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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神棍

陈闲上了竹楼三层,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小郡主晨锦儿,见对方一脸娇羞无限,心中不禁暗忖:“哪个少男不风流,哪个少女不怀春,小郡主看来只怕是见我俊俏,加上吟得一手好诗,心生爱意,十之八九要借此次陪读之举,投怀送抱,不过我是一小小书童,断然不能与主子随意发生亲密关系,那可是府规明文所禁,但自己又非柳下惠,这等软玉温香之下,干柴烈火,如何把持的住呢?”

陈闲还在冥思苦想,如何占了小郡主的便宜还能卖乖之际,突然感觉额头一阵剧痛,猛然一抬头,却见晨锦儿手中一把玉制的戒尺,望向自己的眼神哪里有半点柔情蜜意,面色如冰霜,嘴角带着一丝狰狞之色,那一头乌发无风自动,竟然进入了一重变身。

“小小书童,我晨锦儿还真是服了你,我五年前就可以控制心中的天魔之念,不主动进入第一重变身,今日因为你这猥琐的模样,怒火中烧,不受遏制,自发进入这第一重天的天魔变身,是该奖励你,还是惩罚你?”晨锦儿眼中闪烁着刀锋般的寒芒,让人心悸。

陈闲愣了一愣,没想到这晨锦儿翻脸和翻书一样,本是春心荡漾,怎么突然变成了冬日凛冽寒风,甚至是夺命的刀锋。

“这……这不是上天派我来考验你的吗?所以,郡主你应该感谢我。”陈闲赶忙答道。

“哦,是吗?上天派你来的,那不是等于是天意的使者,应该不死不灭吧,我在你身上捅几十个窟窿,应该没什么大碍吧。”晨锦儿微微一笑,手中倏的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让陈闲不寒而栗。

陈闲一举手,急声道:“慢着,我是你的陪读书童,是一起沐浴在诗词歌赋的海洋中的伴侣,怎么能相互间动武,打打杀杀,还捅出若干血窟窿,这等血淋淋的一幕是不被允许发生的,古语有云: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郡主,我这小书童的存在还是很有意义的,是必须的,你说呢?”

晨锦儿微微一愣,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少年总是在自己火山爆发的前一瞬间,说出那么一番似乎很有哲理让人幡然醒悟的话,怒气一下泄去,仿佛不曾存在一般。

“看来,你这小书童还真有点学问,真不知道你在哪里学来的这些古语,还有诗词,最有意思的是你的身份还是一个小乞丐。不过在无双城内,什么奇迹都可能发生,无双城本来就是一个精英荟萃,高手云集的宏大城池,你再有才华,不过可惜是诗词上的,所以,还是一只蝼蚁,一只随时可能被强者捏死的蝼蚁,不过会有强者对你感兴趣的,你的谈吐有时能够陶冶心境,应该……应该能把你卖个好价钱。”晨锦儿抿了抿嘴,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陈闲,仿佛在看一件价值连城的货物。

“郡主,你……你打算把我卖了?”陈闲无比愕然的道。

“如果有人出高价,我为什么不卖?你是书童,但也是下人,我是你的主子,自然可以自由转卖你,你不服?”晨锦儿将头抬的高高,轻蔑的看着陈闲。

陈闲很想说一句,我靠,I服了YOU!但一想,这等高级语言,量这小郡主也听不懂,那不是对牛弹琴,其实对牛弹琴的典故,蠢的不是牛,而是弹琴的人,明知道牛不懂音律,还作死的弹着自以为是仙乐的曲子,这琴师不是脑袋进水,就是精神有问题,陈闲早已看破了这一点,自然不会效仿那愚蠢的对牛弹琴的琴师。

“好吧,那一定要把我卖个好价钱,这样才显得郡主你品味独特,身边的书童也是一等一的青年才俊。”陈闲没有晨锦儿想象中的义愤填膺,而是一脸不舍,还带着一丝惘然。

晨锦儿心中一凛,莫非这小子真的对自己情深意重,自己这般羞辱他,他都不生气,自己身边还真是少了贴心人,将这家伙留下,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晨锦儿轻咬着嘴唇,也有些犹豫难决,脑海闪过两个画面。

第一个画面,便是陈闲还是小乞丐时,一脸神气的吟诵着那首不知名的诗。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武朝豪杰墓,无花无酒锄做田。”晨锦儿心中默念,感觉到诗中的狂放不羁,与天下虽大,知己难寻的一种寂寥。

陈闲那瘦小的身影,瞬间高大起来,一股难以言喻的好感在晨锦儿心中滋生,无法驱逐。

第二个画面,便是先前陈闲那一副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猥琐之相,在晨锦儿心中刚刚高大甚至有些巍峨的形象瞬间萎缩下去,甚至变得有些面目可憎。

晨锦儿秀眉微蹙,看了陈闲一眼,然后说道:“你的才学究竟如何,我有了计较,让你和一位身在武朝皇城的才子,比拼一番,我也不奢求你胜出,只要不惨败,即可。想留在本郡主身边,你就不能输太惨,明白吗?”

