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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巴克利的故事

巴克利是一个孤儿,在他几岁的时候,被帝国北边一个村子的农民收养。

成长到二十岁时,这个小伙子就表现出他的天赋,他似乎是全能的,近身搏斗强,会骑马作战,弓弩的熟练度高,智商也高,时常能想出与众不同的点子。

他的养父母劝他参军,参加帝国做一名光荣的骑士。但巴克利不想加入帝国,他深知帝国国王亚尹斯特瑞奇极其残暴,这个国家内部腐朽,完全不适合他。

巴克利没得选,他不能违抗养父母的命令,毕竟是他们救了自己的命,并给自己一个很好的童年,巴克利只得顺从养父母的意愿,参加帝国。

直到北方沿海出现那一艘艘龙骨船,巴克利眼神中充满了光芒。

北方那群沿海而来的诺德人非常强,一登录海岸便占领了帝国的首都萨哥斯,巴克利认为这群诺德人是来拯救他的。

顺从养父母与顺从自己的内心,巴克利挣扎许久,还是选择后者,于是他背叛了,加入帝国没几个月,他便投靠诺德。

那时候的诺德很缺人手,在确认巴克利的决心之后,选择接纳他。

巴克利在诺德与帝国的战争中大放异彩,他似乎是胜利的象征,他每参与一次攻城,那城就会被攻下来。直到北边所有沿海城镇被攻下,诺德才停止征战。

因为诺德无城可攻了,帝国中部是一大片平原,诺德人几乎都是步兵,他们根本到不了帝国城下,就会被帝国强大的骑士们驱逐回去。

巴克利无疑是对抗帝国中闪亮的一颗星,除了诺德的元帅冈定.海瑞布雷克斯。

热闹的萨哥斯在举行盛大的受封仪式。

毫无悬念地,冈定.海瑞布雷克斯被众人推举为第一任诺德国王,而巴克利则被封为雅尔——除国王之外的最高头衔。

但巴克利的受封仪式没有完全执行。

受封仪式上,所有诺德人都在欢呼着,巴克利却有些不开心,他对自己违背父母的意愿感到后悔。

然而,这只是个开端,他在回想很多事情,他是谁?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片大陆?为了摧毁腐朽的帝国?不,那只个年少轻狂的想法罢了。

他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巴克利一想到这些事情头就一阵剧痛,他跑了,在这受封仪式上。

他跑的时候,众人一片唏嘘,但很快重心又转移到其他受封的人身上,这次受封为雅尔的人有二十多名,不差他一个。

尽管很多人对这个天才感到惋惜,但巴克利消失人们视野中,人们渐渐也就澹忘了。

巴克利一路流浪……流浪,不知流浪了多久,反正他人已中年,帝国分裂成斯瓦迪亚王国与罗多克公国,不过这些都与他无关。

巴克利流浪到斯瓦迪亚西南边一个训练场中,他也不训练,他知道没人能敌他,不过他偶尔会参加拳击赚点第纳尔,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那时的他对生命几近绝望,他找不到生命的意义,直到一位美丽女子的出现。

没有谁知道那女子为何会出现在只有男人的训练场,但她确实出现了,在深刻认识那名女子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过于肤浅。

那女子的内在魅力远过于她外表的美丽,她每天准时刻苦地训练剑技,对她双重喜欢的巴克利每天与她交流剑术,逐渐相识。

女子也感受到了眼前这个落魄的中年男人的魅力,他的剑术很强,以至于女子很快就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在主城帕拉汶拿到竞技大会冠军。

征战数十年的伯爵,军士被那女子一一刷下,女子成功拿下那一次竞技大会冠军,改变了斯瓦迪亚男人认为女人就该生孩子的想法,虽然只改变了一点点。

那晚,女子兴奋到了极点,女子拿着竞技大会冠军所得的第纳尔跟巴克利结了婚,在一个廉价酒馆。

在酒馆老板和寥寥几个醉鬼的注视下,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举办完成。

但这个世界,这片大陆没这两个人想得那么简单,在国王的领地帕拉汶,一个守卫非常森严的地方,女子被强盗绑架了,只动哪怕一点点脑子,都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巴克利没有,他心里所想的全部就是如何救回她。

