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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迷雾森林(上)

黄歧拾起符纸愣了半天,这段时间他经历了太多:妻子出轨、同性恋、追星、写了一本同人小说、被网爆、身败名裂、消失、被谢必安捉走、被世界忘记了五年、而今又被道士救了。他看着黄纸上的符咒,一切过往历历在目,口中默默念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沉重,彷佛一闭眼就能睡个天昏地暗,他打算眯一会儿,就一小会儿,醒来就去找黑子。

晨昏线随着太阳的下坠一点一点向后移动,湿淋淋的水滴在男人的脸上弄醒了睡得正熟的男人,他睁开眼勐地翻身拔腿就跑,就在刚才他睡着的时候一只僵尸正对着他吐口水。黑色的夜空中闪烁着点点繁星,男人剥开周身的迷雾向丛林深处跑去,脚踩的草地上沙沙作响,身后的僵尸听到男人粗壮的喘息声,叫声越大兴奋,动作越大敏捷,像是一匹饿狼在追赶自己的猎物。

男人一边躲避身后僵尸的追赶一边向四周张望,他寻找黑夜中的火堆,有火堆的地方就有人烟,有了人就有了对付僵尸的底气,那么多人在绝对可以上演一出“围魏救赵”。

他自然跑到了森林最深处但还是一个人影,此时的他已经是筋疲力尽,面临他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耗尽力气类似,要么被僵尸吃掉。不对,还有第三种——爬树。这只想来应该是没有太高的智慧,追了他那么久也没追到怕是连一直狮子的智商都达不到,最起码狮子懂得依靠群里的力量,懂得用车轮战术耗光猎物的力气,或是从不同角度围剿猎物,想到这黄歧转身爬上一棵树,他一口气爬到最高处才小心翼翼地想下看去,他猜对了,僵尸不知道怎么爬树,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就悻悻地走开了。

男人用树枝给自己搭了个简单的床铺在树度过了一个晚上。清晨,鸟鸣声吵醒了男人,他摸摸自己的肚子,奔波了一晚上他也饿了,他开始四处大量在浓密树枝间寻找果子的踪迹,他在树枝间上下蹿跳,这总感觉很奇怪,他觉得自己像只猴子,他的脑子浮现出一个词——原始。对,他似乎是处在一个原始社会里,他抱着满怀的果子坐在地上吃着,他脑子思索着一些问题,是关于生存的问题,昨夜的风凉嗖嗖的,吹着他单薄的衣服,吹得他浑身瑟瑟发抖,他现在需要打猎扒下动物的皮毛来取暖。

白天似乎是安全的,从空蒙蒙亮到现在日上三竿都没僵尸来打扰,说明那些东西很可能只在晚上行动。男人分析着自己的处境也不忘磨着手中的石头,经过漫长的打磨石头变得尖锐了许多,到了傍晚终于可以捕猎了。男人来到一片水潭附近,把用爬山虎的藤蔓和一些干草编制成的铺盖披在身上作为伪装,接下来他就把自己变成一堆杂草守株待兔,没过多长时间就有几头鹿跑来喝水,它们也很谨慎,把头凑到水潭上方用舌头舔了几口水,有快速缩回去生怕惊动了水中同样枕戈待命的鳄鱼,连续试了几次之后一切太平它们放心下到水潭里大口饮水,就在它们解了口渴要走的时候鳄鱼终于等到了时机,奋力一跃抓住鹿的脖颈就往水下拖,鹿挣扎了几下就放弃了,还有几只鳄鱼想不劳而获纷纷游过来分食,用它们特有的技术360度自转,在鹿的身上生生宁下来一块肉。

这一举动吓坏了整个鹿群,这经历过这么多次生死逃亡,鳄鱼的袭击总在不经意间,而有同伴牺牲的结果却在意料之中。鹿群条件反射般决绝地向岸上奔跑,生怕鳄鱼将它们拖入水中,可现在它们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是腹背受敌,尤其是那些弱小的鹿,不但摔了一跤受伤了还掉了队,男人瞅准一只痛下杀手,拿起石头对着石头一阵很戳,颈动脉呲出一片殷红,股股的鹿血流出,他知道那是个好东西可惜没带容器装它,但也不忍就这样白白流掉,于是趴上去一口一口地一进肚子里,鹿血放的快,没吸上几口就干了,这已令他很满足了,男人欣慰地欣赏着自己的战利品,看来今晚有肉吃了。

