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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第 79 章

“对,就是程金鸣。”沈俊彬压低了声音, 道, “他的学历是买的,但并非伪造, 网上确实能查到国家认证。况且他自称念的是外国语大学下属的一间分院, 含金量本来就不高, 又不是什么清华北大,还值得人力专程辨辨真伪。再加他进店时应聘的是领班职位——餐饮行业招人, 对学历卡得向来不怎么严格, 更看重实际工作水平。一个人能说会道, 英语流利, 仅仅应聘一个领班,换做是我来面试,我也不在乎他是什么学校毕业的了。”

沈俊彬的哥哥沉吟片刻:“也就是说,他的承诺全都是画饼, 实际上并没有给你们事先规划好所谓的学习路线。那你们怎么没回来?我怎么也没听你说起过?”

“那天在飞机上, 他跟我说, 他母亲生病卧床, 每个月需要大量医药费,他不能没有工作,否则他母亲就要断药了。那时他不光是我的同事, 也是我的朋友,我知道这件事如果我说了,他就完了。”沈俊彬一顿, 又道,“他说,只要我能给他时间,别盯他那么紧,帮他安抚好团队,他就有办法边走边联系路线,不会影响我们的计划。我默许了,也没有袖手旁观,在整个考察过程中我和他共同努力,最终保证团队基本按照原计划和水准完成了一年的学习。”

“他用谎言获得了升职的机会,又利用你,给自己镀了一层金。”男人一针见血地总结。

沈俊彬情绪不免低落,承认道:“对。”

“俊彬,不怪你。”男人反倒笑了笑,隔着被子拍拍他,安慰道,“信任本来就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轻易付出,必将收获惨痛的教训。我相信记住这个教训,将来你处事会更慎重。后来呢?如果我身边有这样的人,经过一次事件之后他大概就消失了,可这个人的故事听起来还有下文,也算是够稀罕的。你讲吧。”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考虑到人与人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他半工半读能学成这样已经很难得了。”沈俊彬道,“一个没有经验的人,仅靠查资料、向各方咨询,就能把路线规划得让所有人都没有发觉,更重要的是这一年中我们辗转了十几个国家,几乎没有被骗和遇险的经历,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回国之后我保守了秘密,没有跟别人说,但和他也无法像之前那样无话不谈了。再后来,哈莫斯改建完毕,变成了六国餐厅,他成为了新的餐厅经理。”

男人问:“他这个经理当得怎么样?”

沈俊彬:“和会议型的明泉不同,滨海店是度假型酒店,主要接待团队游客,在他的积极运作下,酒店和多家旅行社谈成了协议。平心而论,他做得不错。”

“这个人现在应该不在百翔了吧?”男人问,“他是因为什么离开的?”

沈俊彬叹了口气,道:“因为钱。团队游客的特色菜单由程金鸣和行政主厨共同制定,某次系统内的正常调动之后,滨海店的行政主厨换人了。新来的主厨在研究菜单时发现,每次菜品调整,新菜单所需的原材料都和进货单上的某两家供货公司一一对应。也就是说,不管我们餐厅需要什么原料,大都由这两家公司承包。”

盛骁:“这两家是他认识的?”

沈俊彬点头:“当然。有点采购常识的人就应该知道,由于储存条件和进货途径限制,这样的合作频率在自然条件下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新来的主厨是百翔的老人了,很有经验,用了不到一周就发现程金鸣多次利用职权,以返还自助餐券、酒水券和减免餐费、房费之类的优惠条件换取团队对接人认可他的菜单,然后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那两家供货公司采购,哈莫斯成了他中饱私囊的工具。”

盛骁大开眼界:“这不是白眼狼么?吃着、拿着,还反过来坑公司的钱?”

