的方向奔去。

“好啊,这条死狗臭狗,一夜未归,原来是躲在柴房之中了啊,吃了我的宝物,我得去教训教训它,让这条狗长长教训。”陈伯母拿起了铁铲便走过去了。

母子将柴房的门打开之后,只见许久没有清理的柴房中到处都是杂乱不堪的样子,半空中飘荡着一些些油亮的蛛丝,里面上一张蚊帐,床榻上吱吱地传来几声蛀虫啃木屑的声音,明晃晃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天师钟馗骑虎图。

“原来狗吠叫声是在废弃的蚊帐之中发出来,欢欢一定即在里面了。”陈旭走了过去,将蚊帐翻开了,一幕景象立马映入了眼帘,只见一个被挤出了木棉絮的枕头中露出了几个濡湿有黑蒙蒙,透露出腥气的狗头,小小的远远看去,正如蚕铂上的蚕蛋。

猛然之间撞见这些心里本来没有预想得到的东西,咣当一声,原本上,陈伯母手中想好好给欢欢长长教训的铁铲子掉落到地面上。

但是陈旭却欢喜万分,”呵呵,娘,不用害怕,是欢欢生狗崽子了,它生了生了,你看。”

陈伯母轻轻地将破蚊帐的一角掀开来,将一张布幔垫着的草席上的小狗崽给轻轻地抱了起来,眼中绽放着感动的光芒,人是动物,是一种群居性有感情的生物,人和动物之间的母性是相通的,小狗崽在陈伯母的怀中,嗯嗯发声,通神上下肉呼呼红彤彤的样子,趴搭在陈伯母的碎花肩环大衣上,激起了陈伯母的无限怜爱,陈伯母对欢欢的气狠顿时抛到了九霄云外。

“对了,陈旭,我们看见这些小狗崽,但却为什么没有看见欢欢啊。”

正说着,门户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凯哥,你在吗,大娘你们这是在哪里啊,你们要是不开门,那我可就进来了啊。”

原来是万娇娇,陈伯母这段时间总是去对面榕树下的田地上干农活,施肥拔草,也有几天没有见到了万娇娇了,反应过来时,陈伯母便扯开嗓子,喊道”万娇娇,你进门来吧,我们在柴房中,你快来看看,欢欢生小狗崽子了,一个两个,多可爱--------。”

万娇娇推开了宅子的铜环大门,走进来,啪嗒的一声,走进了柴门来啦,

只见她长着圆圆的脸颊,数着两条小辫子,一双明眸大眼睛,黑白分明,灵亮慧黠,水灵灵的样子很是惹人喜爱,差不多有一米六五的身高,婀娜苗条,说话时候,已经绽放了笑意,感觉格外的清新,在农村的女子中,算是少有的美丽的。

她一看见面前脏乱不堪,破被子,破棉袄,竹筐,和烧火的荔枝柴堆成了一地,连忙说道:”大娘,你们是在这里打扫卫生吗,我也来帮帮忙,帮帮凯哥。”万娇娇撒下了手中正在剥着皮壳的蒜头,笑着说。

“万娇娇,你来了啊,我和娘亲可不再打扫卫生,我们正在找欢欢,你看床榻上的一摊小狗崽,是欢欢生下多可爱啊。”

“哇,凯哥,真的耶,真是欢欢的孩子,我们的欢欢终于顺利生下孩子了,太好了。”捉着也将席子上面的小狗崽抱在了怀中,用自己的身上的棉衣温暖着小狗崽柔嫩的身子。

女人要是一高兴,总是会忘记了接下来最要紧的事,陈旭却蹲在地上找起了欢欢,找了很久,却没有找到,”奇怪,壁前屋后,柜台下面,破衣服中我都找了,却不见欢欢,它到底是跑哪里去了。”

万娇娇转身见到陈旭紧张的神色,口中喃喃做声,还要迈步走出柴房去找,便连忙说”旭弟,我说你傻啊,你瞧欢欢生了这么多小狗崽子身子肯定是疲累之极了,哪还有什么力气爬出外面啊,它肯定是还在这屋子之中啊。”

“万娇娇。不是我傻,你瞧这柴房之中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我都找了,愣是没有看见欢欢,我现在真的是想不出欢欢会是在什么地方啊。”

陈旭又将废弃的石磨和蚊帐侧面的柜台搜寻了一遍,结果都没有,此时柴房中的三个人就不由自主地将目光集中在了布满灰尘和蛛丝的橱窗下的一堆高高叠起的荔枝柴上了。

万娇娇说道:”看来整一个屋子都找不到,欢欢一定是在这边的荔枝柴中了,旭弟你快过去看一看。”

