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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格鲁的母亲

一直往上,终于来取山顶所在。

这里,居然有一棵树,一棵程翔从未见过的品种,即使在奥克兰迪斯大陆,也不曾有过这样的树,它样子有些像桃树,主干很短,离地不过三寸即分岔,而后又分岔极多,但是枝干又形似梅枝,黝黑虬劲,却生的却是针叶,而且仅仅生在每一个分岔的尖冠,余者尽是裸枝。在异界生出一棵异样的树本来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这里严寒无比,自程翔进入剑神界之后,因为气候极寒,寸草不生,他就一直没见过一棵树,却在这种显然极不适合任何树木生长的山顶地带,独独生出这么一棵树来,就不得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了。

那棵树的后面,一位苍老的男子携手一位妙龄女子并肩而立。

那老年男子轻轻叹了一口气:“格鲁,你终于还是回来了。”

“见到您很高兴,父亲大人。母亲,您依然那么美丽。”

母亲?程翔有点晕。这能是母亲吗?妹妹还差不多吧?格鲁的年纪至少也有近三十的样子了,那女子怎么看都不过十七八,只跟程翔一般年纪的模样,她竟是格鲁的母亲?她究竟有神奇的驻颜之法?

格鲁的母亲神色不惊,不悲不喜。格鲁回来她不喜,另一个亲生儿子被格鲁所杀她定然也是知道的,脸上却是一片淡漠,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说一句话。

“格鲁,你是来取我性命的吧,我知道你已胜过你哥哥,现在,你就是这帕卡琉斯城的城主了。”老者的话语中没有丝毫的波澜,宣布城主更迭这样的重大决定,似是在宣布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

“老托克,我想,从今往后,我是不会再称呼您为父亲了。不过您也知道,现在的城主已经不是您,您也同样没有资格任命其他人继任成主了。”

他又转向母亲,眼里竟闪过一丝仇怨:“水月华,您的名字我总是叫不清楚。你们仙界的人,名字都这么怪异吗?”

程翔心中了怔,仙界?水月华,这分明是一个华人的名字啊,怪不得这女子看上去那么像地球上的人类。一个出现在剑神界一城之主的妻子,怎么会是一名仙界的人?

仙界,不是修练达到仙级之后才可去吗?难道她是名仙级修真者?看不出来,她身上居然一点点真元气息也没有。一个仙级修真者,一定能看到程翔体内的饰魂了,她却在目光扫过程翔时同样没有任何反应。

格鲁后面的话,更加令程翔感到不可思议。

“我到现在,也弄不清楚,我到底应该如何称呼你,太祖母?还是祖母?还是母亲?亦或是我未来的大嫂?”

我倒,什么关系?程翔倒不是一个心思单纯的人,只凭着这么一大串称谓,他还是可以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混乱的事情,但这太超出想像,尽管他一开始就想到*两个字,却依然足足花去一分钟,才能明白如此恐怖和复杂的情节。

一个做母亲的改嫁给儿子,这种事情在中国古代一些游牧民族里是常事,即使是汉族,也同样存在先例,女帝武则天,就是先做了李治的庶母,而后才做了李治的皇后。但是这类情况,一定是庶母改嫁,决不可能是生母。

做母亲的再嫁亲生儿子?这简直跟禽兽无异了!

程翔想到这里,也就认定,这个做母亲的,一定是庶母,只是她从太祖母身份一至到未来嫂嫂身份,不知多少年过去了,依然保持着如此年轻的面貌。这也不奇怪,只看数千岁高龄的柳闻莺,做程翔的同学依然被很多男孩子拼命追,就知道这些仙人女子的驻颜术有多高明了。而且像杨欣梅这样的修真者,还未达到仙级,也是一千七百年高寿了,却还是个未长成的小姑娘形像。也许一旦开始修真,还真是想让自己留在什么年龄都可以啊。