在某一天的酒馆里,巴克利照常醒来,身边却没有那贤惠的夫人,只有一封信,那信上写着要赎回她,就得拿第纳尔来换,那第纳尔高达两万。

两万第纳尔,就是一个伯爵也不能随时掏出来。

巴克利有些崩溃,不过他认为自己还没有老,凭借这一身剑技,再次拿上爵位,两万第纳尔他有信心凑齐。

巴克利还是太单纯了,没有任何一支军队愿意接纳他——一个从诺德逃到斯瓦迪亚的平民。

过去很多天,巴克利一筹莫展。

在这个时候,一名伯爵找上他,伯爵称看上了他的能力,并打算与他私底下做某种交易。

伯爵要他当间谍,只要巴克利去库儿玛堡当间谍,成功助斯瓦迪亚拿下,两万第纳尔便归他了。

救妻心切的巴克利满口答应,没有怀疑其真实性。

在伯爵的各方面帮助下,巴克利穿着朝圣服,手持木棍,装作流浪汉成功骗过守卫进去库儿玛堡。事实上巴克利那时的形象就是穿上贵族服,也会有人认为他是乞丐假扮的。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库儿玛堡兵力的部署情况被伯爵的另一个内应——一个商人通过马车运回去。

等待一段时间,机会来了,领主杰哈茂尔要去东边的维鲁加办事,巴克利偷听到这个消息,并把这个消息成功传达给伯爵。

本来只需静静等待胜利的来临,巴克利就能成功拿到奖赏,救回夫人,二人还可以再次过上那甜蜜的生活……

这一切被一个胖子打破了,那个胖子名叫利厄·塔姆。

利厄为了夫人在城里到处找工作,一天深夜,二人在街上相遇了。

巴克利沉浸在喜悦中,他忘记了自己时常插在背上的棍子,二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巴克利的棍子蹭到了利厄。

利厄没在城里找到工作,脾气非常暴躁,他把巴克利骂了个狗血临头。巴克利不想再惹事端,扭头就走。

利厄一顿嘲讽被眼前这个男人无视,非常憋屈,捡起一块石头往那个男人砸去。

即使如此,巴克利还是忍住了,为了夫人,他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巴克利独自在酒馆为自己后脑勺包扎伤口,一阵剧痛,这痛来自身体,更来自灵魂。

一刹那,巴克利回想起了某种东西,只有在砸自己的那个男人身上才有的东西。

巴克利虽与利厄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凭借惊人的嗅觉,找到了利厄的家。利厄家仿佛是个磁铁,这个磁铁吸引着巴克利这个铁块。

靠近利厄家正门处,巴克利回想起了一切。

他缓缓推开门,利厄父母与其兄弟用惊愕的眼神看着这个陌生人。

巴克利没有说话,他没有刀,但他的手就像刀一般,手起刀落,利厄一家被他无情杀害。

巴克利走到正门左转的一处角落,用手轻轻触碰地面,一个洞出现在他面前。

他迅速走下去,走到一扇铁门前。

巴克利摊开双手,便有了触感,那是一把无形的钥匙,他把门打开。

他径直往路的尽头走去,走到那雾门面前,他毫不犹豫走进去,他不怕死,他就是为了这个而生。

他眼前出现了一名红眼骑士,红眼骑士看见他作好了战斗准备。

巴克利很强,非常强,但他没有强到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战胜这名骑士。

巴克利没有战胜这名骑士,但也没完全败,他身体被骑士砍了很多刀,仍有一口气。

骑士察觉到他的强大,在他倒下后,恭恭敬敬朝他行了个骑士礼,然后转身离去。骑士在用无声的语言表达:下次带好武器,穿好盔甲再来。

巴克利拖着重伤的身体爬回利厄家大厅,这个身躯下的他无法关上那洞口,他只得在洞口上尽可能摆放杂物,又拿起壁炉里的柴火,点燃了整个房屋。

他的所作所为被城里两位男爵的势力看在眼里,两位男爵帮他保住了烧毁利厄家这个秘密。那利厄平日里就喜欢骂人,没人喜欢他。

巴克利知道,还需要一点东西,才能守住那洞口的秘密。

没有战胜骑士,巴克利的任务就没有完成,命运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巴克利,巴克利的内心在挣扎,赚到足够的第纳尔救夫人,只有这个信念在他心里没变过。

战胜骑士,救夫人,战胜骑士,救夫人,这两个想法像是两股力量,在他脑海里扭打在一起。他对夫人的强大信念跟命运打成平手。

他疯了。

很久很久,巴克利处于疯癫的状态出现在城里的每一个角落。

尽管利厄已经出城征战,巴克利还是闻到了那熟悉的味道,在一个墓园。

这味道让巴克利稍微清醒一段时间,他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

巴克利双手放在墓前泥土上,墓下那团东西便有了生命,但那团东西并没有醒来。

一切照常,巴克利继续当他的疯子。

直到一年多以后,利厄回来了。巴克利凭借最后的意识跟两位男爵和中士谈好了条件。

巴克利清楚利厄的脾气,他明白自己将以一种悲惨的姿态死去,只是在他死去之前,心里还在想着他的那位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