“怎么可能欢欢怎么会在荔枝柴中呢”陈伯母说道。

此时荔枝柴中却传来了一阵子哼哼的痛苦的声音,真的是想不到欢欢还就是在这里头,三个人赶紧滴走过去,将橱窗后面侧靠在墙壁上的支起的荔枝柴给掀开来。

顿时间一幕景象映入三个人的眼帘中,欢欢全身黑毛变成了黄稠色,全身局促不安地颤抖着,嘴里面喘着粗气,汗水湿润了它的双腿,下半身的盆腔周围还流出了羊水还有*膜。

万娇娇还有陈旭都将眼睛瞪得大大,相互之间都愣住了,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还是陈伯母有经验,她倒吸着一口气,说欢欢肚子里头可能还有小狗崽子,现在还在分娩,她还要求在场的人都要保持谨慎,平息静气,不要声张,避免给欢欢带来不必要的干扰。

说话之间,欢欢的骨盆之中慢慢地挤出来了一个脑袋来,只见这个脑袋特别地硕大,欢欢双腿乱蹬,使出了全身力气,嘴边上还有一团子白沫。

看起来,这次情况很不一样,陈伯母觉得欢欢生下了那么多的狗崽子,现在还能不能顺产都是一个问题,于是她走了出来,决定要去厨房之中烧一盆开水,替欢欢接生。

陈旭和万娇娇正在发愣,陈伯母连忙招呼他们一起过去帮忙,很快,宅子中的厨房上空的烟囱一股子白烟袅袅升起,房间里头都有一阵木屑味,清晨的阳光遍照大地,一群从三里屯,焦思山上飞来的百灵鸟,花喜鹊还有白头客都歇上了陈旭柴房的屋檐里面扯开喉咙欢喜歌唱着。

陈伯母从厨房之中走出来,手里面捧着一份温水温水之中放着一根手绢丝帕,还有一小把今冬收获的早稻穗,洗脸盆水金色,按照朱雀县上的规矩来说,金色稻穗蘸金水,必能狗逢凶化吉,驱邪消灾,福运连连。

显然陈伯母是相信这一个说法,脸上满是自信的神色,走进了柴房之中,但是一看见眼前的光景,陈伯母又一次重重地吓了一跳,砰的一声,手中的洗脸盆子砸到了地面上,

“啊,怎么啦,柴房之中发生什么事啊,快进去看看”庭外的陈旭走了进去,又一次傻眼了,只见荔枝柴中一只动物,身长不过三尺,全身金色的皮毛绽放着金黄色,两个漂亮的耳朵紧贴在了头颅上,两只眼睛冒出一阵子红色的光芒。四只小脚健壮而有力,清风吹来,将它身上浓密的毛卷了起来,鬃上的毛都上竖了起来,那阵势像透了草原上”一吼声冲天,百兽皆惊惧”的雄狮子。

更加奇怪的是,这个小动物嘴巴也像是龙嘴,下颌之处居然还翘起来两根像是虾姑的小须。

陈伯母整个身子都摊在了柴房之中的蚊帐里头,倚靠在木架上,胸口上微微颤动着,脸色也为之大变,而此时的陈旭也因为害怕,哆哆嗦嗦喉咙中都呜呜发声 讲不出话来。

而万娇娇呢,全然是绝对地出人意料之外,站在哪里,居然一点点都不心生恐惧,由于平时是太喜欢欢欢了,更是因为她目不染尘,心灵纯洁,万娇娇还能脸上露出笑容,用手肘撩动着陈旭的胳肢窝,说道:“旭弟,你看看这只小动物看起来却是是一条狗,但是全身上下却有很多跟欢欢不一样的特征,你觉得它像不像是天上的神犬,二郎神的哮天犬啊。”

陈旭意志渐醒,但是脑中还是一片模糊,有点唏嘘地说:“什么是哮天犬啊,又是怎么回事。”

“旭弟,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二郎神乃是上古太乙真仙南极仙翁的弟子,下临人世间,辅助姜子牙助周灭纣,有一次武王伐纣,兵发朝歌,二郎神杨戬从岐山大营转运粮食到牧野之地,军队行走在半道上吗,草丛中忽然跳出来一只猛犬,趴在了蒙着战车上吃起了粮食,杨戬便将这条狗给收服了,这便是以后和他一起对抗梅山六兄弟的哮天犬了。”

“万娇娇,古代名著所说的那会是真的呢,我看你是想多了。”陈旭颤抖着声音说。

“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麒麟镇上的太华山不就是经常出现一些难以难以解释的事件吗。”万娇娇边说便掰凯手指来,清点蚊帐之中,欢欢生下的小狗崽子,“一二三四--------------哇哇,陈旭哥哥你这破铺子上面可有八条颜色不一,姿态不一样的八条小狗崽啊,再加上荔枝柴上的麒麟狗可是总共有九条啊。”

陈旭已经是慌了神来,见到陈伯母胸口上正微微起伏,神情不安,赶紧过去坐在了床榻上,轻轻地搓着陈伯母的后背,“母亲没事,没事,儿子在你身边呢,没有什么可害怕了,荔枝柴上的小狗可能是变异的品种,可能是我们呆着封闭的农村,孤陋寡闻啦,儿子了解到一些知识,这就是欢欢生下的小狗崽子。”