“明白是明白,可是那位身在武朝皇城的才子,莫非今日恰巧到了无双城,即将入侯府做客?”陈闲自诩胸中唐诗宋词千百首,什么才子都毅然不惧。

“三日之内,必然到无双城,那时会有一场盛大的宴会,你陪我出席,若能在酒过三巡后的杯酒吟诗中脱颖而出,便可直接与这位当今武朝探花郎,好好切磋一把。”晨锦儿点头答道。

“必不辱郡主之命,哪怕抛头颅洒热血,也要将这位什么武朝探花郎,辩驳的哑口无言,吐血三升。”陈闲有恃无恐,又开始一顿胡吹乱侃。

晨锦儿一脸惊异的看着陈闲,半晌后才道:“玄士修士们都说神通之中,天魔最善变,但我看你这小小书童,才是最善变,一会是鬼,一会是人,谈吐气质竟然能够瞬息万变,放眼整个武朝,只怕也是独一无二了。”

陈闲见晨锦儿的杀气已然消失,此刻说话自然也大胆了许多,于是又调侃道:“没办法,我天赋异禀,一半是冰山,一半是烈焰,和我一起,忽冷忽热,所以冬暖夏凉,绝对的好伴侣。”

“无耻之尤,不和你废话了,今天你既然来了,总要陪我读书写字,还没看过你的书法,不知造诣如何?”晨锦儿将一幅长长的宣纸平铺在桌案上,而文房四宝,早已伺候在旁,显然这一幕,早有绸缪。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郡主的书童的书法,自然也还凑合。”陈闲微微一笑,丝毫不惧露一手。

陈闲当年可是神棍,神棍的本事除了能侃能蒙能骗之外,必然还有一首好书法,写给有缘人,甚至还要画符,笔下字迹,如行云流水一般,俨然有大家风范。

“哦,吹嘘起来谁都在行,写起来,只怕就是蛇虫鼠蚁的爬行痕迹了。”晨锦儿可不相信陈闲有书法大家的实力,小嘴微嘟,一脸质疑之色。

陈闲也不敢马上泼墨挥毫,因为这个身躯的力量掌握还不到炉火纯青,必然要先磨砺一番,感悟一番,才能下笔,挥洒自如。

当下陈闲对着小郡主微微颔首,然后道:“随意写写没问题,不过我想试下这笔墨是否与我心有灵犀,所以必然一顿乱舞,郡主必不入法眼,所以我先在此说明,免得被郡主鄙夷。不过一炷香之后,我必然可与笔墨心神合一,到时可为郡主写点像样的东西出来。”

晨锦儿有些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道:“名堂真多,我就拭目以待,看你待会如何写出一幅让我满意的作品。”

随后,陈闲执笔,一顿乱写涂鸦,鬼画符一般,字不像字,画不似画,不堪到了一个极点,看得一旁的晨锦儿是一愣一愣的,无法相信这个少年吟的诗如此惊艳,写的字却如此丑陋,简直就是鲜明的对比,天壤之别。

陈闲心中也有了算计,就是此刻自己写的越丑,待会纵然自己写不出曾经的巅峰状态时的字体,但乍一看也还不错,中规中矩。

一番御笔泼墨之后,陈闲已然找到了昔日下笔如有神的感觉,甚至因为穿越重生,又或者因为感觉体内似乎多了一股莫名的力量,那书法造诣,隐然要突破了一般。

这小小书童倏的双手持笔,将笔高高举过头顶,模样怪异绝伦,口中喃喃道:“举头三尺有神明,书法大家上我身,铁钩银划笔惊天,行草如龙泣鬼神!”

陈闲的这番说辞,这番仿佛着魔一般的神情,让晨锦儿也吃了一惊,只是这位郡主哪里知道,这便是昔日陈闲的神棍形象,骨子里散发出的气场,说不上威慑众生,但招摇撞骗,那是从未失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