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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三月京城,城东的车马店沸腾喧嚣,人畜混杂,来往住宿的多是苦力客商,以及囊中羞涩的外乡人,天南海北的话用南腔北调说着,虽吵杂却也热闹。

甄珠搬了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往说话,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一点点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