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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首饰

而他们各家的上一任家主更是有着深不可测的修为。不过都已经退隐,三家也都达成协议。除非危及家族存亡,否则三位老家主都不会参与家族争斗。

在这麒麟城中还有着大大小小数不清的门派家族,不过实力最为强大的还要属这三家。麒麟城已经存在不知多少年头,不过都是以这三家在城中独大!

千百年来一代传一代,明里暗里的也是争斗不断。都是千方百计的壮大自家的实力,想着如何吞并其他两家。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

不过只要他们三家不在城中发动大规模的战斗,城主大人是不会派兵制止的!

现任城主名叫凌刀锋,其实力深不可测!除了三位不问世事的老家主,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据说城主与三位老家主关系非常好。每年都要与三位老家主碰一次面,具体研究些什么,那就不得而知了......

吃完饭,天雷道,

“走吧,咱们出去转转。顺便打听一下你以前村民的下落。”

刚才天雷问了店小二,是否知道半年前有一批逃难的村民来过麒麟城。店小二告诉天雷,这麒麟城之大,哪里能知道天雷所说的是什么人。再说,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之久,就算店小二见过,恐怕也已经忘了。这逃难来麒麟城的几乎每天都有,哪里分的清谁是谁!

不过店小二告诉天雷,因为常年有逃难的来到麒麟城避难。城主专门空出了城北的一块地方,建立了一处贫民区。专门接待一些逃难至此的村民们,让天雷可以到那里寻找一番,说不定可以找到想要找的人。

这城北住着的,基本都是穷人。城东,是以枫云为首的枫家的势力范围。城西,是以司徒剑南为首的司徒家的势力范围。城南,则是以铁丘镰为首的铁家势力范围。

而城北,却是城主设立的贫民区,三家势力均是不管此处。

巧娘答应一声,二人一狗出了店门。来到大街上,一边观赏着热闹繁华的街市,一边闲聊着。火麒麟也休闲的跟在身后,过往的行人往往都向火麒麟投来惊异的目光。

大多数人可是从来没见过一身红毛的狗呢。不过火麒麟却是全部无视,似乎丝毫不在意自己在这些人眼中是个怪胎!

正走着,路过一个卖首饰的摊位。这摊主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在他面前摆着一个木架子。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精美首饰,大多都是手工制作的小玩意儿。不过做工倒是还不错。

女人天生对一些珠宝首饰没有什么抵抗力,当然也包括巧娘。天雷注意到,巧娘的眼睛一直盯着这些首饰看着。

天雷一笑,道

“走,过去看看!”

巧娘看了看天雷,又看了看那些首饰,对天雷道,

“算了,我们还是先去城北吧。”

说着就要走。天雷拉了她一把,笑道,

“走吧,看看又不要钱。这么多精美的首饰,难道你不想好好看看吗?走吧!”

不由分说,拉着巧娘就到了摊位近前。摊主一看有生意上门,连忙笑脸相迎。

“哟,小姑娘看中哪件首饰了,可以试一试!我这可都是纯手工制作的,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天雷一眼看中了一件银白色的发簪。将发簪取下,拿在手中。这发簪一指长,银白色,雕刻着细小的花纹,在发簪的尾部有一个小蝴蝶,这蝴蝶的翅膀是用十分薄的银叶制作而成,翅膀也雕刻着精美的花纹,稍一触碰,翅膀就会微微颤抖,好似蝴蝶飞舞一般,十分漂亮!

天雷将发簪拿在手中,转头一笑,道

“巧娘,你看这个发簪如何?”

巧娘转头一看,眼前一亮,似乎颇为喜欢。

巧娘道,

“嗯……这个发簪真漂亮。”

摊主一看这是要买的意思,于是赶紧道,

“哟,小伙子可真是慧眼独具啊!这个发簪可是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做出来的,这么美的发簪配上这么漂亮的小姐,那可真是物得其主啊!”

巧娘被夸的双颊微红,羞涩的低下了头。

天雷一笑,道,

“老板,这发簪怎么卖?”

老板一笑,道

“两个金币,绝对是物超所值!”

天雷道,

“好,就要它了!”

巧娘闻听天雷要将发簪买下,顿时心中喜不自胜。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好意思。当然,天雷帮了自己太多,而且现在衣食住行都是天雷在供养着自己。如今却怎好又忍心让他为自己去买什么首饰?

