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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圈套

听见窗户响, 黄莺马上就醒了, 她身子不动弹,睁着眼睛看窗帘, 月色很明媚,能看出是两个人在那里扣窗户。

摸着手边的刀子,不大不小恰好能砍一个人的脖子, 没有点防备,怎么敢一个人独自上路呢。

她神经衰弱, 晚上一有声音就能醒过来,醒了就睡不着了, 所以当初从宿舍搬出来, 不然真的能崩溃的。

黑狼手脚麻利,他当然先进来, 窗户不大,他慢慢的拉开,还没有看清黄莺的表情。

刚把腿放到窗户里面, 另一条腿还在外面,突然听到有声音,紧跟着脖子一凉。

“别乱动, 小心我捅你两刀子,我们家有的是钱,你应该很清楚吧。”

黄莺拿着小弯刀,她玩刀玩的可溜了,这个东西很适合她, 不费力气还方便携带,杀伤力也很大。

□□裸的威胁,黑狼不敢动弹,因为脖子上有点湿热了,黄莺不是吓唬人的,她一开始就要压制住了把人,所以那刀就很不客气。

溜溜吓傻了,他还吊着绳子扒在窗户上,业务不熟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该跑还是怎么着。

跟个呆头鸟一样,黄莺这样的外行都没法看,她原以为只能拿住一个就很好了,反正一个就有用,但是没想到还有个傻子。

“你最好老老实实的,要是敢跑我就把手里这个捅几个洞。”她露着牙笑,楞白楞白的。

窗户小就是好,她堵在那里,溜溜也爬不上来,使使劲就能把他推下去,吊在半空中。

溜溜这个人真的就是个吃喝玩乐的怂包,违法的事情这是第一次干,看黄莺跟看神经病一样,都快吓哭了。

“我不跑,你别激动,千万别使劲,我给你喊人。”这孩子傻啦,觉得黄莺是个疯子,突然想起来他姐夫说的话,越发觉得黄莺是个神经病。

大半夜的,嗷嗷的喊人来。

可好了,真正的贼喊捉贼。三个人加服务员一起去了警察局,都是案发现场的当事人,那女服务员一直没睡,等着喊黄莺起床呢,第一个跑上来的。

四个人,两两对坐,服务员跟黄莺坐在一起,看着对面那俩觉得真是见了鬼了,稀奇死了,当贼的还能把自己送进来,长见识了。

“我真的不是小偷,我就是去看看而已,那上面不是高,我就想着荡秋千。”溜溜现在开始满嘴里忽悠了,死活不承认,这是当初大家说好的,抓住了也不承认。

黄莺懒得搭理到底是不是小偷,她就是想把事情搞大,她现在很没有安全感,需要有人送自己回去。

即使不是碰上这俩她也要搞一点事情出来的,等着人来接时间太长不说,在这边也怕夜长梦多。

她现在师出有名,很有气场了,嘚吧嘚吧的说:“我白天怎么说来着,我拿的是国宝得有人保护,你们不听,如果今晚不是我有防备,这俩盗墓贼得手了,你付得起责任吗?”

“我不是盗墓贼,黑狼才是。”溜溜脱口而出,他还觉得很委屈,小偷都算不上,毕竟没得手不是,现在怎么直接说自己是盗墓贼。

警察也懒得搭理他,现在警察也有点动摇,难道是真的国宝,他办不了,请了领导过来,毕竟黑狼确实是有盗墓前科的,他出手肯定不一样。

领导来了,一脸的和气,“什么宝贝啊,我们大老粗一个,也不知道,你说是宝贝就是宝贝啊。”

黄莺冷笑一声,“是不是宝贝你说了不算,看不明白的人给你看了东西也是不明白的,送到门上都不承认。识货的,大老远的闻着味就去偷。”

把警察局跟黑狼一起损了一遍,她有金大叔的介绍证明,这在景德镇算个权威,是拿到北京那边提供参考的。

拿出这个来警察局都不相信,可不就是不识货,黑狼这种人,可不就是识货的。

不管你是为钱还是为了东西,黄莺就一口咬定了是觊觎国宝,能晚上来摸女生房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请你们相信我,这个事情于国于民有益,我不是为了我自己,如果是为了我自己我不会再三的麻烦你们,我恳请你们,能把东西送到北京。”

