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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巧遇王兵

黎明破晓,十月末的京城是寒冷的,秋风刮了一整夜。此刻出现一抹红日,躺在大街上,屋檐下,天桥下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颤抖了一夜的身子才渐渐有丝暖意。

流浪汉没有好坏之分,因为他们都是可怜人。

而在这群可怜人当中,有一个人高马大,铁血铮铮的汉子,如此一个人物沦落为流浪汉,当真是值得让人深思。

这个流浪汉叫王兵,自从陷害程少游后,他就再也见不得光,只敢躲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身上裹了几张报纸,被夜风吹的有些动僵的身体在阳光下,让他很享受。

王兵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坏人,从下到大都不是。东北汉子的豪爽侠气更是让他不屑去当个坏人。

来到京城混了个七八年,虽然没有混到大富大贵,但至少活的很惬意,没有什么烦恼。所以慢慢的也就没心思去想那些不实际的发财梦,安心的当个市民,虽然不敢说安分首己,除了做人卤莽点,喜欢调戏一下京城妇女,空闲时也喜欢逛逛野鸡店。但至少没干过什么丧尽天良的事。一辈子本想就这样瞎混着过,至少只要不出现什么大灾大难的还不至于活到现在这边潦倒。

可惜一切都只发现在一瞬间,就是一个昧着良心的选择让他有了今天的恶果。

王兵骂过天,骂过地,骂过西方十万诛佛,可惟有没有骂自己,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他自己的错,一切都是这个世界无法抵抗的诱惑。

王兵这一辈子没了发财的梦。但当有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说:“我给你一个发财的机会你要不要?”

只怕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拒绝。

虽然现在王兵知道了,那个人其实是个恶魔,一个想要他命的恶魔,但知道了又怎样?这一切怪不得谁,怪只能怪自己生来就是个穷光蛋,穷的没了骨气,最后被放在面前拿不走的金山给迷了心神,干出了昧良心的事。

王兵是个地地道道的东北汉子,能有今天这般地步他也认了,但人还是得活着,他也知道那只恶魔恐怕不会放过自己,毕竟自己知道的太多了。所以他只能躲,那里暗,那里臭就往那里躲,他相信事情总会有个结局,他一个小人物没有那个资格让那些大的如恶魔的人物惦记着不放。

香山别墅区,一号别墅内。

李秋轻装而上,一套衬衫,雪白,脸上笑容微盛,因为在他面前的是宋婉焉,这个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李秋看着宋婉焉从楼上优雅的走下来,直到坐在沙发上才开口道:“被欧阳无锋溜了。”

宋婉焉点了点头,有了箫长河的出现,所有的事情都有了变数,所以听到李秋的话宋婉焉并不惊讶,问道:“能不能把他从京城挖出来。”

李秋:“我已经派人查去了,北上会在京城的三十六个基点昨晚已经全部清剿,如今他们能躲的地方不多。我相信只需要半天,绝对能挖出他们的行踪。”

宋婉焉望着对自己一直无私奉献的李秋此刻有一种亏欠,宋婉焉发现在与程少游相识过后,她对人的感情越来越敏感,若是以前她会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现在宋婉焉心里很抱歉,对李秋的付出,她无法给予的抱歉,所有宋婉焉最后只能说道:“这次的事情注意点自己的安全。”

宋婉焉的关心不冷不热,但李秋却是感动的稀里糊涂,若他不是一个大男人,还真想高兴的大哭一场,毕竟这时候的宋婉焉,是他这么多年来,除了小时候仅见的一次。于是李秋发至肺腑的心道:“婉焉,李秋这条命不值钱,但在死之前我一定会完成你交给我的任何事情。”

京城每个人都是忙碌的,不管昨天晚上所有人是否睡的安心,但一大早还是要努力去为生活奔波。

程少游是只受了惊的耗子,所以他不敢走大道,他不敢抬头看太阳,生怕阳光一照到他脸上,就会被身边匆匆而过的路人认出他是程少游。

程少游说起来与王兵是同一类人,不同的是程少游还年轻,年轻的好处就是,狂妄,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什么事情都敢想,什么事情都有盼头。程少游虽然没有继承年轻的所有好处,但他拥有最重要的,那就是希望。

王兵少了一丝希望,所以他很容易被人牵着走。

程少游多了一丝希望,所以他容易被人拐着走。

两种方式不一样,但结果都一样。这就是这个城市大部分底层人的命运。

想要摆脱命运最好的方法就是溶入这个社会,变成上层人中的一员。

程少游显然还没有领悟到这一点,只把这一切归根于命中注定。

而有些事情的确是命中注定的,就像王兵依然没有逃脱被人发现的结局。

王兵在阴暗的隧道里狼狈凄凉的逃遁着,六个人,二十来岁的青年的,穿的是独具个性的非主流装,耳朵上打着6-7个耳洞,挂着一串串夸张的耳环,就连在奔跑的途中都能听到耳环如铃铛般的叮铃声。