所以权衡一下,巧娘道,

“算了,天雷大哥,这个我不要!我们走吧!”

天雷一笑,道

“怎么?你不喜欢吗?”

巧娘当然喜欢,可是喜欢也不能要啊。

“喜欢,只是我不能要。”

天雷一笑,道

“喜欢就买了,又不值得几个金币。况且你连一件首饰也没有,我觉得这个发簪你戴上一定会更美的!”

摊主赶紧附和道,

“是啊是啊,小姑娘,这个发簪和你真的很相配!”

巧娘还要推辞,天雷板着脸道,

“好了,你要是在这样,我可生气了。”

盛情难却,巧娘一看天雷执意想买,又加上自己也是真的非常喜欢,所以也就不在说什么。

天雷转头对摊主道,

“老板,这个发簪我买了,给你。”

说着,递给摊主两个金币。摊主一看生意做成,当然高兴。满脸笑容,伸手去接那两个金币。就在这时,只听另一个声音响起。

“老板,这个发簪我要了!”

说话的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三人扭头看去。只见旁边站着一个翩翩公子。这人看上去二十多岁,比天雷能大个两三岁的样子。不过,这样子可是要比天雷强上太多太多了!

此人,皮肤白皙稚嫩犹如婴儿一般。剑眉,大眼睛,长睫毛,高鼻梁,方开口,尖下巴,身高比天雷高出一拳左右,一袭白衣大褂,手中拿着一把折叠纸扇。

此刻,正笑吟吟的看向巧娘。

真是人世间的美男子啊!这副模样,就连天雷也是不禁看的愣了一下。

此人来到近前,对摊主道,

“老板,这个发簪我要了。”

摊主刚要接天雷手中的两个金币,此时被这人打断,也就把手收了回去。

摊主一笑,道

“哟,实在对不起,这位小哥。这发簪已经有人要了,要不……您在看看别的?”

这种情况摊主以前也遇到过不少。摆摊做生意的,每天人来人往什么样的客人都会遇到。当然,一件东西同时有两位买主看中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所以,摊主也并不慌张。

以往遇到这样的事情,或者就是先到先得,或者就是价高者得。像今天这种情况,那肯定就是先到先得。也就是说,这个发簪应该卖给天雷,毕竟他已经准备付钱了。

但是摊主没想到,今天却和以往不同。听完摊主的话,那美男子微微一笑,道,

“哦?是这样!”

摊主赶紧赔笑,道

“是啊,这位小兄弟已经买下了。要不……”

美男子一笑,道

“呵呵,是吗?不过我刚才看到,你并没有收下他的金币。也就是说,这个发簪你还没有卖出去。对吧?”

摊主一愣,心里盘算着如何回答,

“呃……这个……”

那男子又道,

“你这发簪卖几个金币?”

摊主赶紧道,

“不多,两个金币!”

男子又道,

“我出二十个金币,卖给我吧!”

那摊主就是一愣,二十个金币啊!他一天也不一定卖出二十个金币的首饰去。何况这个价值只有两个金币的发簪,这人就要出二十个金币购买。那他可是赚大了!

于是摊主转头对天雷道,

“对不起,这位小哥。这发簪我要卖给那位公子了!”

天雷就是一皱眉,心中是十分不悦。心说,

“你这老板怎能如此见钱眼开?”

天雷把脸一沉,对摊主道,

“不行!你这老板怎能如此不讲诚信,明明刚才说好了卖给我。金币你都要收了,现在却要卖给别人?”

摊主也是十分为难,确实如天雷所说。不过那男子出的价格也实在太高了,这要是卖给那个人。今天就可以收摊回家了,回到家中那婆娘一定高兴。给自己弄俩好菜,喝上两杯小酒,今天多开心......

摊主不想自己的幻想破灭,于是对天雷道,

“你的金币我还没收呢,所以这也不算生意做成了。现在我改主意了,这发簪我不卖了,你赶快还给我吧!”

此时,这发簪还在天雷手中。巧娘一看,这是要吵架啊。她不想为了一个发簪让天雷和别人吵架,况且他知道天雷的脾气,又知道他很厉害。

所以,巧娘拉着天雷的胳膊,道

“算了,天雷大哥。这个发簪就让给他吧,我不要了。”

天雷心中不悦,沉着脸道,

“不行!我说了要买就是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