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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刘家柳家

听闻此话,柳清歌面色骤然一变,愤而起身怒斥:“我和雨晴的事,与你何关。”

“哼,怎么无关,刘侍郎已经答应将他的千金许配给我大哥,早有传闻你纠缠着刘千金不清不楚,今日特来警告,你别不知好歹。”

白修冷哼一声,不屑的看了对方一眼。

要不是忌惮对方还是个解元,区区一个落魄子弟,他有的是办法置之于死地,何须今日来浪费唇舌。

柳清歌神情蓦然一沉,险些没有站稳。

“柳兄!”杨牧眼疾手快,赶忙将他扶住,这才没在几人面前丢丑。

“不可能,刘侍郎答应过我的,他答应过我,只要等我考上状元,荣登大殿,就将雨晴许配给我,你……你撒谎!”柳清歌搀扶着杨牧的手臂,浑身忍不住颤抖起来,指着对方大喊道。

“哈哈哈,我白修是何等样人,岂会扯谎欺骗与你,可笑,你不信去问问刘晋文便知,这可是他主动将自己女儿嫁于我大哥的,可不是我白家去求的亲。”

白修的话,让柳清歌顿时如坠冰窟,脸色由之前的涨红转为一片煞白,毫无血色。

杨牧的手搭在对方手腕之上,突觉他彻体冰寒,胸口却积郁着一股血气,似乎随时都要喷涌而出,杨牧当下大惊,赶忙往他的体内输送玄力,为其顺气归元。

这股气血积攒的是他心头上的精血,若是积闷在胸口处,很有可能吐口而出,一下损失如此大量的精血之气,以柳清歌这副羸弱的身躯,不死,估计也只剩半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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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柳清歌渐红恢复的脸色,他这才松了口气。

刚恢复了一丝的柳清歌,就坚持着站直了身子,沉声道:“此事我自会去向刘侍郎求证,你们,现在给我滚!”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用了全身力气吼出来的。

“好,很好,柳清歌,你等着,咱们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白修从小到大,何时被人如此呵斥过,气得脸色忽青忽白,要不是顾及酒楼中人多口杂,他非要出手教训对方不可。

当即放下一句狠话,拂袖离去,至于身后的三人,紧跟着骂了对方一句,随之离开。

待几人离开后,杨牧让大黄将门碰上,外面那群闻声过来看热闹的食客,见没打起来,这才兴致缺缺的回到了座位上。

扶着柳清歌坐下后,杨牧又为他输送了一些玄力,见他情绪稳定后,才坐到了一边。

“柳兄切勿再动怒了,不然下次可没这么好运了!”杨牧沉默片刻,还是开口劝道。

他深知未经他人苦,勿劝他人善,但见他如此,终归是不忍冷眼旁观。

柳清歌扯了扯嘴角,强颜欢笑的向杨牧颔首示谢:“多谢杨兄!”

他说了一句后,便不再说话。

从对方的话中,杨牧依稀能猜出些缘由,应该是柳清歌心仪的女子要嫁作他人之妻,似乎还是父母包办的婚姻,然而对方事先与柳清歌有过约定,如今却反悔了,不得不说,这剧情真是太狗血了。

包厢内沉寂许久,就连大黄吃东西的声音也自觉的收敛了些,鸡无霸半眯着眼,似是睡着了,一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本来大好的氛围,被几个无赖给破坏,杨牧心中不禁恼怒,自饮自酌。

隔了许久,只听得屋外的食客散去了大半,吵闹声渐消,柳清歌不知心中在想着什么,忽而一叹,打破了沉寂。

“小生卑陬失色,让杨兄见笑了!”柳清歌难掩神伤之色,暗然道。

“我本不该多言,柳兄还是要看开才是,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望柳兄珍重贵体。”

见柳清歌眼神里恢复了一丝神采,最后有随之隐去,只是摇头苦笑,并不负之前听到名句的激动模样,杨牧知他心中悲凄大苦,就连最爱的诗词也没那般在意了。

似乎是被杨牧的那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打动,长叹一声后,说起了他与那刘家千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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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两家曾是世交,一家姓柳,一家姓刘,也算是巧了,这份交情不浅,已经有十几代了,其中还不乏有祖辈联姻,到了他父亲这一代,两家关系倒也算的上不错。

柳清歌与刘家的千金相差一岁,在他幼时,就表现出了过人的天赋,什么东西一学都会,尤其是在读书方面,几乎有过目不忘之能。

刘家世代在朝为官,这一代的家主更是官从正三品的户部侍郎,掌管稽核版籍、赋役征收征等会计、统计工作,手握着多少商贾富绅的身家命脉,权利极大。

而柳家与刘家世代交好,当刘家的当代家主刘晋文,听说了柳清歌的天赋后,当即做主为他和自己的女儿定下了娃娃亲,本来有这位正三品的官员罩着,柳家又是经商大家,再努力个几年,说不定都有希望搬进内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两家孩子初次见面时,才七八岁的年纪,柳清歌由于天资聪颖,喜欢看书,懂得又多,比起一般的同龄孩童要成熟一些。

知道对方是自己未来的妻子,只听书上讲,少年时妻不嫌夫贫,富贵时夫不嫌妻丑,照他看来,自己家境优握,哪怕是再过几年,只会更为富裕,算不得贫,而对方不过六七岁,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闪烁着童真的光芒,小脸红扑扑的十分可爱,长大了也不会丑到哪去,所以算不上丑妻。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书中所言,并非全对,也并不能全信。

不知是否天意弄人,在柳清歌十二岁时,柳家遭逢大变,家中的产业接连倒闭,而当年,正值京察之际,刘晋文即便是有心帮助柳家,也无济于事,最终,柳家至此败落,柳清歌的父母也死在了那场变故之中,独剩他一人。

至于所谓的亲戚,更是一个不在。

面对柳家的变故,柳清歌没有气馁,而是愈发的发愤图强,将仅剩的家底,全部用来买书,天天将自己埋在书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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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刘晋文还会时常来看望他一下,随着时间越久,就渐渐的不来了。

不过让他欣慰的是,刘雨晴一直与他有联系,刚在柳家落寞之初,还会经常来柳家找他玩耍,直到十四岁时,因为已经到了男女有别,女子云阁不出的年纪,才不能再来看他。

但二人一直有互通书信,每逢佳节时,也能机缘洽会的见上一面,彼此之间都互相倾慕,早已私定终身。

随着柳清歌成年,他早不再是当年的落魄少年,满腹经纶,书生意气,羽翼已丰,只待一朝展翅,鹏程万里。

就在他等到朝廷科考之年时,还特意去刘府拜访了一下刘晋文,为的便是他和刘雨晴的婚事,然而正当他壮志凌云,满腔期待的去找对方时,刘晋文却突然反悔了。

这自是情理之外,又是意料之中,刘晋文对他的态度,这些年柳清歌已然看清,他七年寒窗苦读,为的便是今日。

刘晋文不是讲究文当户对吗?那他便拿下状元魁首,以当今状元郎的身份,来迎娶刘雨晴,只叫刘晋文无话可说。

然而在刘晋文眼中,状元郎也不过如此,以柳清歌的性格,若是在柳家昌盛之时,他还不介意带他一下,如今,以他的性格,根本难以在朝中立存,甚至还会招来杀身之祸,自是不屑一顾。

最后刘晋文也并没有将他一棒子打死,而是说等他拿到了状元,夺得魁首后,再说。

当时的柳清歌心中除了凌云之志外,还有着一丝藏在心底的屈辱不甘和愤怒,哪还想的了这么多,只想着证明自己,说罢,便告辞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