陈旭此时还联想到了古代先周之民所有的山海关,他也慢慢地相信了这是一条变异犬,没什么可怕的,渐渐地他的情绪也变得平缓了下来,安慰起了陈伯母来了。

万娇娇虽是乡村女子,但是自始至终她觉得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对村里面老辈人,一些诡秘的事情她是坚信不疑的,这是又说,“旭弟,你看荔枝柴上的小犬可是欢欢生下的第九个小狗崽子啊,按照村里面的传统说法,家狗生九个崽,第九个便是王啊,真乃是一只狗王,你和大娘有没有听说过,狗王吼一吼,地上抖三抖,狗王一叫,家中有鬼都跑掉,狗王一发声,邪气恶瘴也要让一让啊。”

荔枝柴上的麒麟犬好像极通人性,了解人的意思,听到了万娇娇正在夸赞它,抖了抖身上的金色皮毛,颌下的两根小紫许竟然竖起来了,嗷嗷地叫了几声,声音洪亮,有如撞钟,让人想起了西藏牧羊世家所养的用于保护牧民的生命财产的藏獒,在昆仑山的地下迎风怪吼的景象。

此时陈旭稍稍安静的心中却变得动荡起来了,天啊,一条刚刚顺利生产下来的小狗不但能够发出洪亮的声音,过去养狗的人家都有一个名叫作“十二诞”的说法,就是讲母狗分娩的小狗,十二天之后,才能睁开眼睛,从地上爬起来行走,农村的人就会在这一天给小狗崽子准备一些丰富的狗粮,称之为“十二诞”。眼前这一条狗完全违背了自然界的生育法则,颠覆了农村人的传统认知,天啊,这一条犬到底是狗王还是什么怪物,这时候的万娇娇也将眼睛瞪得大大的,有些害怕地退了几步。

陈旭心中开始萌生了一些想法,“这条长得像是麒麟的狗是不是欢欢吃了父亲遗留下来的宝物“天精星”才生下来的神犬啊,对了,欢欢呢,欢欢生产下这么九个小狗崽子,身子都被快拖垮了,我险些将它给忘了。”

一堆荔枝柴中传来了一声声痛苦的“呜呜”的叫声,陈旭三人连忙转身去看着欢欢,只见它倒躺在地上,流了一滩红色的血迹,两只眼睛只是无助地看着陈旭,全身时不时地抽搐着,原本乌黑发亮的皮毛现在居然变得枯干甚至有些发黄,嘴边的两侧还沾有一些白沫。

在场的人都很伤心,陈旭摇了摇头,半蹲在地上,将欢欢的头放在了自己的怀中,将地上的黄褐宽袖衣轻轻地擦去它背脊上的血渍。

陈伯母变得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很难过,农村妇女很是讲究老一辈人留下来的思想和观念,忙说“对对,我们这几个人中的生肖有没有事属虎属龙的啊,属龙属虎的人会冲了这条母狗的灵气的。”

可能是陈伯母紧张得昏了头了,竟然忘记了陈旭是属猴子,万娇娇是属鸡的,万娇娇倒还是安定一些,忙说“大娘,我们都不是,怎么啦。”

正说着,陈旭怀中的欢欢两只前腿乱蹬了几下,嘴上哼哼叫着,好像在表达对陈旭等人的依依不舍之情,欢最后眼皮子都没有溜到下半边,浅蓝色的瞳仁的蓝光一放散,瞳孔中的人物也消散了,欢欢就这样子死了。

万娇娇抬起了浅黄色方格子衣衫遮住了脸,嗯嗯地哭了起来,荔枝柴中的小麒麟犬转身过来,看到了陈旭怀中的欢欢一动不动,两只眼睛泪水在打转,嗯嗯伏在地上,两只爪子挠着荔枝柴上晒干的菜干和草药。

陈伯母心中有一点点的愧疚,脸上流淌下了伤心的泪水,“哎,如果欢欢是在这破铺子里面生下这只麒麟犬,不躺在粗糙不平的荔枝柴上,或许就不会死了,

其实,陈伯母是有所不知,如果不是欢欢躺在着荔枝柴上面,或许真的是不能将眼前这只麒麟犬生下来,荔枝历来就是一种高贵的山林乔木,也是一种人间佳果, “果之美者,厥有荔枝。虽受气於震方,实禀精於火离。乃作酸于此裔,爰负阳以从宜。”真乃是一种阳精月华的圣果,过去一些命运不济,前途堪忧的官员被贬到岭南的大雾岭,一般都要吃上这样的岭南佳果才可以抵挡住瘴疠之气的入侵。

欢欢避免不了生死的考验,看着陪伴了有八年之久,感情就好像家中的亲人一般的欢欢已经死了,陈旭愣住了一会儿之后,继而是大声哭泣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