“是啊。在他离开滨海店之前,我和他最后一次谈话,他说,这一切都是我间接逼他的。因为他曾经暗示过我,说想参加经理人培训班,获得进一步晋升。”沈俊彬揉了揉太阳穴,“可经过出国那件事,我怎么可能还和以前一样处处破例举荐他?至少要有几年的考察期才能再次信任他吧?所以我当他没说过这话,那一期的经理人培训班名额最终给了前厅部的一位经理。在他口中,就成了我看他不顺眼,故意打压他。”

沈俊彬看向盛骁:“就是你那一届。”

“升米恩,斗米仇。”沈俊彬的哥哥一派了然,遗憾道,“你给的太多,他得到的太容易,渐渐就以为所有机会理所当然都是他的。这件事,当时公司是怎么追责的?”

“他的暗箱操作暴露之后,百翔考虑到公司形象,不想在其他代管业主那里引发信任风波,所以没有直接报警,先是派人来跟他谈话,后又成立了检查小组,对账目进行全面核查。在查账过程中找出的所有有问题的账目他基本都认了,把回扣和罚款全部缴清之后才离职的。”沈俊彬道,“他走之后,我们自检了很长一段时间,涉事人员全部开除。”

“看来金额还不算太多,否则就是行贿受贿罪了。”沈俊彬的哥哥道,“作为一家服务性质的企业,百翔这么做中规中矩,既然罚款处理,说明损失还是可以弥补的。他因此失去了工作、钱,也算得到了教育。这个人你以后不要和他联系就行了,回头如果我有时间,想得起来这件事,会叫人调出他的资料,列入内部失信名单。”

男人抬手看了一眼表,问:“现在说回关键的,这个程金鸣和你受伤有什么关系?他在这件事里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盛骁脸上淤青的一小块到底还是有碍观瞻,他怕休息两天消不下去,影响了工作,正抓紧时间不轻不重地揉着,期望自己这不成章法的按摩能多少发挥一点儿“活血化瘀”的功效。

沈俊彬一抬眼,正好看到他对自己下了个狠手,按得脸疼,嘴角可怜兮兮地一抽。

有那么一会儿,沈俊彬没有呼吸,却感觉盛骁倒吸的冷气扎进了他的心里。

他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知道自己恢复情况良好——人生在世谁还没点病痛?能修好的毛病都不算事儿。

反而是盛骁,被人打破相了这件事,才是最值得万众一心,人神共愤的。

他的情绪上头,无暇理顺自己的事,一心只想把盛骁吃的亏找回来:“我来历城两个多月,一直平安无事。圣诞节前到一家餐厅吃饭,意外遇见了程金鸣,这才知道他在历城经营餐厅。他给我上了一盘隔夜的蛋糕,我跟他说不想干了那就等着关门大吉,紧接着他针对明泉的圣诞节活动主动发起攻势。我看得出来,那不是普通的商业竞争,他甚至不为赚钱,只为让我难堪,想报复我,干扰我的工作。结果他急功近利,不但没影响到明泉,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圣诞节活动结束,刚过了一天,我才离开酒店,就受伤了。”

“那天大夫接电话说你逆行性失忆,近事遗忘,”男人问,“现在想起来遇袭当时的事了吗?”

沈俊彬道:“没有。”

“你怀疑是程金鸣。”男人又问,“查得怎么样了?”

盛骁一五一十地将监控所见告知,把他去程金鸣店里的事也提了一嘴。

这位来头不小的男士和沈俊彬长相颇有几分神似,只是年龄大一些,看起来更“雅”一点儿,一望便知两人是血缘关系没出五服的兄弟。盛骁猜想,天底下恐怕没人能放心自己的亲人和一个动辄出手伤人的家伙过从甚密,所以他选择性地将程金鸣的伤势隐瞒了,并且在说到自己脸上的伤时应景地抽了一下鼻子,可怜得十分逼真。

“也就是说,无论是监控,还是你们今天的试探,暂时都没找到可靠的证据。”沈俊彬的哥哥听完后说,“这个人钻了这么多年空子,不会一点儿法律意识都没有,违法和违规的界限应当能分得清。除了直觉外,你凭什么断定一定是他?”

