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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怪鸟之谜

我苦笑一声,心里那个苦啊!

有个秘密我绝对不能让张宝华知道,至少现在不行,那就是我其实在那次渡厂尸变的事故中已经死了,重新活过来的筹码便是为阴司做渡灵人。

如果没有那个美丽妖女人,或许今晚就能顺利渡走三个鬼婴,可是现在被她这么一弄,我也有些茫然。

这到底是什么鸟?

化身是鸟时,它十分好看,至少在我看来比起孔雀之类的还要美丽高贵几分,变化成女人,更是惊艳绝伦,已经到了美的极致,我觉得世上不可能有比她更漂亮的女人。

现在细细回想,她第一次出现在我身后时,应该是担心我会伤害女婴,后来确定我并无此意后,才转身离开的。

至于三个鬼婴忽然拦在我追她的路上,应该是不想让我靠近她,而当我用电子咒符对付三个鬼婴时,她又带着满脸怒气,拦在了我和鬼婴之间,应该也是出于保护的目的。

最后在小胡子他们带着手电筒冲上来时,她又化身怪鸟,带着三个鬼婴闪电般离开。

足见她和三个鬼婴之间的亲密关系。

如果床上哭泣的女婴真的是韩其华的孩子,那么算起来,就是三个鬼婴同父异母的妹妹,鬼婴和美丽妖女人肯定都在保护她。

脑中胡思乱想着,我跟着张宝华下了楼。

因为此时一楼客厅的灯已全被打开,照的整个大厅亮如白昼。

“行了,兄弟!这已经凌晨一点多,先回家好好休息休息,天大的事明天再说——要么你跟我去所里派出所对付一宿?”

我刚想拒绝,一抬头恰好看到挂在张宝华身后墙上的相框。

相框上有几十张照片,大的小的都有,处于好奇,我靠近两步后仔细看去。

从照片的颜色看,都是最近清洗的,很快我的注意力被其中一张照片吸引。

照片上是个单手掐腰站在船头的女孩,女孩身材修长,但不失丰满,笑起来左脸上有个明显的酒窝。

很美丽的闺女,二十出头的样子,不过她之所以吸引我,并非因美丽的外形,而是我看着有几分眼熟。

在哪里见过呢?

忽然,心头一颤。

这不就是蜷缩在王曼昱公司办公室角落里的失忆女鬼嘛!

我一咬牙,暗暗道:特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无意中有重大发现了。

或许看出我表情有异样,张宝华轻声在我身后问:“怎么了,兄弟?”

我指了指女孩的照片。

“其实我当时想让华哥打问赵乐香的信息,就是因为这个女孩,我也不妨直接告诉华哥,这女孩已经死了,而且死后失了忆,目前没法进入黄泉路。”

“还有这事?”

“一点也不假,我现在着急想知道她是谁,到底和韩家什么关系。”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了个答案,只是未经证实之前,还不敢百分百确定。

“这个容易!”说着张宝华拿起手机朝着照片拍了两下。

“明天查清楚后,我尽早联系兄弟啊!”

我点了点头:“华哥,我觉得还有件事也得马上调查。”

“你说的是韩其华几个孩子的死亡原因?”

“对!还有他三任妻子的下落——我怀疑照片上的是他的现任妻子。”

张宝华脸色铁青,深吸一口气,很坚定地朝着我再次点了几下头。

俩人走出别墅,夜是那么黑,天空中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小胡子和两个小区保安站在张宝华的巡逻车旁边,看到我俩出来,小胡子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

“张队!这里是我们……我们支所的辖区,有啥吩咐尽管说啊!”

张宝华冷冷道:“牵扯到赵主席家,这事一定保密,这样吧!你赶紧回去,今晚的事就当不知道,这样万一以后出了什么事,也不至于惹祸上身。”

小胡子想了一下,猛地点头如捣蒜。

等小胡子离开,张宝华才松开紧锁的眉头:“兄弟没事的话,就赶紧回去歇息吧!”

他上了车,我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华哥,还想麻烦你尽快弄清楚那羽毛是什么鸟身上的。”

张宝华摆了摆手:“这个不用兄弟说,我连夜回去开会,分析案情,制定破案计划。”

等张宝华的车离开,我和表弟也上了车。

“你怎么啦?”看到表弟精神萎靡不振,我关心地问。

表弟晃了晃脑袋,用手使劲拍了拍后脑勺,喃喃道:“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刚才醒了后,总觉得浑身乏力,很想睡觉。”

说完还连续打了好几个哈欠。

“我还是先送你去医院做个检查吧?”

表弟摆了摆手:“不用了,表哥!我想回去睡一觉,应该……应该睡一觉就好了。”

“那好吧!”

觉得这个点再回王曼昱家不合适,况且此时她家还有个美丽的女同学陪着他,我干脆带他在附近找了个宾馆,胡乱对付了半晚。

这一觉睡得真累,一个噩梦连一个,惊得我出了一身汗。

醒了后,瞅了一眼手机,刚六点十五分,宋晓杰睡得哈喇子流了一下巴。

我正想再睡,手机响了。

这个点难道是……

赶紧过去拿起手机,果然是张宝华打来的。

“兄弟,照片的事已经调查清楚,这女孩果然是韩其华的现任妻子,名字叫李小璐,今年二十四岁,娘家贵省偏远农村的,大学毕业后,到了韩其华父亲银行上班,八个月前她和韩其华在新加坡注册结婚,婚后不到半年生下女儿,不过……不过半个月前,他妻子和几个月大的闺女出了国。”

我脑中重复了一遍韩其华说的前半句话。

原来失忆女鬼的名字叫李小璐,和某个影视明星重名,不过说实话,她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可比同名的大明星强多了——婚后半年便生下闺女,这么说是奉子成婚喽!

还有一条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

李小璐出身农村,还是贵州偏远地区的,应该很穷,她一毕业就进入到了韩其华父亲的银行上班,这和她成为韩家儿媳妇,是不是有关系呢?

不过后半句话我知道肯定不对,因为我确定李小璐在半月前已经死了。

“另外还有你提到的那只鸟,我也查到了资料,不过结果可能让人无法接受,你得先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