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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苍白石门 巨蝎盗贼团

苍白色的殿门前,一丝若有若无的龙威从里面传来。

方誓站在殿门前,侧耳聆听殿门内的情况,结果什么也没听到。

早在见到狗头人的仪式时,方誓就注意到了建设在殿门前的祭坛,以及祭坛上的祭品。

龙类在面对狗头人的祭祀时,都会给予回应。

对于巨龙而言,这种低等仆人的吹捧奉承和服务,还是很舒服的。

更何况巨龙对于食物的需求很大,有仆人在的情况下,可以减轻它们狩猎的时间,不会有放在祭坛上不吃的说法。

如果龙类未给予回应,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巨龙不在或者进入了沉睡期,这种情况下,自然对祭品无力。

二是巨龙性格孤僻,不喜欢受到打扰。之所以会聚集一群狗头人,全凭狗头人感受到了龙威,搞的自发崇拜。

也是出以以上的判断,方誓才肆无忌惮的展开杀戮。

不然有一条龙类在此,狗头人就会有了主心骨,在龙类的命令下嗷嗷乱冲,不惧牺牲充当炮灰。

故而,屠龙都要先剪除龙类的羽翼,否则只能在巨龙的仆从下,狼狈败亡。

现在,狗头人部落被方誓屠戮了一空,也不担心这头幼龙呼唤仆从对自己围攻,安全性大增。

方誓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幼龙一定在这苍白色的殿门之后。

可现在有一个问题,方誓发现自己推不开这扇殿门。

这扇殿门很高,基本上是承接到了地宫的顶端,再加上左右宽十米,单单一侧的殿门就有几十吨重。

方誓敢肯定,这座地宫原主人,绝对不会是用手推开门的,不然岂不是得使用巨人推门?

沙漠有巨人吗?

方誓隐约记得有一种沙巨人生活在沙漠地带。

可实际上这地宫的通道只有3米高,显然不适合一个巨人生活在里面。

一定有着什么机关控制,使得大门能轻易打开。

现在问题来了,方誓找遍了整个大厅,什么机关都没找到。

总不会机关放置在里面,进出由里面操控,这种设计也太傻了吧。

或者说是魔法门?

这种情况更加麻烦,前期武师是一个物理系职业,对所谓的魔法压根没有研究。

即便后期武师领悟天地至理,那也是后期的事。

前期对于这种魔法物品压根无法处理,除非暴力破解。

这倒也不是不行,这个殿门的质地看起来也不怎样,方誓用精钢剑砍上去,很轻易的就砸出一个小坑。

不过,按照这殿门的大小,厚度也至少有一米。

方誓挖到秘境时间结束,也挖不出一个能容纳他进出的通道。

而且万一挖到了一半,惊醒了巨龙,岂不是更糟糕。

方誓已经有了一种预感,接下自己可能不会再有什么收获了。

“无功而返就无功而返,反正这次经验收获也赚麻了,我先坐下来吃点东西。”

“而且探索进度在清理完狗头人时,已经达到了85%,到时候通关奖励也不会太差。”

方誓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战斗,已经很累了,也懒得再研究石门,打算先吃点东西再说。

……

苍白色的殿门之内,灯火通明,来自火元素位面的火元素在烛台上跳跃,长明不灭。

一个球型的物体摆放在室内中央的高台上。

球型物体呈岩灰色,表面密度石簇,层层叠叠,错落有致的分布在球型物体之上。

看起来就像一个精美的艺术品。

就在狗头人术士身亡的时候,整个球型物体颤动了一下。

一个低沉年幼地声音响起:“我的仆人呢,怎么都死光了?”

“废物就是废物,狗头人就是个垃圾种族。”

过了一会儿又继续道:“算了,死了也好,省得老是打扰我,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

三句话后,球型物体再也没有动弹,整个殿内又重新陷入了安静,只剩下烛台上的火焰还在缓缓摇曳。

……

废弃寺庙,地宫通道前。

“是这里吗?”一个手握钢刀,头戴包巾的络腮胡大汉道。

“没错,就是这里。”一个身形瘦小,样貌猥琐的男子答道。

络腮胡大汉使了一个眼色,后方两位同样带着包巾男子走上前来。

他指了指地上的石板,两位手下立马一人一边握住凹陷处,将石板抬了起来。

“你真的确定里面有幼龙?”络腮胡大汉再次问道。

“真的,大人,小人没有撒谎。”猥琐男子忙不迭地道,一边说着还从口袋中掏出一只瑟瑟发抖的老鼠。

“大人,您看,这是一只寻宝鼠,据说有着巨龙的一丝血脉,因此能探查宝物。”

