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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 51 章

放下手机,盛骁喝了两口水又睡着了, 一觉睡到下半夜才是真的睡醒。朦胧之中, 他伸手一摸,发现他刻意空出的半张床冷冷冰冰, 凉得像是另一个世界。

沈俊彬真的没来。

沈俊彬不是没有拒绝过他。

历城冷不是一天了, 餐饮忙也不是一天了, 以往沈俊彬抽不开身时会简短回复一个“不”,或是“忙”, 偶尔盛骁春心萌动或者说荷尔蒙过剩了, 千娇百媚地喊沈俊彬来暖床, 沈俊彬还会厌恶地回复一个“滚”。可话说得再怎么拒人千里, 到了夜深人静月上中天,该来的人还是会羞羞答答地翩然而至。

盛骁一直认为这是沈俊彬的一点儿小情趣,欲扬先抑,欲拒还迎, 先断然拒绝他的请求, 让他的期望值变低, 空虚感放大, 再不期而至,成为意外的惊喜。他躺在被窝里,十分上道地几乎脱光了衣服, 坦然自若地等着小白兔敲门,让它无论何时来都不虚此行。

没想到小白兔不来了。

盛骁低头审视自己的心口,不经意间发现, 即便被人拒绝了,那里的期望值也一点儿都不低。

它正一无所知地热乎着,等待某人按下门铃。

有几分钟,盛骁一度非常生气。他既气任远口无遮拦横泼脏水,也气沈俊彬听信一面之词草菅人命,简直残忍无情得令人发指。他早就知道只要一有人说他不检点,肯定会有听众深信不疑,但他没想到沈俊彬也不辨是非。

他越想越觉得怒不可遏,登时从床上一跃而起,披着被子抽出一张纸拍在桌上,开始细数自己到底是有多少段历史,能让任远言辞凿凿地说他薄情寡义。他要把他的每一笔前尘往事写得一清二楚,来龙去脉交代得一五一十,冷若冰霜地甩到沈俊彬面前,让拿过去的事给现在的他看脸色的那人羞愧不已。

盛骁裹着被子露出一只手,愤怒地拔开了笔帽。

然而当笔尖距离纸面不足一厘米时,他突然开始提笔忘字。

这不能怪他啊。

着实是因为中国家长的起名思路各异,寓意取材遍地开花,哪怕他是她们的班主任,隔了这么多年恐怕也无法一一记住她们的名字了啊。

不,不可能。

盛骁不无困惑地想,这曾经是他青春飞扬的记忆来着,怎么可能他人还未到中年就开始忘事了?

可少女的脸庞在他记忆深处乍一看还鲜艳生动,想走近细看时就像旧相纸上的老照片,分辨率有限,放大不了。

他心有不甘,绞尽脑汁地回忆,沉吟半晌,最终也只能粗略地描述:三班的、五班的,自己学校的、二中的,那个经常穿个花裙子的、或是小白褂的,他们踢球的时候总来当啦啦队的、老给他送水的,在手腕上纹过他名字的……

最后,全都汇成任远的那句话:你忘了她们的样子,忘了她们的名字,又或者,压根儿没空再想起她们。

任远胸有成竹的轻蔑微笑仿佛在无声地诉说:你一定会的,你就是这样的人。

盛骁默默放下了笔。

他原本觉得沈俊彬拂袖而去是不给他面子,事情过去一天了还没完没了是小题大做,现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沈俊彬领了一个人来,那人指着他说:“和他玩玩,玩够了早点回家。别忘了,家里还有十几个女朋友等着你。”

他八成会当场教那家伙做人。

他反扳一局的雄心壮志来得快去得快,早在他提笔忘字时就已看出苗头不对,先走一步了。

留下他和空荡荡的白纸相顾无言。

或许他身在其中,尚且不识庐山真面目,但外人早已看得清清楚楚——他虽然像所有人一样不喜欢被人说做薄幸郎,但他其实正是自己所不齿的那种人。

最悲惨的是,他本人已然堕落得劣迹斑斑,可三观犹坚丨挺屹立,并且在定罪的刹那便开始对他进行批判,让他既亏心,又气短。

盛骁静坐了良久,裹紧了被子,小心地拾起笔,在纸上试着写“沈俊彬”三个字。

一写就写了很多遍。

最近一段时间,沈俊彬店里的事还忙不过来,从来就没有要外出的安排。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临行前看了一眼聊天记录,他也忘了自己说的是要去卫生局还是工商局了。