“其实,在回国之后,他离职之前,这之间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不想再看见他。”沈俊彬欲言又止,“别在这儿说了,出去说吧。”

盛骁匆匆忙忙地掏橱子找衣服。

他本意是担心沈俊彬的身体,毕竟走廊比病房要稍凉一点儿,可棉质的运动衣极爱打褶,衣服从床头柜里一拿出来,活像打垃圾箱里刚扒出来的。

沈俊彬面色凝固,沉默地看了他一眼。

盛骁拎到身后使了吃奶的劲儿狠狠抖了两下,小声道:“这是一个意外。你先凑合穿一会儿,回头我给你洗。”

不知是盛骁的话管用,还是门口微凉的小风打动了沈俊彬。他乖乖地站着,任盛骁将衣服披在他身上。

三人来到走廊尽头,盛骁把沈俊彬安置在暖气片前。

“哈莫斯改建之后,特色餐厅招了一批服务员,其中有一个农村来的姑娘,年纪很小,还没二十。她……”沈俊彬不自在地眨了眨眼,“所以我主动回避了。”

盛骁听得一头雾水。怎么了?怎么就“主动回避”了?

“你又‘回避’了。”沈俊彬的哥哥抿唇笑道,“你不能一遇到对你有好感的姑娘就‘回避’啊,这样以后怎么工作?”

盛骁稀奇地看向他们沈总监——这小子不是声称自己身经百战、过尽千帆么?

“……那个,我现在、我已经不这样了。”沈俊彬不甚明显地脸红了一瞬,随即正色,“我怎么样不重要,总之,那时候我仍然将程金鸣视为朋友。尽管我对他不如之前信任,可我以为我们好歹是一起患难过的,怎么说也要比一般人的关系更亲近吧。有一天,我撞见他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他的动作非常亲昵——一个是委婉地跟我告白过的姑娘,一个是我的朋友,俩人谈恋爱了,这我总该回避了吧。”

“你有什么好回避的?”盛骁大惑不解。

沈俊彬平时看起来像仙人掌,谈到这事却毫无预兆地变成了一株含羞草,刚沾了点儿边就忙不迭地捂脸往回缩。

那股跟他打个照面就要霸王硬上弓的狠劲儿去哪了?

难道他们沈总监只对他这么凶?

盛骁奇道:“他们两个是直属上下级,谈恋爱这是违反公司规定了啊。应该他们躲着你吧?你躲什么?”

“你……”沈俊彬下意识地摇摇头,“就不要说我了。总而言之,我刻意疏远他们,但是没过半个月,那个女孩就辞职了,两人的关系好像也就此不了了之,程金鸣仍然对人说自己是单身。”

盛骁:“那女孩是因为和他分手了,所以换了工作?”

“我也是这样想的。而且餐饮服务人员流动性大,那女孩年纪又太小,我就没当回事。后来我听人说,辞职的这个女孩非常虚荣,还手脚不干净。”沈俊彬道,“说这话的人是礼仪队的一个姑娘。礼仪是酒店的脸面,她们一个个都长得漂漂亮亮的,我很反感听到她们说这种闲话。所以我和礼仪队的队员分别沟通,发现这几个人的说辞基本一致,都提到有一天礼仪队里有一个人请假,她们只到岗了五个——迎宾通常都是六个或八个人,五个看起来不均衡,站四个又有人嫌不吉利,所以只能站两个。这种情况下,如果服务员里有人身材和请假的礼仪接近,通常会临时抽调到礼仪去帮忙迎宾。那一天,那个女孩就被临时抽调了。”

沈俊彬回忆道:“她比较朴实,不是很会化妆,平时只画最低要求的淡妆而已。那天礼仪队的队长给她画了个标准妆容,她又穿上了一身牡丹旗袍,看起来简直是麻雀变凤凰,像换了个人一样。礼仪队的队员说,她一换上旗袍就说自己很喜欢那件衣服,当时大家都没多想,可第二天她穿的那件衣服就不见了。她一口咬定自己没拿,可怎么也说不出放到哪去了。按照酒店规定,只能赔钱。”

“丢失工装当然要赔钱。”盛骁挑三拣四的职业病发作,“不是她自己的衣服,她穿完为什么不及时还回洗衣房?不光要赔钱,还应该罚款吧?”

