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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面佛与穿云雕

布衣老人担忧,万一到了适当的时机,小胡子老人出现在二狗身边,套出他的话,那自己和师兄多年的心血都将付诸流水了。

心念及此,只能懊恼道:“哎呀!傻孩子,就是他把你给害苦了呀!”

程二狗听得一愣,急问:“为什么?”

布衣老人正色道:“你想想看,如果他不出手杀死猪彪,那官府就不会张贴你的画像到处捉拿你了!”

程二狗心地憨实淳厚,因而毫不思索地说:“说不定他也是五更问斩的要犯啊,如果他不杀死猪彪,那到了五更天明,他就要被杀头了呀!”

布衣老人听得一愣,顿时语塞,因而只得警告道:“不管怎样,今后你在碰见他时,要特别提高警惕,最好不要和他在一起。”

“是,是!”

二狗虽然不值得什么原因,但看到布衣老人一脸认真,他一向对尊长的告戒交代谨遵顺从,这时一听,连忙应了两个是。

布衣老人一看天色已近黄昏,知道应该让二狗先走了。

他虽然有意和二狗一道同行,但为了以后的计划,还有就是,他的武功本就不及二狗,就算跟着一起,也起不来作用,只会让小胡子老人和狐媚少女起疑心。

只得说道:“二狗,你现在不能再走陆山关了,今夜你要连夜翻滚狮驼岭才行!再渡过大定河就安全了!”

说罢起身,指了指东南数十里外的一道高耸崎区,云气弥漫的山岭说道:“你看到了没有,今夜只要翻过那座山头,再渡过大定河,就安全了!”

“哦!”二狗会意地额首应是。

布衣老人又继续说道:“我还要替你李爷爷办点别的事情,只有在这里分手了!天色不早了,你快走吧!”

二狗一看太阳即将落山,也急着要在天黑前赶到山脚,急忙抱拳恭声道:“余伯伯,俺先走了,回家见了俺娘,就说俺现在在外面,过得很好!”

布衣老人急忙愉快地说道:“好好,我回去一定告诉你娘,放心吧!”

二狗听了即心酸又高兴,心想,余伯伯一回家,娘就知道俺没有死,至少能让她老人家欢喜!

就算是被迫,嫁给了张家三少爷的金凤知道了,也会暗自高兴!于是再度抱拳恭谨地说道:“余伯伯,俺走了,您自己也要保重。”

说罢转身,就在布衣老人呵呵笑着,连连额首应好声中,大步向官道上走去。

布衣老人脸上虽一直挂着僵硬的笑容,目光木然地望着二狗宽厚结实的身影。

但他心里却想着,该如何通知仍在大定县牢狱中,等待奇迹出现的师兄知道,他在牢中的计划不但已经被人识破,只怕即将得到的成果也将落空。

布衣老人一面想着心事,目光一直本能地看着二狗安然的跨过官道,直到二狗的身形消失在旷野的荒草小树间,他才怀着凝重的心情转过身来。

但是……

当他转过身来举一看,浑身一震,面色大变,几乎忍不住脱口惊呼!

因为,那个从大定县大牢中,一直跟踪着二狗的小胡子老人,竟然就站在他身后三丈外的一棵大树旁边。

而那个身穿澹紫衣,背插宝剑的狐媚少女,则站在林深处的七八丈外。

布衣老人即震惊又意外,同时也深知田雨儿并没有夸大其词。这个小胡子老人的武功,绝不在师兄之下。

布衣老人虽然神色一惊,赶紧稳定心神,朝小胡子老人拱了拱手。

由于小胡子老人身穿灰布长衫,发髻高高挽起,一副道士的打扮,因而才拱手笑道:“原来是一位道长啊?倒把小老二吓了一跳!”

小胡子老人神色阴沉,冷冷一笑道:“穿云凋,没想到你也居然在老夫面前装起蒜来。”

布衣老人见小胡子老人竟然识破了自己的身份,心中不由大吃一惊,但脸上却装着一愣,道:“道长你说什么呢?什么穿云凋,简直把小老儿闹湖涂了!”

“哼哼!是吗?穿云凋,你当真不认识老夫?”小胡子老人冷哼一声,问道。

布衣老人急忙摇头,“不认识!”

“那老夫就告诉你,老夫便是当面的‘千面佛’!”

布衣老人‘穿云凋’一听对方乃是失踪多年的千面佛,的确吓了一大跳,断定今天活命的机会是小之又小了。

但他仍然强装镇定的摇摇头,强自一笑道:“道长,小老儿的确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您说的可能都是江湖中的绿林好汉!”

蓄着小胡子的千面佛,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一直盯着穿云凋的老脸,似是要在他的神色变化上看出他的真假与使诈。

布衣老人“穿云凋”已经打好了主意,即使今日被对方杀了,也绝不会承认自己就是当年的“穿云凋”。

因为,一旦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不但大师兄的计划会全部落空,就连田雨儿也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到时候,憨厚老实的二狗不但会被利用,而且还会在利用完之后丧失性命。

所以,虽然阴险狠毒,杀人无数的千面佛,炯炯有神的眼睛盯在自己的老脸上,布衣老人除了故意略显紧张外,更多的是迷惑不解。

千面佛注视良久,突然冷冷问道:“你真的是程二狗的乡里人?”

穿云凋知道,千面佛已经有些相信了,故意兴奋地答道:“是啊!二狗还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呢!他这人啊!心地善良,就是脑袋有点儿不太灵活……”

千面佛似乎懒得听这些废话,继续问道:“你刚才说的金凤是谁?”

穿云凋很庆幸,在大牢中的师兄早就将二狗的所有遭遇告诉了自己。

而他也曾亲自跑了几趟二狗的故乡,了解了更多二狗家乡的情势和变化。

这时闻问,立即暗然一叹,毫不迟疑说道:

“金凤啊!是我们义中最标致的姑娘,别看她是穷人家的孩子,但长得温文有礼,实在不输于那些大家闺秀,她因为和二狗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