大约是脑子里的电路哪段又断了线,他的备忘大屏幕赫然停摆,一片黑暗。

一旦盛骁不安宁,他就不能大刀阔斧地往前走,非要停下来先弄清这厢是怎么回事不可,始知前人为何说“家和万事兴”。

只是他不知道,从今往后还有没有这个“家事”需要他操心。

他开着车在莲花新区的边缘漫无目的地瞎转,挑的都是既不堵车又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方便他随时随地心念一起就能到那人的门口。

天色灰蒙阴冷,下午的道路畅通得有些萧条,他三点钟就已接近了目的地,却硬是拐了个弯,找了个停车场,费劲巴拉地倒进一个犄角旮旯的车位里坐了一会儿。

免得去得太早,显出他急不可耐。

很快他又感到自己行为可笑。

人生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

盛骁老实巴交地等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司机先生流畅地调了个头。

他轻手轻脚地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全程保持微笑,直到人家神色漠然地提醒:“安全带。”

车开了一段儿,沈俊彬吃了秤砣铁了心似的让他难堪,连喘气都没声音。

盛骁忍不住了:“沈俊彬,说点儿什么,别这样对我。”

“好啊。”沈俊彬低低地应了,把脸转向后视镜,留给乘客一个后脑勺,直截了当地问,“你和你的前任们,都是怎么分开的?”

“……”盛骁干咽了一口口水,嗫嚅道,“我想不起来了。”

“全都忘了?”沈俊彬被他的无情无耻震慑,惊讶至极点,反因开阔了眼界而笑了,“一个也想不起来?”

盛骁:“咳,这不是,那时候小嘛。”

他并非真的想不起来,而是一想起读书时各种“在一起”和“分手吧”的理由,他实在是难以启齿,很可能仅仅是因为一句话、一件衣服、走路步调不一致等等无聊至极的事情。

相比之下,沈俊彬昨天受的委屈已经是充足的分手理由,他已经罪不容诛了。

为免产生对比,也为免越描越黑,盛骁一脸痛心疾首地嘴硬到底:“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了?你也知道啊,上学那阵,整天都在背书做题,到现在,学的东西都忘了,那时候的事儿可不就一起忘了么。”

沈俊彬冷笑一声,显然不能认同。

他说:“我问你话,你照实说就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不然说了半天,还不是跟没说一样,浪费时间。”

盛骁也很珍惜第二次答题机会,握紧了拳,恳切道:“好的,你说。”

沈俊彬一边开着车,一边问:“你觉得,是和男人在一起好,还是和女人在一起好?”

“啊?”盛骁试图从他的脸上寻找答题关键,“你是说我们吗?”

“不,只单纯地说这件事。”沈俊彬面无表情,“有时候我也要想一想的,不是吗?”

盛骁悻悻道:“哦。”

沈俊彬的脸上分明写着“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是什么,不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你是什么”的无情,他只得强打着精神保持风度:“女人吧。和女人在一起,生活容易一些。”

沈俊彬依旧波澜不惊:“是吗?”

盛骁随口道:“从社会意义上来说,人是负有繁衍后代的义务的,否则大家都不负担这个义务,人类社会就终止了。这样想,肯定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好。”

沈俊彬也附和:“是啊。”

盛骁目光空洞地看着窗外:“俩人在一起,不可能一辈子都瞒着家里吧,怎么把人往家里带?谁家生个孩子出去混了几年,回来说自己是同性恋,家里不得炸开锅啊?心脏不好的真不行,一提准出事儿。国家现在还鼓励要二胎呢,估计一时半会儿开放不了婚姻政策了,俩男的要是办个婚礼,那不是闹么?没点儿法律效力。来观礼的客人心情也很微妙啊,不祝福吧,显得不够意思,祝福了这不是把人往千夫所指的火坑里推吗?但要是找个门当户对的老婆,那就不一样了,俩人把婚一结,小日子再过得滋润点儿,生上一个两个的,家里人看了高兴,双方二老不打针不吃药,延年益寿。”