每当铃声靠近一分,王兵的声色就慌张一份,因为他知道后面那群人不是普通的流氓,而是一群来要他命的刽子手,他们每个人腰间都别着把一尺来长的匕首。

若不是王兵早成了惊弓之鸟,只要一时大意,绝对会转眼就变成一具死尸。

后面六个混混心里也是恼火,他们没有想到,都沦落到如今这般地步的王兵依然这样谨慎,还没完全接近,就注意到了他们。

一群人在地下隧道中追逐,距离在逐渐拉近,王兵这两天没有一天休息好了的,这样的状态下怎么能跟这群亡命之徒比体力。

扑,靠王兵最近的混混,一刀往王兵腰间捅去,带有血腥的刀风,凉透心底。

王兵心寒到了极点,知道自己这次是必死无疑,心冷了,但求生的本能还在,一个踟躇,脚步仓踉了一下,身子侥幸偏过了刀锋。

哗,背上衣服瞬间被划破,皮开肉绽,一道深有半寸的刀伤出现在王兵的背上。

王兵冷哼一声,同时再也无法保持平衡,一个跟头扑倒在地上,此刻的王兵已经是心灰意冷,再也提不起逃命的勇气。

六个混混,满脸得意,如果连个流浪汉都搞不死,只怕他们也要从这个京城消失了,因为京城里的那些大人物,从来都不养废物。

六个人停了脚步,追逐了这么久,反而让这群混混不想立刻杀死王兵,而是喜欢看这种怕死的人,在自己手上,一口气,一口气慢慢的咽下去,直到再也无法呼吸新鲜空气。

仆,有一刀,扎进了王兵的脚裸,接着握刀一转,鲜血射出了半米远。

脚筋一转眼就被割断,在王兵还没来的急咒骂这群狼心狗肺的人渣时,混混先嬉笑的说道:“这么喜欢跑,等我挑断了你的脚筋,如果你还能跑我就放你一马。”

又是一刀,王兵忍不住,痛的全身抽筋,大喊大闹叫着。

叫声在地下隧道里穿过,很恐怖。而这样的地下隧道,里面都呆着的人都是一群偷生的人,在听到这个声音后逃跑的,颤抖的出现在隧道的各个角落。

而唯有一个角落里,一个单薄瘦小的身子站了起来,他就是无处可去,只有躲在这的程少游。

死亡只有在未知的时候才最可怕,当死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人反而淡定了。王兵由先一刻的恐惧,终于到了现在的麻木,他已经不在乎这群坯子如何折磨死自己,他只想在最后一刻,想想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活过来的。

一生没多大出息,一生都很平常,没有大风大浪,直到遇到了程少游,同是穷小子,那时他感叹程少游天生的好运气,能遇到宋婉焉这样的女人,能与欧阳无锋这样的有钱子弟结为兄弟,直到死之前才知道。

有时候运气是个好东西,但运气过了头也会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程少游一样,别以为运气能让人一步通天,这样的狗屎幻想只会出现在电影里,在现实中如果你自身没有本事,没有成为大人物的手腕,就算给了一个成就霸主的机会,你也会被这个机会狠狠的撑死。

至少王兵知道,自己死是咎由自取,而程少游却只能死的不明不白,因为他没那个福分消受那些大人物给他的富泽。

仆,又是一刀,最后一根手筋被挑断了。

“别玩了,弄死他走吧,等人来了就麻烦了。”一个混混说道。

“让他那么死,不是便宜了他吗?而且这鬼地方,除了这些贱命的流浪鬼,谁没事来这种地方。”又一人说道。

“给他个痛快吧,就当是为子孙,积点阴德,老子捅的人不少,但这样一刀刀挑下去,看的我都起鸡皮疙瘩受不了,如果你们要继续玩,我可不奉陪,先去外面透透空气,这鬼地方阴森的让人心里不舒服。”

程少游没有直接冲到这群混混面前,而是在远处小心的注视着,在京城这段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如果还学不到小心这两个字的真谛,那他就简直比猪还愚木了。

程少游看着躺在地上人,阴暗中阳光只透着一点光芒,瞧不得很真切,但程少游却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熟悉,正因为这种感觉才让程少游没有看一眼转头就走。

本想是一场普通的持械斗殴,这群人打完后,就会走人,但出现在他面前的又是一处,拿人命不当事的绞杀。

这一幕激起了程少游心里极其不平衡的一面,他感到愤怒,感到也想杀人,因为他不明白为什么这群人能杀人,他却不行,年少的愤怒,加上在京城所受到的一切压抑,终于程少游在这时候暴发出来。

六个混混正想出手,一刀了结了王兵的性命,却见角落里忽然冲出了人影,快若鬼神。入眼的是一个满脸凶气,咬牙切齿,脸色苍白的少年,与人们常说的冤鬼不谋而合。

冤鬼索命,六个混混干点丧尽天良,杀人虏猎的事情还在行,但若遇到了神秘末测的鬼怪之事,加上平时没少干亏心事,怎能不吓的混身发抖,提不起抵抗之力。

乾元心法及乾式卦相的极限运用,更是让程少游身形爆发出一个惊人的速度。

修罗在现,却不知这修罗敢不敢杀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