黄莺很郑重给人鞠躬,那女服务员觉得看看人家,整个思想都高大上了不少,恨不得她陪着去北京。

最后还是干成了,警察局派了两个人,一路跟着北上,不管是不是真的,那领导觉得黄莺有这份心,这个情怀不会骗人的。

小姑娘一个怪有魄力的,说拿着国宝但是一个人就敢走,手里的刀子是真的能抹脖子。能为国家干点事情,也是好事。

溜溜被关进去了,初犯还未遂,他姐夫来看他,觉得真的是烂泥扶不到墙上去,他就吃饭的时候提了一嘴,一大家子没人当真。

结果怎么这个傻小舅子就信了真,还跟那盗墓贼一起去搞人家,读书少真的没文化啊,他回去一定让孩子好好念书,别不长脑子。

老三一早就联系好人了,人家专家都在等着了,他相信黄莺,莫名的相信。

一圈子的人,一个挨着一个看,都是大拿泰斗了,很愿意看看东西,不想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最后真的是,引起轰动了,这个就是柴窑,真的是国宝了。

“我想给大家讲讲是怎么发现的,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发现它的不是我,带回来的也不是我……”黄莺直接就捐献给了故宫博物馆,好东西是大家的,应该是属于一整个民族的。

那俩警察还没走,乐傻了,他们真的是护送的国宝啊,很激动了,很光荣,这辈子就这一次机会。

眼巴巴的看着那摆放到保险柜里的碎瓷片,觉得也没看出什么好来,破破烂烂的,是真的不懂这个,隔行如隔山。

但是觉得莫名的美丽,最后上报纸了,国家给表彰啊,这多大的事情啊。

俩警察拿着表彰信跟奖状要走,黄莺给旅费,怎么也不要。没办法只能呢个买了些特产,她很感谢他们。

“再见了,这次不说我是疯子了吧。”黄莺把人送上车还打趣了一句,她现在浑身轻松,知道麻烦了人家不少,很感激。

老三看着她,觉得几个月没见长了不少,不是个子,是整个人沉稳了不少,像个大姑娘了。

“怎么样,还走吗?”他知道这几天差不多要回来,每天都穿着新衣服,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示给她。

黄莺忍不住笑,弯弯的眼睛看着老三,“不走了,我想跟你结婚了。”

一下子,春暖花开,每一个毛孔都是快活的,他忍不住抱住她的腰,跟风一起旋转。

“你很好,真的很好,我时常担心,你会觉得我不好,但是现在,我觉得你爱我。”老三说的有点绕,但是黄莺听懂了。

“无论我是不是一个优秀的人,我都会喜欢你啊,喜欢你,不是因为我是什么,也不是我因为你是什么,仅仅是我喜欢你这么简单啊。”

黄莺现在是小有成就,她的毕业设计都不用努力了,一片柴窑足矣,而且故宫博物馆发出邀请,希望能留住她。

自从回来以后,老三觉得她迷人的耀眼,像是站在舞台上唯一的女主角。

“我觉得我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老三还想听甜言蜜语,听不够,故意踩一踩自己。

黄莺牵着他的手,俩人一起穿过小巷子回家,“可是,我可能连你暴发户的样子,都喜欢的不得了。”

老三忍不住笑,想听到的都听到了,心满意足。

黄炜业在家里做大餐,等着闺女回来吃,看老三一起进来,见怪不怪,黄莺不在家这半年,老三经常来吃饭,说是一番心意。

看看多会做人,这女婿的当的,比亲闺女都上心了,郎菊南反正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是亲孙子。

瞅着黄莺觉得很稀罕,这孩子半年变了不少,她看黄莺吃的喷香,忍不住说几句。

“你怎么那么能耐,不让你爸去接你,还自己回来了。你那么能耐倒是别让警察送回来啊,还遇上盗墓的不是,我要是你肯定不这么干,欠妥当。”

黄莺觉得是真好吃,她爸做菜顺口,专门吃那些肉菜,馋死了。

“姥姥,我不是激动嘛,再说了,我也不蠢啊,我那不是怕有意外去找了警察。”真的是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这个责任担不起,弄没了就是民族的罪人了。

“对,干的很好,你下次要是再遇上这种混混,直接上刀子,别舍不得。”黄炜业心疼女儿,不想让郎菊南挑刺了,回来了不就是最好的。

郎菊南撇撇嘴,又来了,“人家捐献文物的多了去了,也没有你这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不通宵,加班才三小时,明天估计就是累死了,趁着晚上有时间码一更---延长生命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夜里偷几个钟。

人的生命,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得多少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