“但同时寻宝鼠也对巨龙的气息特变的敏感,一闻到巨龙的味道就开始打颤。”

猥琐男子说着,就将老鼠高举在络腮胡大汉的面前,让他端详个清楚。

络腮胡大汉眼冒凶光地道:“那你怎么确定是幼龙,万一是个成年龙,兄弟们岂不完蛋。”

“这个嘛……”猥琐男子有点迟疑道,“我也不是很确定,只是因为上次沙暴后,我躲入寺庙后,发现地宫。”

“本来我看到小金发抖,也有些犹豫,可想到巨龙的财富,又有点不甘心,所以一路潜行进去,发现了狗头人的巢穴。”

“小人幼时曾被狗头人俘虏过,当了一段时间的努力,后来被解救,但也动了一点龙语。”

“我偷听狗头人骑士的对话,发现他们侍奉的主人叫做大地与山之王,本以为是什么强大的巨龙,正要想熘。”

“可没想到接下来听到狗头人骑士说,它们的主人还是幼龙,已经进入了沉睡期。”

“我听闻消息欣喜若狂,就要返回城镇,召集人手,至于后面,后面的事大人都懂了。”

络腮胡大汉自然懂了,后面的事不就是返回的路上被他们俘虏了。

络腮胡大汉可不是什么好人,而是巨蝎盗贼团的首领。

“我不信,看你胆小的样子,我可不相信你在察觉到巨龙的存在,还敢亲自下去。”

猥琐男子叹道:“我胆小是因为惜命,我下去是因为求财,这两次并不冲突,世上只有贫穷才是最令人恐惧的事物。”

这话一出,络腮胡大汉以及他的手下,都一阵沉默。

在这八百里黄沙,土地贫瘠,绿洲稀少,根本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但即便这样,也划分出贵族和贫民。

贵族奢侈无度,价比黄金的瓷器和丝绸,堆满仓库。

餐餐有肉,日日洗澡,有无数的仆人和妻妾。

而贫民们,一日三餐没有着落,一生只能洗三次澡,甚至终生不洗澡。

一些人走投无路下,开始做起了强盗,抢劫过路的行商,渐渐过起了富足的生活。

可能一些人开始还心存善念,但随着杀戮多了,也个个变得心狠手辣。

老弱妇孺杀起来毫不手软。

凭什么你们能过上富裕的生活,而我们只能亡命沙漠,那么现在我就赐予你们公正的死亡。

这一段流传很广的话语,出自着名盗贼王克来门斯,他曾是八百里黄沙所有盗贼的王。

因此他的这句话,也成为众多强盗的信仰。

总之,他们在做强盗的那一刻起,已经回不了头了。

“你这话我信了,”络腮胡子拍了拍猥琐男子的肩膀,举起手道,“弟兄们,今天是发财的日子,只要我们能屠龙成功,就会有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酒。”

“满屋子的黄金,满屋子的美女,享受到八百里黄沙贵族般的待遇。”

话说到这里,络腮胡子话锋一转:“可屠龙是一项危险的举动,一不小心就死于非命,怕死的兄弟现在可以退出。”

“但退出后就不再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而且必须在外面守着,等我们出来才能离开。”

说完,络腮胡子大汉环视了在场三十余位手下,没有人提出退出,反而都用灼热的眼光看着地道。

这是理所当然的,能够加入盗贼团,并且活到现在的强盗。

他们早就在提起刀的那一刻死去,过得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

至于离开盗贼团,更是搞笑,习惯了刀口舔血和大鱼大肉的生活,还会去贵族底下过得艰苦的营生。

那样还不如当初不来盗贼团。

况且,巨龙这么珍贵的事物,络腮胡子大汉真的会让人平安离去?

敢退出,立马就乱刀砍死。

“愿伟大的赛特陛下保佑我们。”

络腮胡大汉祈祷完后,就要带领着盗贼团的成员要下地道。

猥琐男子主动提出道:“大人,不如我下去帮你们探查陷阱,狗头人是一种疑神疑鬼的种族,巢穴里布满了陷阱和机关。”

“我是5级的游荡者,对这方面还是有一定研究的,不然上次也无法安全撤离。”

他是看出了盗贼团的决心,决定加入进来,说不定还能获取些好处。

不然,等下盗贼团看到地宫里密密麻麻的陷阱,还不照样强迫他开路?

络腮胡子思考了一下:“那好,只要你能排除陷阱,这次屠龙成功,也算你的一份功,以后大家都是巨蝎盗贼团的兄弟了。”

“好的,谢谢,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