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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并案调查

“看来你也很疑惑,为什么两起案件都要我们专案组来办对吧?”

这时,郑宇的声音在苏夏耳后响起。

苏夏转过头,朝着郑宇点了点。

“还有最新的证据买来得及放进里面,刚刚忘记给你了。”

郑宇有些无奈的笑笑,然后重新递给苏夏两张照片。

“我们在案发现场提取到了两起案件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附近发现了一份宗教语录,写的是《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节!”

苏夏有些无语,任何一个现场的关键线索,都有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点。

苏夏拿起照片,上面的字写得异常的扭曲,似乎是被人可以的写成这样的。

“郑队,这个有做过笔迹鉴定吗?”

苏夏看着郑宇,询问道。

通过检查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警方能够通过就爱鉴定,发现笔迹的特性,判断为正常笔迹,变化笔迹,伪装笔迹。

“你说的我们都已经考虑过了,这个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无法做笔迹鉴定。”

郑宇回答道,凶手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调查近一月还没什么进展。

其他的警员对此也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这案件一筹莫展,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字迹。

苏夏听见郑宇的话,心里也有点失落。

他可以通过笔迹鉴定,对凶手的心理做出一个大致分析,可现在这样,真的是没什么办法了。

“唉,还以为郑队说的专家有多厉害呢,原来不过是徒有虚名。”

一名年轻的警员走过来,见苏夏皱着眉头,也没有任何的进展,在一旁冷嘲热讽道。

“吴术!苏夏是我叫来的人,你真以为我不敢拿你怎么样是不是!”

郑宇听见这话,有些怒气,朝着那名年轻的警员呵斥道。

吴术见郑宇生气了,也不敢多说什么,冷哼一声,然后走开了。

“小苏,这家伙是个二世祖,仗着家里有钱,所以说话也有点冲,你不要太在意。”

郑宇有些抱歉,不管怎么说,苏夏是他找来的,而且这两起案件十分奇怪,苏夏一时没头绪也很正常。

苏夏则是淡淡一笑,表示自己并没有把这事儿放心上。

“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尽力就好。”

郑宇拍了拍苏夏的肩膀,极力表现出一种不在乎的样子,然后转身回到了办公室里面。

苏夏本来觉得也没什么,他又不是神仙,破案本来就是不确定的,自己尽力而为就好。

可他屁股刚一坐下,周围的女警就开始小声的讨论着。

“你们听说了吗,这次的案件省厅非常重视,给郑队下了死命令,要是他一个半月没破案,就得被调去地方任职了。”

“是啊,可这都快一个月过去了,都没什么头绪,这也不能怪郑队嘛。”

“你看他从L市调来的那小子,说得天花乱坠,还真以为有什么本事呢。”

......

他们谈话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只要苏夏稍微集中点注意力,就能听见他们的对话。

这些话传入苏夏耳里,心里有些愧疚。

郑队自己把上面的压力都顶着,还让他放宽心。

苏夏闭上眼,坐在位置上沉思着。

既然两起案件都能够查到同一个证据——《马太福音》,那么也就意味着,凶手极有可能是有一名基督教徒,或者说这是一个组织,一个信奉宗教的组织。

苏夏打开桌上的电脑,在键盘上面敲击了几下,上面出现了一段话。

“基督乃是耶稣化身成了肉体来作君王救主,藉着他的死与复活,将他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苏夏看着屏幕上的字,仔细的揣摩,这是《马太福音》的总纲!

这里面记录的都是耶稣的生平与职事,其中包括耶稣的家谱、耶稣神奇的出生、童年、受浸与受试探、讲道、上十字架、复活,最后,复活的耶稣向使徒颁布大使命。

苏夏看着介绍,或许可以从留在现场的那份宗教语录入手。

苏夏开始推理,两起案件的凶手不是一个人,他们有可能是受到了某种组织的控制或者教唆,对受害人下杀手。

这时,苏夏脑海中只想到了两个字——救赎!

耶稣被信徒称为救世主,将百姓救出罪恶,难道凶手也是在寻求内心的救赎?

苏夏又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然后看着照片上语录的字迹!

突然苏夏猛地一拍桌子,这一下把周围的同事吓得一激灵。

同事们不由得朝着苏夏翻了个白眼,一惊一乍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苏夏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的拿起桌上的笔,开始在纸上比划起来。

那些同事也察觉到了苏夏突如其来的怪异举动,纷纷好奇的凑过去。

苏夏拿着笔,先是用左手写下屏幕上《马太福音》的总纲,然后换成左手,又重新写了一遍。

围观的同事不明所以,都觉得苏夏这是在混时间罢了。

苏夏将纸拿起来,嘴角微微一笑,似乎是发现了什么。

“你们都围在这里干什么,都回位置上去!”

郑宇在办公室看见外面的动静,还以为是大家又来针对苏夏了,走出来训斥道。

苏夏却是站起身,举起手上的纸,朝着郑宇挥了挥手。

“没事,郑队,正好我也有了新的发现,正准备叫大家呢。”

郑宇听见苏夏的话,不由得一愣,旋即快步朝着苏夏走了过去。

同事们也都一脸的惊讶,刚刚他们可是看见了,苏夏就拿着笔用左右手在纸上写了句话,怎么这还能有新的发现呢?

苏夏把纸递给郑宇,上面一个写的工工整整,另一个确实歪歪扭扭,很难知道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

“这是我刚刚写的,一个是用的惯用手右手写的,另一个是左手写的,所以我得出结论,凶手留在案发现场的那句语录,是用平时不写字的手写的!”

苏夏解释道,同事们也拿起那张纸对比,又拿起凶手写得语录看了看,发现确实如同苏夏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