男人赶在太阳落山之前把皮扒了,把肉煮了,饱餐一顿之后就立马爬到树上,喝了鹿血吃了鹿肉的他恢复了不少体力,他这次寻了一颗更粗壮更高的树干,在那里安心的睡下。

夜晚的风又开始发作了,不过鹿皮轻柔有暖和男人丝毫不担心。半夜里,风越刮越大,呼啸的风声吵醒了男人的美梦,他看着树枝摆动的情况知道势头不对怕是要下雨。

森林里雨说下就下,男人爬得太高没有树叶遮挡,雨水淋遍了全身,他身上的鹿绒湿漉漉得贴在他的皮肤上沏得他浑身难受,只好扯下“新衣服”找个地方避雨。男人浑身湿透了一夜未眠,听雨淅淅沥沥滴了一晚上才消停,早晨他钻木取火晾晒自己衣物,男人看着火堆里的木头领悟到自己应该搭建一处住所。

“树屋。”男人自言自语道。与此同时他也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他干咳了几下发现这声音是从自己的喉咙里发出的,这是他在森林里第一次发声。

“原来我还会说话。”他顿时感到一阵欣喜,可他有即刻苦闷起来,直到现在森林里都没有一处人烟而他又该说给谁听呢?男人摇摇头开始建造树屋,那是一个屋嵴的小木屋下雨时雨水还能从屋嵴上滑下来,他又一次创造了生存的奇迹,他很不解自己的脑袋里为什么装了那么多知识,也不知它们从何而来。

第二天,一切都安顿停当了,他睡了个懒觉,醒来已近晌午,一觉醒来心里很乱,他开始胡思乱想,总觉得这种很熟悉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可却又想不起来,他用石头在树干上刻了一道,他在这里过了几天他就刻几道,还给风趣地给自己的生活取了个名字叫“漂流记”。

男人定居在这里,在树上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行人路过这里,他很久没有看到人类了,于是兴奋地跳下树来,他没想到也是这份兴奋打破了他的岁月静好。看到他下来那些人打量了他一番,其中一个来口说道:“他很安全,没有被感染。”另一个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名字,脑子受到刺激有个念头一闪而过,他却没能捕捉到,只好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那些人点点头问道:“你一直在这里生活吗?”男人点点头:“这里很安全,也没有僵尸,我认为可以考虑在这里长期驻扎。”

那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其中一个人上前一步说道:“我知道这样讲你很难相信,你现在的情况是失忆了,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原始人,其实这片森林是有尽头。”

男人也不笨一下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你想要我加入你们,帮助你们走出森林。”

“是互帮互助,我们发现您似乎懂得很多,我们需要您的能力。”他们当中的领头人说道:“作为回报,我们也会分享一些您不知道的事,难道您不想知道您为什么会在这里,又该如何找到自己的记忆。”

“好吧,我们合作。”他们人多势众,男人不想得罪他,况且他也想弄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放弃的自己的木屋跟着队伍往前走,他们走到了片营地里,那里有干净的水,食物还有药品和枪支,已完全脱离了他所见到的原始生活,他深深地感受到这里除了森林,还有森林以外的一个他所不能了解的世界。

没错,他跟着这些人走是对的,他必须走出森林才能过得更好。男人从同行者那里了解到这些物资都是上批人留下来的,为了更多的人走出这片森林,大家想到了这种办法,先驱者的物资最为充足,他们都是众人当中一顶一的高手为大家探路,设立根据地,留下物资,后面的人一路上都在寻找他们留下的物资,找到了物资也就找到了走出森林的方向。然而,这里每棵树都长的差不多,如果没有足够的生存经验也会有人在长达几十天里围着几处根据地转圈子走不出去,最后背道而驰误入僵尸的领地,被高级的僵尸围追堵截。

夜晚,大家在根据地做好防御后开始各自自我介绍了一下,这是由于新人的到来而新加的项目,其实大家都忘记了自己是谁,取个名字无非是为了好沟通而已。

伙伴中那个皮肤黝黑又体格强健的男人因为打猎出色所以叫“追”,长发女人干瘦干瘦的但是手很灵巧,大家的衣物都是她做的,大家都叫她“织”,短发女人擅于爬树,水性也好,大家本来都加她“敏”,可她偏说自己是“安娜”,说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拥有传奇的一生,代号而已,何必认真,大家也没什么可计较的改口叫她“安娜”,领头的男人看上去比他们年长许多,也是团队里智慧的核心,在他的带领下没有一人落下队伍,大家也都很信任他所以都管他叫“长老”。男人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启”,他很自豪自己的创造能力,他总能在一些事物身上受到启发,然后创造一些新的武器,建筑或是方便打猎的衣服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