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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我是魔法师

程翔看到刚刚的阵势,还以为格鲁会遭受重创,轻则破腹断肠,重则脊断腰折,没想到领主最后一击竟留有余地,放了格鲁一命。

程翔对他不禁要重新认知一番,先前对他的恨意也立时减轻不少。

查过格鲁的伤势,并无大碍,为他导入一些真元之气助他疗治后,程翔也站到场地中来。

“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我放过他,只是因为他不杀鹿的凶手,仅仅吃了几块鹿肉而已。你不同,千万别以为待会儿对阵时,我同样会给你留余地。”领主这句话说得慢慢悠悠,好整以暇。

“不必。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放过我大哥,当谢自然得谢,不过,我并不会因此手下留情,领主,小心了。”

领主笑容变得很甜美:“看来你和他很不一样,如果不好好与你对阵,倒是一种侮辱了。”

程翔也露出淡淡的微笑:“领主客气了。不过领主,您好像搞错了一件事。”

“哦,什么事?”

“我不会打架,我也不是剑士,我是一个魔法师,丛林魔族的召唤法师,同时拥有亡灵巫族的召唤魔法,如果与我对阵,您一个人,只怕不合适。”

领主歪着脑袋看着程翔,脸上闪过一丝诧异。他这分明是不肯一对一,却要玩群殴。

在剑神界,一对一的公平对阵,是倍受尊重的战法,如果不是大型战争,群殴甚至以多胜少,往往被人所不齿。

这个年轻人,根本不顾及面子与尊严,在这一对一阵仗都摆好了的情形下,却依然要带着手下对战,是很难叫人接受的。

程翔根本不是剑神界的人,哪理会得这些,别说他不懂得剑神界这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算知道,那又如何,凭什么拿自己的劣势去与人家的强势硬碰?

“把你的人手摆出来,你有多少人?”领主退让了一步,如果以相同的人手对抗,依然还算是符合规矩。

程翔随口召唤,一熊,七狼,以及已经召唤出来的两僵尸,齐齐阵列在前。

“人与召唤兽合计,十一位。那好,我便带着十人与你对战。”

“错,是十位。不要把我算进去。”

领主笑容再敛。为首的不出阵,这算什么?怯弱还是诡诈?

领主笑容重现:“怯弱的小子,本领主以与你对阵为耻!既然如此,那就比比谁的手下更多吧,都进来!”

门外,至少又有二十名豹人和狼人进到小店内,小小的空间变得拥挤不堪。

“和你一样,本领主也耻于出阵,就让这些手下们,陪你的死人和野兽们玩玩!”

有限的空间,这么多人和兽打在一处,的确拥挤异常,不过双方都顾不得了。随着领主一声令下,从豹人蜂拥而上,一熊三狼也立时迎上。

“留下性命!”这是程翔悄悄下达的命令。刚刚领主放过了格鲁,而领主手下的豹人狼人们,虽然也算是为虎作伥,但罪不至死,程翔还不想造成大的杀业。

当两名僵尸冲入敌阵中时,程翔也把剩下的力量全部召唤出来,五个骷髅战士,三十七只乌鸦。

僵尸和骷髅浑然无畏的打法,立时给豹人和狼人们造成不小的压力,虽然五个骷髅战士能力有限,三个围攻一个都有些吃紧,攻击力也十分有限,但是乌鸦们却显得异常具备攻击力。

程翔总算明白乌鸦群的战斗力,竟不弱于狼熊。它们啄击速度快,动作诡异,瞬间传送令对手防不胜防,数量又多,几乎每个豹人与狼人都分摊到一只乌鸦,一方面要与熊狼僵尸相搏,一方面来要提防乌鸦奇袭,立时阵脚大乱。更要命的是,乌鸦的攻击决不仅仅是啄击的物理伤害,它们的每一击都附带着强烈的麻痹效果。上次与龙形老怪相搏时,正是这种宛如电击的麻痹效果,给老家伙带来巨*烦。

乌鸦的攻击点千变万化,它们可以低飞至贴近地面,去啄击人腿,也可以绕到身后,却啄击后背,若非程翔下了严令,不可啄伤这些豹人狼人的眼睛,此时只怕是便地盲瞎了。

阵势很快出现一边倒的局面,豹人狼人几乎无暇反击,仅仅本能地防护已是手忙脚乱,不时有人惨叫一声,被狼扑倒,一口咬在肩臂处,锁骨立断,或者被熊掌拍中大腿,股骨折裂,失去战斗力,倒在地上哀号不已。两名僵尸几乎没来得及出手,五只骷髅也只是围殴了一名豹人,叫一只乌鸦啄晕了他,战斗就全部结束了。

场内唯一站着的,只剩下领主自己,和没有拳脚实力的那名女法师。他二人被熊狼围在中间,七个不死亡灵用腐败的和空洞的眼盯着他们,压住阵势,成群的乌鸦围在他二人头顶盘旋。

领主的脸上已再无任何笑容。他明白这样的阵势下,即使他的手下再多百人,也无济于事。现在他已然孤零零一人,再如何抗争也是败局已定。

他扫视四周,不由得拍拍双手:“厉害,果然厉害!我放过你们的人一条命,你放过我手下三十多条命,只伤不死,做得漂亮!”

“过奖!”程翔也学着他,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那么接下来,你该如何处置我呢?”

“嗯……陪你玩玩一对一。”程翔一笑,右臂平伸,一柄幽蓝长剑倏然出现。

领主愣了一下。

不仅是因为程翔到这时必胜的时局居然提出一对一,而且因为他手中突然出现在长剑。

领主还是有些阅历的,他不识得这柄剑,却知道此剑非同一般。只看剑身泛散着的莹莹蓝光,便知其威力难以估量。

程翔的长剑已融入他的身体,这种剑人一体,会无形中大幅增加剑的威力,正所谓心到则剑到,剑随心动,操控起来完全没有隔阂。

“好,本领主这就陪你玩玩!”领主直接将短剑往腰间一插,伸出手来,居然也凭空冒出一柄长剑来,一柄纯白无暇的长剑,剑身与剑柄浑然一体,看上去就像是用同一块不知名的金属练制,毫无拼接之感。

同样的融合剑,同样的非凡剑。

一个在这一世从来没有与人用剑与人对过阵的程翔,对战拥有着丰富战斗技巧的领主。双方心中都没有底。

程翔没有招式,没有技巧,只有隔世的零碎记忆。那些并不完整的记忆,严格来讲,是不能看成对阵经历的,因为太多的细节,没有人可以记住,即便都能回忆起来,也无法形成肌肉记忆。总不能临阵遇到各种情形后,先回忆,再思考破解反击的方法,然后出招。

这就如同有人天天对着《兰亭序》,闭上眼,每一个字的形态神韵皆在眼前重现,让他下笔去写,他也一定写不出和兰亭序一样的东西来,脑子里有是一回事,指尖上却不是可以完全控制的。没有数十年浸淫,全意念的东西,也只能浮于表面。

这正是程翔想要与之一战的原因。

他需要经验,需要与人对阵时的点滴体味。当他看到那些召唤出来的熊狼僵尸们打得那么快意,前世溶在骨髓里的一些东西舒醒了。

他清楚的记得他的前世最后一战。正是担心他召唤的熊狼很快灭尽敌人,什么机会也没留给他,他才会冲进丛林的,虽然被未知的强手偷袭至死,但这种骨子里不愿意自己没有出手机会的血液却在沸腾,一种无形的力量怂恿着他,让他今天非新自出手,好好大战一场不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