沈俊彬点头,难能可贵地笑了笑:“嗯,对家庭负责,你说的没错。”

“谈恋爱也容易啊,是不是?”盛骁手撑着头,“俩人可以约会,可以轧马路,小腰一搂、小手一拉,吃个饭跟半身不遂一样互相喂。姑娘要是长得漂亮点儿,一条街迎面走过来的男人都眼珠子往下掉。换成俩gay在一起了,敢昭告天下的还是少见吧?一路上倒也有人掉眼珠子,就是不知道怎么想的。”

“想的是,死基佬,艾滋病,烂屁股。”一颗石头硬邦邦沉甸甸地堵在嗓子眼里,沈俊彬却轻轻笑了,“所以在你心里,你认为最好的选择是找一个跟你相貌、家境匹配的女人,办一场能见人的婚礼,婚后夫唱妇随,最好能过得刺激死别人,你就开心了。”

“沈总,别看不起,这很难的。”盛骁慢吞吞地揉着一边太阳穴,“你看冯总,年纪轻轻的时候跟了个穷小子,到现在还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估计俩人除了刚结婚那几年,在一起半辈子都没痛快过。这还赶上她老公出轨了个不如她的,弄得她每天在店里待着都不想回家。还有我一朋友——不是任远,是另一个,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找的老婆倒是门当户也对了,女方家里条件还高些,但是情分薄啊,结婚没多久他就出来彩旗飘飘了。我倒不是说他出来玩是对的,只是我很了解他,他的要求真不高,能说得上话就行。俩人要是有话说,他肯定不至于跑出来乱搞,他这样搞完了回头也不一定心情就能好。你看,就这么点儿要求,也挺难碰上合适的,是不是?结这样的婚不是毁了人一辈子么?并不比同性恋强多少啊。”

沈俊彬被石头堵得已说不出来话,减缓了车速,堪堪看了他一眼。

“和男人在一起好,还是和女人在一起好,这个问题得具体看人。你问我,我真没法一概而论。”盛骁很是为难,“比如说我,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好。”

沈俊彬贴着路沿把车停下,定定地看着说话的人,心里有强烈的冲动,极想张口问一句“真的假的”。

可一来他说不出话,二来古往今来的骗子也都不会直言承认自己说谎,问出了好听的答案也不算什么。

“真的。”盛骁像是看懂了他的心思,自觉地强调。

沈俊彬霎时浑身战栗,毛骨悚然,紧紧握了一把方向盘。

迎着沈俊彬的目光,盛骁难得地从里到外脸热了起来:“认识你之后,别的男的不小心碰我一下我还感觉挺不自在的,嗨,就跟我的豆腐让别人吃了一样,你能想象吗?而且我也没想过要拿你和女人比。可能人的一生中就是会发生一点儿小概率事件,巧不巧的能遇上这么一个人,让你没办法简单用男女、好不好、容不容易来衡量他,也没空多想,只知道一看见他,就听见心里说,‘完了,要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说话间,他余光瞥见了沈俊彬的手指,问:“你手怎么了?”

沈俊彬乍听时的恐慌刚刚散去,心口正不由分说地抽得疼,抽得他从心口到两掌心都发酸,早就忘了手指夹伤的疼痛。

他摇头,哑声道:“没怎么。”

“给我看看啊。”盛骁慢慢伸出手,覆在他的手上,“翻过手来。”

沈俊彬原本想闪开,可两人的手刚一碰着,他的眼眶立刻忍无可忍腾地热了,浑身都没了力气。心里那些本不打算示人的委屈和酸楚也全都擅自违反规则,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汇成两行,烫得几乎要灼伤他。

他任凭盛骁托着他的手,把掌心翻过来,配合地动了动那手指:“这儿,我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