“按规定,是该罚款。”沈俊彬无奈地说,“那条牡丹刺绣旗袍是酒店在天津最好的服装厂统一定制的,一件就要九百多。她那时的工资到手还不到两千块,是个‘月光’,根本拿不出这个钱来。最后,这钱是程金鸣给她出的,也是他做主,没罚她的款。”

盛骁疑道:“俩人交往,他替她垫付九百不算什么,但她一个小姑娘,能穿旗袍的场合不多,喜欢也没必要拿走啊。”

“不是有没有必要,而是员工上下班都要经过员工岗开包检查,她根本不可能把特征那么明显的一条旗袍带出店。如果可以,我倒希望是她一时糊涂。”沈俊彬缓缓地低声说道,“酒店这种地方,人多、眼杂,员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难免有人嘴碎。很久之后,我听到保安部那边传来的风言风语,说她穿旗袍那天进了一个包间,一直待到下半夜才出来。她从包间出来的时候没穿鞋,身上裹着桌布,差点被盯监控的保安当成小偷。而在她出来之前,那间包间里陆续出来了四个男性客人,都是一家旅行社的高层。”

“……”盛骁暗骂一声,没有说出口。

沈俊彬的哥哥眉心紧蹙:“这事,有证据吗?”

沈俊彬摇头:“没有。以前的磁盘容量小,监控保存时间很短,只要夜审完,账目和库存对过后没有问题,磁盘可能就会重复使用。就算严格按照制度保存,也至多不会超过一个星期。我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距离女孩辞职一个多月,什么都查不到了。”

沈俊彬的哥哥问:“传言不能尽信。有人能证明吗?”

“没人亲眼看到,我私下打听过,也没找到传言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但我查阅了特色餐厅那几天的工作记录,其中一页换班记录里有人写了,说中班一上岗就发现有间包间关着门,屋内餐具没收拾,卫生也没打扫。这工作显然是上一班岗该干完的,所以记录的人意见很大,写得很清楚,说房间特别乱,桌子被人推到一边,椅子歪得满地都是,地上还有打碎的盘子。”沈俊彬下意识地掰响了手指关节,“程金鸣身为餐厅经理,像一间单间隔了整夜没人收餐这种低级错误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犯的,否则他也坐不到这个位置。退一万步说,即便他那天千载难逢地糊涂了,他手下还有领班吧?领班吃的就是这口饭,绝对不可能不检查完所有单间就下班。除了一种情况——程金鸣故意支开了其他人,让人避开那间房,因为他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三人俱沉默。

以盛骁的经验来看,同为百翔管理的酒店,执行同一套标准,即便多年前的规定和现在稍有出入,也不可能发生这种失误。

良久,沈俊彬道:“将这几件事串联到一起,我大概能想象出来:旅行社的人进店时看上了那个女孩,向程金鸣提出要求,所以他特意安排那个女孩去包间服务。对于餐厅经理和服务员来说,这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指令,女孩没有多想,立刻服从了。进屋之后,她要么是在屋里被客人劝酒了,要么是吃了其他什么东西,总之是一场噩梦……导致她明知道旗袍很贵,不及时交回去要赔钱,可还是没能把旗袍还回去。”

时隔多年再提起这件事,沈俊彬依然气愤得声音发颤。

他尽力沉下声说:“最险恶的是,我翻了日历,发现程金鸣和她交往的时间是在这件事之后——他怕她想不开,所以假意和她交往,安抚她的情绪,也许还暗示过她这种事不光彩,免得她把经历告诉别人。对于程金鸣的那张嘴来说,想吓唬一个涉世未深又无依无靠的女孩太容易了。等她的情绪被安抚得差不多,他就找个借口,和她分手。”

沈俊彬的哥哥问:“这件事你和他当面谈过吗?”

