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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好吧,就叫雪毛。

从朱小超这儿没问出老爸的动向,程翔只好硬着头皮回家,他倒是不怕老爸的巴掌,这么多年都习惯了。而且现在他感到自己在反应速度上有着质的飞跃,早先挨巴掌时,借着前世的强大精神力,他就能把握住老爸巴掌的轨迹,只是躲不开而已,今天,估计躲开没问题。毕竟自己已入了修真门槛,而老爸还是凡人。

回到家时,老爸居然不在家。

程翔倒也没在意。老爸经常不在家,有时加班,有时去朋友家打牌喝酒,整夜不归也是常有的事。不过一般老爸会留个字条在家,程翔里屋外屋找便了,也没找到任何字条。

从昨晚到现在,程翔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了,虽然在旅馆要了馒头,修练前没吃,修练后却因整个人臭到极致,哪里还吃得下馒头。现在老爸不在家,程翔只得自己下厨。

煮面条,炒鸡蛋,这是他唯一会做的。

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找出食品材料,他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这才想起,自己不会下厨,这不还有个巫从言吗,有着三百多年经历的巫从言,虽然在厨艺方面不是专长,但他毕竟活过三百多个年头,光是他用在做饭上的时间,加起来就比人间的特级厨师修练厨艺的时间长多了。

很快,程翔做了三个菜,自己尝了尝,立时美得眼睛都要大两圈。太好吃了,居然能自己做出超出自己想像的美味,看来这辈子不必发愁没好吃的了。

晚上,老爸依然未回。程翔躺到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以前感到自己的梦境不可思议,现在才发现,现实中的自己,比梦境更加不可思议。

想想昨晚,都觉得疯狂,面对一个不明底细的怪人和一具傀儡僵尸,他心里居然没生出丝毫惧意,恐惧是人们规避危险的本能,他却似乎失去了这种本能。差一点,躺在西山郊野的尸体就是不是巫从言而是他自己。

反过来想,也幸亏是没有逃跑啊,现在居然拥有了法力和饲魂,还有大量的灵巫族修真法门印刻在脑海里,可以随时修练。

对了,还有芥子袋,里面的法宝和钞票,都是意外之财啊。那些法宝,自当一一研习使用方法,而钞票,这种东西是根本不必发愁如何用的,钱到用时方恨少啊。嗯,不能忘了,那个何森副市长,还得继续敲他。

前世记忆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程翔的脑海里。原来多年来一直梦见的场景,在同一个丛林村落抗击来犯的敌人,就因为那是自己的葬身之地。那是自己在前世最后的记忆。他相信,那个出手击杀自己的,是个神,只有达到神的力量,才对前世强大的自己有着一击必杀的威力。可,那是哪个神?

模糊的记忆中,并非所有神都敌视他,在他身边,有几个衷实的患难与共的伙伴,其中有人,有魔,有龙,也有神。但谁是他的敌人?他却一个也回忆不起来。

不过他惊讶地发现,那些在梦中记忆犹新而醒来就再也记不起来的魔法咒语,现在好像记得一些,比如,召唤灵狼:以丛林之神安法西拉的名义,召唤你,不死的灵狼,为我战斗!

念完咒语,程翔下意识地去看周围,会不会真有灵狼出现。

四周静谧如前。

程翔自嘲的笑了笑。想啥呢?咒语是奥克兰迪斯大陆的德鲁伊土语,说句汉语就想召唤,实在太意想天开了。

不过,如果用德鲁伊土语来念咒呢?

“安特,安法西拉诺,依及拉,乌拉萨安拉,阿贾克拉斯!”

房间里,透出一股灵动的气息,一股不寻常的味道,掠过程翔的鼻腔。

身旁,什么东西在低喘?

不待亮灯,程翔就看到一双蓝宝石一般闪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抢眼。打开灯后,他整个人都傻了。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激动得快要跳出来了,这居然是真的,一头不死的丛林灵狼,居然真的被招唤出来。

程翔感到很奇怪,这种召唤灵狼,虽然和傀儡僵尸不同,有着自主的意识,但它的存在,是要一靠着一直消耗施法者体内的法力才能够存在的,他这一世,根本没有进行过魔法冥想,体内不可能有魔法法力,怎么能维系着这灵狼的存在?

