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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好多鱼

华灯初上,延席盛开。

这里后院虽然安静,前面却很热闹。

这里确实是吕公的地方,但却不是私家园林。

因为这里是一家酒楼,一家附近最大的酒楼。

地方固然是偏僻了些,但并不妨碍这里生意火爆,因为这里最拿手的菜便是烧鱼。

鱼要怎么做才好吃?当然是越新鲜越好吃。

怎么能让鱼最新鲜,当然是离开水的时候,就已经躺在了厨子的砧板上才会最新鲜。

理解了这个,你就能理解了为什么附近的有钱人,会不辞劳远也要到这靠近江边的酒楼来吃上一顿晚宴。

这里的价格并不便宜,所要来的也大都不是一般人。

毕竟有的时候,有钱人吃的也并不是鱼,而是面子。

越是贵的地方,请客越是有面子,听起来好像很荒诞,但岂非两千多年来一直如此?

在这样高档的地方,刘邦他们三人,看起来反而有点像是异类。

所以他们现在没有出现在大厅里,而是被请进了最上层的雅间。

刘邦,樊会还有卢绾,三人正在看着长青,就像看着那条躺在砧板上的鱼!

长青却在看着窗外。

夕阳照在江面上,倒影出满江色彩。

天上虽然还有太阳,却已下起了小雨,将多彩的江面变成了一片艳丽的毛玻璃。

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他们已经吃了四天的鱼。

现在桌子上还是鱼,长青实在是已经吃不下了……

无论是谁,一天三顿,连吃四天,再看到鱼还能不吐已经是很有修养了。

算上在樊会家的一天,长青已经在这里等了五天,他钓的龙还是一条都没有出现。

“这道鱼你实在应该尝一尝,这是店里最拿手的一道菜!”刘邦终于开口,但他的手却没有动。

这些天他一直在表现出像是个有修养的人,坐在上席的客人还没有动,他就绝对不会举起快子。

刘邦既然没动,樊会和卢绾就算再想吃也只能忍住。

他们当然不会嫌弃连吃了四天的鱼,就算再让他们吃上四十天,只要不花钱他们都会愿意吃下去。

“今天已经是第五天!”

长青终于从窗外把目光收回来,看向刘邦冲他笑了笑。

他当然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所以主人既然请客,无论再恶心也得装出一副喜欢的样子。

更何况他知道,刘邦并没有钱,能够在这里蹭了四天,已经极不容易。

“是!”刘邦双手摆在膝盖上,端正的坐着:“再有两天,你就可以走了!”

长青终于拿起箸,看着今天下午刚刚钓上来的两条大鲤鱼。

“你把我留在这里,当然不是为了只让我钓鱼、吃鱼吧?”

“是!”

刘邦给在座的其他人都倒满酒,唯独没有给长青倒,受伤的人怎么能喝酒!

“不过并不是我要把你留在这里的,是你自己选择留在这里的。”

他这话倒也不算错,确实是长青自愿认输的,也愿赌服输。

不过他看到刘邦现在这副无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严肃认真的样子,心里也说不上是痛快还是不痛快。

痛快,是因为刘邦果然如史上所载,这人好赌及色,浑然没有正形。

但是到了关键的时候,却又总能敛住自己的性格,让人觉得他的混不吝纯粹就是一种伪装。

而他现在也终于收起了伪装,露出了一点真龙的模样。

既然龙已经显形,要上钩就简单的多了。

不痛快,是因为刘邦现在太正经。

一个需要不惜污名自己,也要伪装起来的人。

当他撕掉伪装的时候,就说明他遇到了需要他认真对待的人。

因为他知道,在同样级别的人面前,那些伪装统统都没有用……

这岂不是说,如果自己再继续装成一个只知道读书的憨呆公子,其实也已经没有什么用?

所以长青决定不装了!

“你等的人,差不多也该到了吧?”长青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鱼。

刘邦的眼睛也在盯着鱼:“今天晚上就该到了,如果公子已经吃腻了鱼,不妨等他们来了在吃。”

司马卬坐在长青的身边,跟凋塑一样动也不动。

他故意选了一个灯下面的地方,隐入到灯下的黑影里。

这些天,他在这里一口都没有吃。

因为在樊会家的时候,他看到长青对着那锅倒钓的鱼汤看了两眼。

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本应该不会在意那锅连盐都没有的鱼汤,更不会为鱼汤倒掉了感到可惜。

更可况,那鱼汤倒掉了,只是为了腾出锅来给长青炖人参老鸡。

所以他给长青扯完衣服回来,就顺便看了一眼。

不过他也更加佩服长青,竟然能跟什么都不知道一样,这四天里刘邦送来什么就吃什么。

与司马卬截然相反,樊会和卢绾已经有些忍耐不住。

眼神里不断催促长青赶紧动箸,他们也好赶紧就吃,可是长青不动,他们就只能喝酒。

一碗又一碗的喝酒,既然客人不喝酒,那陪客的喝酒就不算失礼。

长青手里的箸,在另外四人的注视下,终于什向了那盘鱼。

“别的鱼我可以不吃,今天这条鱼我确实必须要吃的!”

“但是这么好吃的鱼,若是没有酒,岂不是少了九分的味道?”

刘邦的脸色不易察觉的变了变。

司马卬的脸色也变了,他正要提醒长青的伤,就看到长青也正在看着自己。

长青漆黑的童孔,倒影着跳动的烛光,把司马卬已经到嘴边的话,烧的无影无踪。

恰在此时,刘邦背后的门开了,两个人并肩走了进来。

“这道菜,确实是没有酒就少了九分味道!”最先说话的是那个矮个的男人。

“你们能钓到这么大两条鲤鱼,还真是不容易,看来我们还挺有口福刚好又赶上了。”

这次说话的是另外一个个子比较高的男人。

两个人都穿着中规中矩的长裾,头上带着一方竹冠。

都是一副底层秦吏最常见的打扮。

高的那个皮肤略白皙一些,鹿目隆鼻,五官端正,即说不上有多英俊,却也看着顺眼。

矮的那个就黑了一些,细目倒钓,薄唇轻闭,不笑也带着三分笑意,鼻翼的一颗黑痣还挂着三根长毛。

虽然看着不顺眼,倒也谈不上很讨厌。

长青起身,看了一眼两人裾摆下露出的裤脚,便知两人风尘仆仆赶了很远的路,刚刚回来。