“我问过程金鸣,他当然不承认了。”沈俊彬烦躁道,“他大言不惭地跟我发誓,说那天没安排人收餐是他太累了,工作疏忽,替女孩赔衣服是因为他安排她去迎宾,衣服丢失他也有责任,另外,他说他绝对没有和酒店员工谈过恋爱。我很难信任他,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觉得虚伪,所以我从档案里找到那女孩的手机号码。一开始她接了电话,可听出来是我之后就再也没开过机。她留下的住址是一间群租房,早在她到滨海店上班之前就不住那了。辞职之后她没和酒店的任何人联系,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店里倒是有她老家的地址,但她毕竟是个女孩,这种事……我就没去。”

并不是所有父母和家庭都能第一时间为女儿着想。

一个陌生男子为了这种事造访,说不定他们家会为此付出更大的舆论代价。

沈俊彬的哥哥望向窗外:“你的猜想很有可能是真的,他也确实很可恶,但是在这件事上,连当事人都不愿意站出来指证的话,法律还真管不了他们。”

“……”沈俊彬的手心冰冷,不知何时出了手汗,一片潮湿。

他把手放在烫热的暖气片上,渐渐找回了自己的温度,低声道:“哦。”

经年往事在他心里埋藏了许久,他想起时没有一次不自责。如果不是他错信了程金鸣,也许能改变许多个人的一生。

然而他当年能力有限,在真与假之间蹉跎了太久的时间,没能追究出一个明确的结果。现在,就连他唯一信任的哥哥也这么说……

“你要记住,我们只是普通人,即便手中掌握了相对富余的资本,也没有代表公权力对哪一个人进行审判的权力,更不可以打着看似正义的旗号行不义之事。”男人郑重地说道,随后抬起手,轻轻拍了拍沈俊彬的肩膀,“但是,这不代表我们要装聋作哑,是非不分,也不代表我们什么都不能做。”

沈俊彬猛然抬头:“哥。”

“每个人既是独立的个体,又和周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尤其是做生意的人,没几个身上没债的。江湖上有江湖上的规矩,有时候一个人被境况逼上绝路,不见得比进去蹲监狱好受。”沈俊彬的哥哥温文尔雅地说道,“不过,盛先生今天的举动可能有点打草惊蛇——像程金鸣这种人,我接触过很多,闻风跑路是他们的必备技能,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被怀疑上了,很有可能断臂求存,消失一段时间以自保。如果找不到他的人,就很难施压了。”

“不会找不到。”男人骨子里总有一颗向往“江湖”的心,盛骁听得热血沸腾,也顾不上装柔弱无辜了,“他怎么也得在医院住几天。”

兄弟俩一同看他。

沈俊彬问:“他为什么要住院?”

“其实今天我也打他了,这个地方。”盛骁微微抬脸,对着玻璃在自己鼻梁上比划了一下大概的位置,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道,“我可没有审判他的意思,我纯粹是看他不顺眼。谁知道我一拳过去他鼻子就断成三截了呢?这不碰瓷儿吗!听说得做两次手术才能整好。”

“……”沈俊彬愣了一会儿,低头看看盛骁的手,想起两人之间曾经一边倒的“较量”,顿感自己关心则乱,担心多余。

他摇头兀自笑了笑,用肩膀撞了盛骁一下。

“他今天还讹我来着。”盛骁好似十分委屈,“他说要做面部微雕,让我给他全报。要是能找他麻烦,最好快一点儿,不然我成冤大头了。”

“好。”沈俊彬的哥哥也笑了,“我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