想通这些,程翔对这个女子刚刚生起的嫌恶之心也立时收起,代之以无尽的同情。试想一个长生不老的女人,只能眼睁睁看着丈夫变老走向死亡,子女成人又变老,漫长的岁月里,就那样默默地服伺着这一代代人,就不得不对她生命的凄苦而哀惋。

正当程翔为这个仙界女子而感到哀伤时,格鲁的另一句话,却又一次完全巅覆了他的所有猜测。

“同样是您的亲生儿子,因为我的样貌不如哥哥,个性不为您所喜,就要亲手杀害吗?当初大伯也同样是您亲生,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惨死在您的手里吧?为什么?仅仅就为了改嫁父亲和改嫁哥哥?”

我吐!

程翔受不了了,强烈的厌恶感再一次升起,他几乎有种要亲手杀死这名女子的冲动。这就是仙界的仙女?因为自己的长生不老,就一代代改嫁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喜欢的那一个,亲手杀害?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啊人。

程翔真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来过这个地方,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女人。

仙女?她真是仙女?除了长生不老之外,她的确没有任何真元之气的波动,怎么看都是一个跟凡人无异的平凡女子啊?怎么会这样?仙界也有凡人?

山城的另一边,战火已然漫延。

由门特组织的防护力量,已经开始与帝国征兵队交上火了。

“兄弟,可愿陪大可前往南城口一战?”格鲁转身问程翔。

“当然。”程翔大声回应到。在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面前,程翔多一秒种也不愿待下去。

两人立时往南城门方向而去。跟在格鲁身后,程翔根本不用担心会迷路。

格烈都也听到了刚刚格鲁的话,他脑子虽顿,第一时间没明白格鲁所说是什么意思,但格鲁说到最后时,哪能还不明白。他整个嘴都变成了O字形,许久才反应过来时,格鲁程翔二人已然走远,连三狼驮着二女也跟了过去,这才朝着水月华重重地呸了一口,也跟过去。

水月华眼中含着一股幽怨,轻移一步,摘下一段针叶树枝,看似慢不经心地在手中把玩,突然,她纤手一翻,那段树枝如同利匕般刺进了她的心脏。

旁边,格鲁的父亲托克一声惊呼:“母亲,您……”怎奈他年老体弱,根本无力阻挡。

“结束了,早该结束了,格鲁,我的好儿子,谢谢你,让我终于,回想起了家乡的清香月桃树……我本就不该属于这里……”

此时格鲁已接近南城门,柔软乌沉的长剑在手,看到刚刚攻破城门的那队士兵,正在肆无忌惮地屠戮着这些完全未经训练的城防士卫,虽然是以百余兵力力敌数百人,面对高城坚壁,矢石如雨,他们却以极小的伤亡为代价,快速冲破城门,突入城来与城内士卒短兵相接。

这不是战斗,这根本就是一场屠杀!

在帝国征兵队那些久经阵战的将士面前,这些帕卡琉斯城的士卫们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尽管他们战意凛然,报着与城同破的决定,可是实力高下过于悬殊,他们根本就没有一击之力。

这些帝国征兵队,居然每一个士兵,都具有与格鲁不相上下的实力,他们中还有一些人,越战越勇之余,身上竟泛起一层淡淡的光晕,整个人身上似乎有什么在燃烧一般,令他身体周围的空气都蒸腾而产生扭曲,就仿佛全身包裹着一层五光十色的火焰一般。

“斗气!”程翔当然认识这种东西,在奥克兰迪斯大陆,可以与魔法相媲美的无上技能,斗气。这是一种武者燃烧自身潜能从而激发出可怕战斗力的方法,在原理上,与魔法加持效果有些类似,但是它是纯武力的,全方位加持效果。可以说,当一个武者的身上燃烧起了斗气,他的每一拳脚或刀剑,就不再是单纯的武力攻击,而会附带上一些难以置信的效果,与此同时,他的肌体防御,会变得超出想像的强大。

程翔不禁要问,帝国征兵队是个什么组织,为何会有那么多强大的存在在里面,身份还是普普通通的小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