简单地检查一下体内,程翔不禁狂喜,原来,这灵狼竟和饲魂一样,是依靠精元而存在的。冥想,他到目前也没回忆起要如何进行,但是修练真元之气,转为为供饲魂和灵狼消耗的精元,却是不成问题的。说不定,这修练出来的精元,和冥想得到的魔法法力,本质上是一样的。

而且灵狼这种东西,只在被召唤出来之后,才需要消耗魔法法力,如果对它取消召唤,则不会再有消耗。现在消耗精元的灵狼,应该也是一样的。

唉呀,取消召唤的咒语是什么?

“靠,原来只是想起了一条召唤咒语而已啊。这回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怎么办呢?”

看着眼前那匹体形状硕的狼,程翔咬咬牙:“得了,收你当宠物吧,我说你是狗,谁敢说你一定是狼?这年头狗品种太多,认都认不过来。我拿狼当藏獒,说不定真有人信。至于精元,不差多你一份消耗。”

那灵狼似乎听懂了程翔的话,舔了舔嘴,像只狗一样坐在了程翔面前。

看到召唤狼居然懂得人话,程翔也是一阵兴奋。

“呵呵,真乖啊,对了,给你起个名字吧。嗯,叫什么好呢?”

“叫小雪吧,我喜欢它。”饲魂苏雪儿用魂力跟程翔商议。

“我想叫它赵子龙。”提议的是米小超,一个晚清革命志士的胞弟,兄长被捕后,他只身一人勇闯法场,被清兵用长矛刺死,混迹人群中的巫从言趁乱收了他魂魄。这家伙骨子里全是天真患想的东西,也是十七饲魂中死时年龄最小的一个,当年仅有十一岁。

“胡说什么?现在是给狼起名字,别拿大英雄的名字乱盖。”发言的是何云双,他是康熙年间一位行商的儿子,当年跟着父亲外出学习经商,途中错过投店,夜宿深山,结果遇了狼群。父亲和家仆们都葬身狼腹,他则是宁摔死也不肯变成狼屎,直接从高崖上跳了下去。本来,如果他不跳崖,巫从言是有机会救他的,结果晚了一步。在山下找到他时,他才刚好咽气,巫从言只得赶紧收了他的魂魄。何云双最痛恨就就是豺狼虎豹,最崇拜的是勇冠三军的大英雄,拿大英雄的名字安在可恨的狼身上?那比杀了他还要他的命。

何云双死时年仅十五,虽然比米小超早生了百多年,心性却始终不见长大。两位就像是两个小活宝似的,平日里最爱在一起掐架。

和他们不同,出生最晚,死在十九岁上的女红军战士岳子萍,就显得成熟多了,她是在红军长征途中和几个小姐妹一起掉了队,投宿到农户家时,与巫从言相遇的。时值隆冬,她染上了相当严重的风寒,巫从言好意赠与她的棉衣,她没舍得穿,却穿在了另一个年轻女战士身上。当晚,酷寒之下,她竟活活冻死,即使巫从言出手相救也没来得及,只得收了她的魂魄。

尽管岳子萍出生比何云双米小超二魂要晚很多年,他二魂仍然愿意称她为姐姐,她实在是太习惯于关怀照顾他们和批评教育他们了。

这个时候,她又拿出了大姐的姿态:“小超,用名人的名字给狼命名是不礼貌的,我知道你也喜欢赵子龙,但是使用他名字的时候,要分场合。云双,你也不要见到狼就生恨意,现在的匹狼,与当初害死你父亲的狼不是一回事,这是巫先生用法术招来的狼,它是属于巫先生的,是我们的战友,不是阶级敌人。你得分清楚。”岳子萍是唯一一个始终管巫从言称为巫先生的饲魂,不肯和其他饲魂那样称他为老大。现在的程翔,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巫先生换了个身体,他依然是巫先生。

其他饲魂也纷纷发表着自己的意见,为狼起着名字。什么满财,青云,高升之类的,真有够俗的,程翔一个也不满意。

停了一会,岳子萍补充道:“巫先生,我们当年从大别山出发,有匹好马,长着一身雪白的长鬃,又好看又听话,我们给它起名叫雪毛。它跟我们一直跟到了大渡河,结果牺牲在敌人枪炮下。我们卫生班的姐妹们都好怀念它。我看这只狼也是一身雪白,也好听话,如果可以的话,能让它也叫雪毛吗?”

“雪毛……”程翔念出了这个名字。他自己并不是很满意这个名字,不过,眼前的狼却似是有兴趣,听到这个名字,它抬起头,站起身来,像狗一样用力摇了两下尾巴。

“雪毛也不错啊。”苏雪儿插嘴进来,“有雪字就好,我还是管它叫小雪,嘻嘻。”

“好吧,就叫雪毛。”程翔最后定了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